本文参与简书官方活动:「愚你同乐」愚人节狂欢主题征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秘密。我的秘密就是我的年龄,347岁。这个秘密我只有每年的4月1号才敢说出来,因为这一天,我知道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信,但这恰巧这是一句真话。
说真话的感觉很爽,就像吸血鬼吸饱了鲜血一样舒服。你知道么,一个人活得太久,如果不讲点真话简直比死还难受。我想,你可以理解我的痛苦,孤独和寂寞。每天编织着各种各样的谎言,只有4月1号这天我是幸福的,因为这一天是我的生日。
一个三百多岁的人如此清晰的记住自己的生日,他还说自己孤独寂寞,我知道你要嘲笑我,笑我太虚伪。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的故事,你就不这么认为了。我真正的生日我已记不清了。4月1号那天发生在我身上一件事,从那天起我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我自己不认识自己,或者说简直就不是个人。
说到这里,我觉得你可能要往特别脏特别龌龊的地方想我。你想错了,如果是那样,说明我还是个正常的人,事实上比你想的还要糟糕严重。一个正常男人,假如你见到一个美女,特别年轻漂亮的那种,你肯定在身体上有强烈的反应,在心里有想和做她鱼水之欢的事情。
而我的兴奋是因为我想咬住她的脖子,吸她的血,越是年轻漂亮的我越兴奋。还有我嘴里的两颗虎牙长得特别快,一到晚上我看到的世界就成了暗红色,累的时候如果倒立是我最舒服的姿势。
我的妻子和我离婚了,离婚之前我们分居了很久,原因是在有一次我们做那种事的时候,我咬了她的脖子,吸了她不少的血。她骂我是变态,我也骂自己,可就是忍不住。
这些事情我在平常的日子都不敢讲,我怕你会信,我知道今天你不信,我才有勇气讲下去。
在那个4月1号之前,我都是正常的。像普通人一样工作和生活,家庭还算和睦,妻子对我各个方面都很满意。
于是我无数次想那天发生在我身上的每一件事,我太想知道答案,这个疑惑已经困惑了我三百多年。我把很多事都忘得一干二净,唯独这一天我把当天经历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不论经历多少个4月1号。
那天傍晚之前的一切都是正常的,已不必再回忆推敲。作为警察的我,一直在城市道路上正常巡查。大约晚7点左右,有一辆黑色越野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估计得有120迈的速度,并且闯红灯时都没减速。
看见我在巡查,这么不给面子,我直接开枪射击,算他走运没有打爆他的车子。结果没过两分钟车辆撞到路边的建筑物上,等我赶过去的时候,发现司机当场死掉了。我间接杀人了,我的脑子瞬间就懵了,我成了杀人犯,我站在街头不知所措。
几个同事赶了过来,协助处理这场事故。当打开车门和后备箱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惊呆了,里面全是钱和毒品。我侦破了一个毒品案,一下子成了英雄。杀人犯变英雄,身份反转式的突变让我又懵了。在大悲大喜之间,我感到天昏地暗,只是呆呆站着,四肢都不听使唤了。
如果不是一只什么东西在我脖子上叮了一口,我并不知道要呆站到什么时候才能让自己缓解过神来。我本能的打死了它,它像一只蚊子又不是,全身血红的颜色,并且比正常的蚊子要大上好几倍,当然我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两眼一黑,我昏迷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在医院的病床上,胳膊上输着各种颜色的营养液。我的眼前是一张报纸,报纸上说我是超级英雄,一个仅用枪声吓坏犯罪分子的超级英雄。当我沉浸在英雄的喜悦中时,一个准备给我换药的护士,向我走了过来。我想,她一定会请求我给他签个名儿,而我也在考虑该用哪一种字体。结果她见到我,惊悚的尖叫起来,拿来的各种药物撒了一地,她一直颤抖着爬出门口。
我隔着墙听到同事们,大声的议论我一定对女护士动了手脚,女护士一定是没见过事面的乡下女子,完全不懂这种风情,他们越说越起劲儿,说到兴奋处我真想把他们丢进垃圾桶。
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有如此反应,我是她的杀父仇人吗?如果是那样,她看到我一定会感到愤怒。即使我杀了她的父亲,我也不会当着他的亲人的面前。那么她一定认为是我的丑陋吓坏了她,但愿这只是嫉妒我的上司安排的恶作剧,否则无论是谁我都不会饶恕。
