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版《道德经》第二十九章全文如下:
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 少则得,多则惑。
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章,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长。
善为士者不武,善阐者不怒,善胜者不举,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庸人,是谓配天,故至极也。
故之,所谓曲全者岂语哉?成全归之。
本章第一、二、五行对应王弼本《道德经》第二十二章的一部分,第三、四行对应王弼本第六十八章。本章文本以帛书乙本为底本,并对底本作了校订。
本章是老子对“不争而有争”辩证逻辑的进一步阐述。上一章,老子通过水的属性展示了“不争而有争”的完整逻辑,水的无私奉献成就了它对一切生命的主宰。本章老子将焦点转向了“人之不争”,指出“人之不争”实现了从“用人”到“庸人”的蜕变,再现了“不争而有争”的辩证逻辑。
老子的“曲则全”两千年来一直在被误读。“全”在老子的词典中代表“两全”,首先是成他人之“全”,他人之“全”反过来又促成自我之“全”,谓之“两全”。他人不只是某一部分人,而指所有人,是我的整个对立面。老子的“全”是“对立统一”原理的折射,强调的是用“对立统一”原理去认识和把握世界。“求全”首先要消灭自我,只有做到“无我”才有可能“求全”,这是“对立统一”原理主导下的物我关系。
而传统老学则是建立在以儒解老的基础上,将“全”解读为保全自我,是以我为中心的求全之策。这种保全仅强调不树敌、不结怨,以为长袖善舞便能纵横天下,本质上是儒家“中庸之道”的翻版,兜售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与老子的无私无我,以天下为我,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境界,也不符合老子物我关系的辩证逻辑。以儒解老导致了对本章的系列误读,涉及多个重要概念。
不仅如此,传世本《道德经》此处又再现了对老子原文的肢解。老子完整的论述被分拆到了不同章节,混入了其他论述,致使老子原本环环相扣的逻辑演绎变得语焉不详。还原版将两段分拆的文字各就各位,老子超人的智慧与雄辩因此而得以清晰再现。
全章分四段。“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 少则得,多则惑”是总纲,以全新的视角重申了“不争而有争”的辩证逻辑。接下来老子分别从“付出”与“回报”两方面剖析了什么是“人之不争”。“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章,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长”是对“曲则全”的进一步诠释,着重阐述了“付出”。“善为士者不武,善阐者不怒,善胜者不举,善用人者为之下”是对“洼则盈”的进一步诠释,着重阐述了“回报”。而“是谓不争之德”开始的最后一段,则是对“少则得”的具体诠释,总结了从“用人”到“庸人”的蜕变。整篇论述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反过来又证明了还原版本章重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章老子提出了“庸人”的概念,义为“使他人成为附庸”,“庸”是动词,这里为使动用法。“庸人”不是平庸或庸俗之人的意思。
人际关系的本质——从“用人”到“庸人”的蜕变
“对立统一”原理告诉人们,世界是由正反两面组成的,有“自私”就有“无私”,两者共生共灭,相辅相成。纯粹自私的世界是不存在的,因为这违背了道设计宇宙的总原则。“自私”必须靠“无私”来平衡,社会才不会走向崩溃。
道家不同于儒家,没有慷慨激昂的励志,不兜售超凡入圣的春秋大梦,而是理性地面对世界。“无私”并不是对人们的说教,而是对世界本质的揭示。因此,“无私”并不是道家做人的信条,而被视为是悟道的标志。无论社会如何发展,“自私”与“无私”将永远共存。道家并不歧视“自私”。
庄子在《齐物论》中对世界的这一本质作了完美诠释:“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
