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为媳者,临棺乃泣。
自愧为媳十余年,因三观冲突,与其夫及其家庭成员,互不妥协,矛盾此起彼伏,视公公婆婆为路人。
及至公公人走如烟灭,乃知为媳者,如此行径,女德何其不堪也?
究其源,某为媳者,原生家庭之家族,与公公家族,处世风格炯异也。原生家族生活三十余载,耳熏目染,行事风格已植入骨髓。复更改?何其难矣!
原生家族,临事之际遇,处世风格:立场坚定,宁可受皮肉之苦,而三观不动摇;仕可杀,不可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观公公十余年来的行事风格:可退、可忍、可让!为人处世,迥然不同矣。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世,福寿绵延。
此乃某为媳者,耳闻目睹数年后,临棺而泣,反思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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