上司进来了,他看到一地的狼藉,以为是我不肯配合护士,故意发脾气搞乱的。他说,我们的超级英雄还沉浸在案子的愤怒当中呢,不过你今天的样子真的很酷,准备一下,一会儿接受记者采访,全市的记者都在等着见你。
我到底是丑是酷?我在纠结自己。我想这一定是他安排的恶做剧,我没有心思接受采访,这应该就是他的阴谋,他擅长这种事情。这种事情就交给他吧,反正我也不乐意去做。
我去卫生间洗漱,镜子中我看到自己门牙两边的牙齿又尖又长,长到简直要过下巴。这种恶做剧也开得太过分了,我的头气的成了芒果的形状。我要报复,我愤怒的不能控制自已。我把卫生间破坏的不成样子,赤手空拳打碎了所有的东西,把马桶打进天花板里,把门撕碎成碎片,愤怒让我不知疼痛。
在镜子的碎片中,我曾看到自己的眼神是血红色,这或许是愤怒的错觉。我发泄完情绪,见碎片中我的眼神,并没有什么异样。但是对于他,我一定要找个机会报复,我恨不得要喝光他的血。提到血我感到兴奋,说不清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像是对战斗的冲动,又像是对美食的欲望。
我愤怒的离开了医院,临走时下意识的顺手拿了很多800ml的血浆,我不知道要拿来做什么。采访的事情已与我无关,让那恶心的上司去处理吧!我先去工具店,买把挫刀,因为在此之前,我已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是无功而返。
那该死的上司,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方法,那两颗怪异的牙,就像长在了我身上似的。工具店的老板免费送了我全套的工具,看到他吓坏的样子,我想起了医院的女护士,原来我并不丑,是因为太酷。
我记得我应该很久没吃过东西了,我摸了一下口袋,钱包已不在身上。在我没有用锉刀把尖牙锉掉之前,我需要吃点东西来补充自己。我之前出入许多餐厅也是不需要花钱的,我是个警察,同时也是个黑社会的头目。
但今天我偏要看看牙的威力,酒店里我订了最大的包房,吩咐服务生先炒五本菜谱,菜上齐的时候,每种菜我只吃一口。他们对像我这样的消费者,已经见怪不怪。烧钱的人不止我一个,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我大摇大摆的走出包房门口,没有人阻拦,他们只是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看来这两颗牙齿真是好用,我忽然对这两颗牙齿怜惜起来,它虽可恨似乎也有它的妙用。
当我将要走出酒店门口的时候,老板打了个响指,走出七八个小弟迎接我。看样子他们要跟随我。我心想,虽然我伪装了自己的面孔,到底还是被认出来了。大哥有天生的气质,走到哪里都是王者。
老板很客气的和我说话,把愚人节当万圣节过,吃饭就可以不付账么?原来这七八个人,不是要跟随我,是他们手里家伙要跟随我。看他们每个人手里的利器,我终于明白,他们要结果我就是最好的结果。
结果我的身体就来了花,各种武器刺穿我的衣服,刺进我的身体。血液从我的身体里四处乱喷,衣服被破坏的比乞丐的衣服还要零碎,红色的血液染红了全身。把我渲染成红色的怪物。我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只是觉得又饿又渴又疲惫。
我后悔自己刚才太不知爱惜食物。此刻只想找个舒服的姿势睡一睡。砍人的人疲惫的倒下,被砍的人倒挂在灯上睡熟,鲜红的血像雨点似的洒在酒店的大厅。
老板惊恐的看着一地倒下的打手,看着灯上熟睡的腥风血雨,他捣蒜似的都向着灯的方向磕头认错。
在这个过程里,我始终都没有还手,任由他们用各种武器刺伤我的身体,不是不敢还手,只是离得太近,七八个人一起攻击,根本没有做出反应的时间。
挨砍的人,给他们诠释了什么叫不战而屈人之兵。
他们说,大哥我们错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样的狠角色。挨砍不还手,把砍你的人都给累废了。我说,砍人都没有力气,就不配跟着我。
老板说,我也是个大哥,我的手下不止七八个,你看看准备砍你的第二批人,至少也有几十个。我说,那为什么不继续呢?这次也许我还不还手。
老板说,不必了,他们还没有动手就吓破胆了。他们说在砍人的生涯中从来也没见过,挨砍的人身上有那么多的血,好像永远的流不完似的。并且流血的人在不停的喝自己的血,越喝越兴奋。我们当中没有不害怕的。
我说,我喝血是因为我太渴了,刚用餐的时候忘记了点酒水。至于说血比别人多,我想了想,一定是把我身上带的血浆刺破了,这个不能向他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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