庄子在表达,至道之人,化身天地万物,天人合一。若未尝达此境界,则有你我之分,有你我之分,势必要纠结你成我败,或我成你败,就不免要打小算盘。但凡能够不计成败,那便是得道真人了。此人已不再是此人,早已化作世间万物,谓之“复通为一”。此乃天地奇观,唯通天达地之人有缘问津。此等达人与人相处,则不求“用人”而善于“庸人”。所谓“庸人”,就是别人心甘情愿地为你所用,一心成为你的附庸。用人至此便已修得正果,天人合一了。这是“用人”的至高境界。
“道通为一”是《齐物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其精髓就是驱散自我,将全部身心融入天地万物,与它们同呼吸共命运,谓之天人合一。“道通为一”既是世界的本质,也是悟道的境界,它是“齐物”和“齐论”的基础,也再现了从“用人”到“庸人”的蜕变。而“道通为一”的前提正是“无私无我”,唯有“无我”才能拥有完整的“他”,唯有将他人的全部利益当成自身利益,才能能赢得他人的彻底信任和真心依附。这就是道家思想对人际关系本质的揭示。
庄子明确了“用人”与“庸人”两个不同概念,但并没有再作更深入的探讨,相比老子本章却对如何成就“庸人”作了全方位剖析,这就是“曲则全,洼则盈”的“不争而有争”之道。
只求自保未得道,成全天下方有道
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委屈自己才能成全他人,成全他人就是在弥补自己的过失,最终也能成全自己。地上有了洼陷才可能积满水,积满了水就填平了原来的缺失,这叫以新补旧。这两条充分说明,有所失才能有所得,一心只想有所得反而什么都得不到,是典型的不明道理。
不利己方可利人,利人要利所有人,这叫成全,成全自有公正。低洼方能积水,水积则能填洼,这叫取长补短,唯此方能成就大业。乐于付出,则财散人聚,这叫有舍方有得;贪多惜与,将得而复失,此不明道也。
老子的这六句一直在被误读,误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几乎所有的老注都没有形成“全”的格局,没有领会老子“成全”的确切内涵。正确认识老子的“全”,需要将自我转换到我的对立面,是要用“对立统一”原理完整地看世界。
另一方面,在逻辑上误将这六句话当成了平行的概念。但实际上,这六句话代表了三对因果关系。
首先,“曲则全,枉则正”是一对因果关系,表示一旦有了曲己求全,公正必然得以伸张。这意味着“全”不仅是一网打尽,而且还是不偏不倚。除了愿意付出,它还要一碗水端平,确保公平公正。因此“全”意味着“枉则正”,一切邪曲统统得以纠正,这是衡量“全”的标准。可见“全”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
“枉”的初文,“上从屮从木,下从王”,草木爬到了王的头上,象征草木妄生,引申为邪曲。战国之前“枉”字多用其本义,作“咎”解。“枉则正”表示错必纠,邪必正,与“矫枉过正”之“枉”用法一致。汉以后“枉”又引申出“冤屈”的内涵,但此释义晚出,不可倒过来反释始见于春秋末期的老义。
“枉则正”传世本作“枉则直”,后人多将“枉则直”释为曲己而能伸直。这是将“枉则正”与“曲则全”当作了平行概念,再以“冤屈”释“枉”。“枉”作“冤屈”解大致出现在汉以后,非老子时代的文字用法。其次,若将“枉则正”与“曲则全”视为平行概念,“枉”则成了褒义,但“枉”的本义是“邪恶”,老子不可能在此兜售邪恶,故“枉则正”作为与“曲则全”平行的概念,逻辑上不能自证。
其次,“洼则盈,敝则新”也是一对因果关系。洼能积水是因,积水填洼是果,而积水填洼正是“敝则新”的体现。“敝则新”本指破败能被新兴所替代,如伤口可以愈合,枯木得以逢生,此处则指地上的缺失被一汪积水所填平。“敝则新”在此的喻义不在于旧桃换新符,老子是在用“洼则盈,敝则新”喻比善于用人,能用他人之长来弥补自身不足,这是基于善于吸引人,就像洼地能汇聚积水一样。
“敝”始见于甲骨文,喻指破败的衣巾,引申为“坏”。《玉篇》:“敝,坏也。”故“敝”之本义为“败坏”。“新”本义砍伐木材,引申为更新。故“敝则新”指败坏得以修复,破旧得以更新,引申为他山之玉,成我之美。
历代注本多将“洼则盈、敝则新”视为与“曲则全”平行的概念,如蒋锡昌认为:“‘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三语,均文异宜同,皆承‘曲则全’而言。‘全’‘正’‘盈’‘新’为韵,故此四语应作一句读之。”蒋氏所言,代表了两千年来人们对老子此说的主流认知。
但实际上,“曲则全,枉则正”是“成全对方”,是在弥补他人的不足;而“洼则盈,敝则新”则是“取用对方”,是在借外力完善自我,弥补的是自身,两者刚好相反。前者说的是付出,后者谈的是回报,构成了“不争而有争”的逻辑闭环,老子的辩证逻辑从而再次得以验证。
最后,“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与“少则得,多则惑”又是一对因果关系。“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讲得是“不争而有争”,“不争”就是“少”,“有争”就是“得”,于是乎“少则得”;这又是舍与得的辩证关系。反之,不明此理,眼里只有自身利益,不愿付出,看似“多”实则“少”;因为没人愿意为这样的人付出,突起的地面永远聚不了水,这便是“多则惑”。
“惑”在此与“明”相对,“明”是明道,“惑”是不明道。“多则惑”是说,不懂“不争而有争”的辩证逻辑就是不明道。以儒解老恰恰是没明白这一辩证逻辑,故非道矣。鼓吹保全自身,兜售维护自身利益,美其名曰“中庸”,就是不明“不争而有争”的辩证逻辑,就是未领会“以其无私才能成其私”的人生智慧。
“人之不争”的首要前提——“无我”
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章,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长。
眼里没了自我才算明道,明道就是无我,无我才能成全大家。不求自我有所得,求到了大家有所得,才算有了一定的收获;不求自己被夸奖,求到了大家有建树,才算真正有功;不自尊自大,求到了人人进步受尊重,才配为人师长。
解读老子这四句,关键要有“全”的格局。“对立统一”的思维方法始终从整体出发,从正反两方面看问题。“不自视”即“不视自”,指看不见自我,其另一面就是,看见了大家,这就是“全”的格局。“不自见”读作“不自现”,蕴含了“现大家”,“不自伐”蕴含了“伐大家”,“弗矜”蕴含了“提升大家”。蕴含的部分老子没有明说,但根据“对立统一”原理则不言而喻。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四句实际上都是省略句式,省掉了蕴含的话语。
这种省略句式在《道德经》中经常出现,很多误读都是因为没有读出省略的部分,如“为无为”当读作“圣人为百姓之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当读作“圣人为无为故天下无所不为”。省略句式中往往涉及了两个不同的主体,只有将隐去的主体复位,逻辑上才能通顺,而如何复位则遵循“对立统一”原理。否则就会掉进玄学的坑里,怎么绕都绕不出来。
其次,老子这里的四句话,在逻辑上并不是平行关系,而是条件与结果的关系,第一句是前提,后三句结果。“不自视故明”,“明”指“明道”;“视”,看见。“明”在《道德经》中往往特指“明道”而不是泛泛的有智慧,这种用法贯穿整部《道德经》。“不自视”指看不见自我,也就是“无我”;“无我”标志着“明道”,所以“无我”是前提;只有做到了“无我”才能实现其后要做的三件事。
“不自见故章”是“无我”在所得上的体现。此时“无我”表现为,不求自己有所得但求大家有所得,只有大家都有了才算自己有了。“见(xiàn)”读作“现”,显现,引申为有了,指有所得。章,《说文》:“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故“章”指事情告一段落,达到一定程度,或具有一定规模,这里指正真有所获。
《孟子·尽心上》:“观水有术,必观其澜。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窠)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意思是,欣赏水有奥妙,一定要看那壮阔的波澜。日月有光辉,决不放过任何一条缝隙。流水有规律,不把坑坑洼洼填满不向前行。君子立志于道,没到一定境界不算通达。”这里,“成章”指有一定的水准。
“不自伐故有功”是“无我”在成就上的体现。此时“无我”表现为,不求自夸但求大家有所建树而被夸,只有大家都有了成就才算自己有功。“有功”也有个先后,先要大家有功,才会自己有功。伐,夸奖。
“弗矜故能长”是“无我”在人格上的体现。此时“无我”表现为,不自尊自大但求大家都有进步、被尊重,只有大家都能为人所敬才配为人师长。“长”是“官长”的长,不是长久或擅长的意思。
传世本此四句作:“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章”传世本作“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系后人误读老子而改。帛书甲本完好继承了老子原本,“本章勘正说明”对此有进一步解说。
“弗矜故能长”传世本作“不自矜故长”。但“矜”的本义就是“自尊自大”,再在前面加个“不自”就是重复,故老子原文作“弗矜故能长”。
两千年来,人们习惯地把“见”读作“现”,义为“显现”,把“不自见”解读为不自我表现,这样“无我”的核心理念就淹没了。范应元对此四句的解读就极具代表性:“有道而不自显露故明,有德而不自以为是故彰,有功而不自称故有功,有所长而不自恃故长。”这种解读既丧失了“无我”,也未体现“全”的格局,没有领会先要成全大家,才能成全自我的辩证关系。
“人之不争”的终极展现——“庸人”
善为士者不武,善阐者不怒,善胜者不举,善用人者为之下。
善于庸人决不耍威风,不耍威风要学做三种人:一会做大人,故不盛气凌人;二会做强人,故不霸凌傲慢;三会做下人,故能人为我用。
这四句话在逻辑上是结果与方法的关系,而非平行关系。第一句是结果,后三句是方法。“为士”即人为我用,“善为士者不武”阐明,要做到人为我用就要懂得平等待人,体现为“为主不耍威风”,之后的三句则是通过三种人讲述了“不耍威风”、平等待人的三种方法。
正确解读老子这段文字,首先要明白“士”与“武”的释义。
“士”—— 事从,指小事大,弱事强,下事上。
"士",古通"事",专指臣下对君上的事从。《尚书·周书·康诰》:“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大意是,周公举行天下万民大和悦集会,侯、甸、男、采、卫五诸侯,率百官和臣民一并前来朝觐,效力于周王朝。这里,"士于周",即"事于周",表示事从于周王朝。“士”在此相当于动词“侍”,而非通常的做事,更不能作人解。“为士”,就是让对方事从自己,心甘情愿地为我所用,即“庸人”的意思,使人俯首称臣。
传统老注历来将“士”作人解。如王弼:“士,卒之帅也。”“士”竟被说成是将帅。成玄英:“(士)言古昔善修道之士”,这是以“士”代指得道之人。蒋锡昌:“‘士’,君也。”“士”又被解读成了君王或君子。类似说法都是望文生义,《道德经》中只有“王”或“民”、“圣人”或“百姓”的概念,不涉及任何其他社会身份,因为老子认为这些社会身份本来就不该存在,它们是不平等社会的产物。“侯王”、“君子”、“上士”等都出自后人的改写。
“武”—— 威震四方, 用法如:止戈为武,孔武有力。
“武”,甲骨文的写法是上“戈”下“止”,读作“止戈”。“止戈”有两种解释:(1)自己止戈,则言停止用兵,如止戈兴仁;但停止用兵与“武”的内涵不匹配,故可排除;(2)让他人止戈,则言平定天下,如止戈为武,并由此又引申出威严的意思,如孔武有力。《左传·宣公十二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楚庄王称之“武有七德”。这里,“止戈”既是平定天下,又是兴旺社稷。《诗经·郑风·羔裘》:“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司直”,主持公道,展现了以正压邪的威严,所以“孔武有力”是说无比威严,能震慑一切邪恶。(现代成语词典将“孔武有力”释为“很有力气”是误读,与接下来的“邦之司直”难以构成因果关系。)
“武”的本义当为平定天下,威震四方。周武王名号便由此而来。老子这里取其“威风”之义,不是指用武力解决问题。“为士”谈的是“庸人”,泛指一切主从关系,绝大多数情况下无需通过武力来实现。
“不武”,就是不耍威风;不耍威风,就是身居高位,平等待人。所以,“不武”所折射出的,是道家的平等理念,这是由“公平公正”原理所决定的。
“善为士者不武”意思是,善于使别人为我所用,首先要平等待人,不能耍威风。换言之,“庸人”的前提是不耍威风。
如何做到不耍威风?老子进一步阐明要学会做三种人:大人、能人和下人。
“善阐者不怒”是说,要学会做大人,大而不怒。
别人为你所用,首先就已经把你放在了“大人”的位置。但许多人却不知道如何扮演这个角色。父母与子女,老板与员工,长辈与晚辈,老师与学生,都是这种关系的体现。但由于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大人”们将权威视为天经地义,什么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什么棍棒底下出孝子,老板对员工想罚就罚,长辈对晚辈想训就训,甚至如今还有老师对学生体罚。老子告诉人们这些都是不懂如何做大人,做大人的首要原则就是为人不怒,不耍大牌。
“阐”,义为“大”。《玉篇》:“阐,大也。”《周易·丰卦·彖》孔颖达正义:“阐者,弘广之言。凡物之大,具有二种,一者自然之大,一者由人之阐弘使大。”“善阐者不怒”就是为大者不怒,身为大牌而不耍大牌。
“善阐者不怒”帛书乙本作“善单者不怒”,其他各本均作“善战者不怒”。老子本字当为“单”,“战”是后人对“单”字的误勘。老子一贯反战,不可能推崇“善战”。“单”当读作“阐”。
“善胜者不举”是说,要学会做强人,强而不举。
他人之所以依附于我,是因为我胜过了他人。所以“胜”是指胜出。“举”指攻克,如一举成功。胜出便是强人,老子的强人逻辑是,让人折服不能以势压人,强人所难,而要以德服人,以利益赢取对方的追随。而强者的误区往往是,因为自己强过对手,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强行让对方服从。今天的美国霸权就是典型的例子,动辄制裁,长臂管辖,再不行则诉诸武力。这些都是因为没学会作“强人”。
“善胜者不举”各版本作“善胜敌者不与”,多出个“敌”字,且“举”误勘为“与”,是后人未通老义而误增误勘。老子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社会成员之间对立而不敌对,对立双方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敌我关系,故“敌人”这一概念在老子理论中不存在,将对手视为敌人与老子理念相冲突。“举”老子本字为“與”,“與”假借为“舉”。
“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说,要学会做下人,先下后上。
儒道两家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认识完全不同。儒家认为人有等差,富贵在天,权贵天成,人与人之间财富地位的不同是天生的,没有为什么。因此君可以使唤臣,长可以教训幼,这是上天赋予的权力。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男尊女卑,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些儒家理念让人们以为上用下、贵用贱天经地义,毋庸置疑。
但道家的理念则恰恰相反,道通为一,齐物又齐论,世间万物,一切平等,言论自由,没有对错。因此,根本不存在天经地义的上用下、贵用贱。人人平等,你要用我,你也得为我所用,这才公平,而聪明人则会先为人所用,再谈人为我用,这样也公平合理。这就是“善用人者为之下”背后的逻辑,叫着先下后上。“圣人之欲上民,必以其言下之;其欲先民,必以其身后之。”这里的“言”是语气助词,相当于“焉”,不作“言语”解。
“为之下”就是做下人。何为做下人?不仅仅是说一两句好话,态度显得谦卑恭敬,做这些都是虚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付出,要为别人提供服务,要帮别人解决问题,要能为别人派用场,这才是真正的做下人。只有先为别人付出,才有资格让别人为自己付出,这叫公平公正。把下人做好了,自然也就能将别人用起来了,这叫先下后上。
传统老注将“善用人者为之下”狭隘地理解为做人的态度,认为谦卑恭谨,真诚以待便是“为之下”,这是对老子思想的曲解,是华而不实。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意味着不存在单方面的用人,谦卑恭谨并没解决我为他做了什么,我没有实实在在的付出,所以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不过自欺欺人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家思想显得更为现实,也更不好忽悠。
“成全”不再是简单的教条,而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庸人,是谓配天,故至极也。故之,所谓曲全者岂语哉,成全归之。
这就是不争之德,让无数人俯首称臣,似天地令万众归往,至善至美,无与伦比。也正因为如此,“曲全”的内涵早已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教戒,而成了融入天人合一至高境界的一种标志。
“不争之德”是水德,是地德,是天德。它首先是“无我”,将自我融化在万众之中。其次是“成全”,成全每一个人的梦想,化作每一个人的力量,赋予每一个人以尊严。人们因此而痴迷、而向往、而归顺,真心地追随,真诚地相助,真情地回报,这便是“庸人”。是“对立统一”让人们相依为命,相辅相成,无需道德说教。相反,保全自我,谦卑待人,治标不治本;平等以待足矣,无私无我才是王者风范。从自身利益出发,长袖善舞,看似聪明,但终究未入道门,不可长久。“不争而有争”不是诡辩,也不是权谋,而是世界的本质。明此道者,天人合一,“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老子最后这段文字再现了“不争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的深刻意境。“成全”是天道,天道是为万众谋利,同时也是捍卫公平公正。执天之道,以御天下万物,以无有入无间,故能无往而不胜,而况御人乎?与天德相配,万众归往,此“庸人”之真谛也。不争之德,不争而有争,纵使今日,又有多少人正真窥得其中奥妙?
“庸人”,各本均作“用人”。“用人”当为老子本字,但此处“用”读作“庸”。《论语·子路第十三》:“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意思是,如果达到这一境界,那么四方百姓将背负幼子前来归服,这岂是光想着种地就能领悟的呢?”“焉用稼”即“焉庸稼”,指将自己附庸于种庄稼,即眼里只有种庄稼,没出息。这是典型的孔子人生观。“用”的这一用法往往被误读,也包括《论语》的这段话。
“故至极也”各本作“古之极也”或“古之极”。“古之极”当为老子本字,但读作“故至极”。“古”通“故”,习见。“之”通“至”,义为到达。《诗经·鄘风·柏舟》:“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dàn)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诗意,柏木小船在漂荡,漂泊荡漾河中央。垂发齐眉少年郎,是我心中好对象。至死不会变心肠。此处,“之”作“至”解。
“故之,所谓曲全者岂语哉,成全归之。”此句帛书甲本字残,帛书乙本作“古之所谓曲全者,几語才?诚全归之。”而王弼等传世本作“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从句义上分析,帛书《老子》是将“曲则全”理解成了古谚,误以为老子是在引用古人的名言作总结。但通过上文分析可知,“曲则全”是老子本章的灵魂,“全”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是老子辩证思维的深刻写照,其思想之深邃,古往今来无人匹及。“曲则全”无疑是老子的原创,庄子《天下》也认同这一观点,认为这是老聃思想的特色。因此,“古之”当读作“故之”。
帛书甲乙本的“几语才”,王弼等传世本作“岂虚言哉”。“几”通“岂”,“才”通“哉”没错,但“语”与“虚言”不是一个概念。“语”在此有特殊涵义,指“教戒”,是为人处事的戒律,不是一般言语的意思。《国语 · 鲁语 · 公父文伯之母对季康子》:“季康子问于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语肥也?’对曰:‘吾能老而已,何以语子。’”这里,“语”是指长辈对晚辈的教戒。本章中,老子以“语”代指上述“人之不争”的八条戒律,而“虚语”则不具有这一内涵,故还原版不用。
最后,“成全归之”帛书甲乙本作“诚全归之”,各传世本与之相附会作“诚全而归之”。“成全”当为老子本字,其内涵上文已作详细说明,是成他人之全,也是成就公平公正,“成”是成就之义。帛书甲乙本未明老义,将“成”误勘为“诚”,以“心诚则全”附会儒家的“信”,而不见“成全”乃天人合一、公平公正的标志。还原版将“诚”校订为“成”以伸明老义。
本章勘正说明
1. 相关章节重组及其依据
本章由王弼本《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一部分与王弼本第六十八章重组而成。前两行及最后一行出自王弼本第二十二章,中间两行取自王弼本第六十八章。
本章重组旨在还原“人之不争”的完整表述。重组涉及的两个章节,从不同侧面阐述了什么是“人之不争”,这两个章节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上一章老子通过水的六德阐释了“不争而有争”的内在逻辑,而重组涉及的两个章节则分别阐述了“不争”和“有争”。因此,两个章节独立出来都不是对“人之不争”的完整表述,只有合二为一,才是对“人之不争”的完美诠释。
章节重组中,还原版删除了王弼本第二十二章中“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和“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两段文字。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本作“圣人执一为天下牧”,是“昔之得一者”章的结论,错简至此,故当纳入原章节。“道生一”,“一”化生万物,故“一”代表完整的世界。“圣人执一为天下牧”首先要说明何为“一”,又为何执“一”而能牧天下。“昔之得一者”一章对“一”的作用作了全面阐述,但却没有结论,而结论正是“圣人执一为天下牧”。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本作“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还原版已将此句归属“反者道之动”一章。“天下”二字系后人添加,还原版“反者道之动”一章对此有考证。按句式,“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当与其他含“不争”二字的句子连用,前句是“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两者结合是“不争而有争”的完整表示,用于对“弱者道之用”的诠释,也是老子对“弱者道之用”的具体定义。因此这段文字被纳入还原版《道德经》“反者道之动”一章,那里有相关章节重组更详尽的说明,在此不重复。
2. 版本校勘及关键字考证
以下是还原版与十个主流版本的对勘及关键字考证。
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还原版)
曲則金,枉則定,洼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帛书甲本)
曲則全,汪則正,洼則盈,(敝+衣)則新,少則得,多則惑。(帛书乙本)
曲則全,枉則正,洼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汉简本)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王弼本、严遵本)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弊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河上公本)
曲則全,枉則正,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傅奕本、范应元本)
曲則全,枉則正,窐則盈,弊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想尔本)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弊則新,少則得,多則惑矣。(苏辙本)
“曲则全”,帛书甲本作“曲則金”,“金”文义不通,系“全”之抄误。
“枉则正”,帛书甲本作“枉則定”,帛书乙本作“汪則正”,王弼等传世本作“枉則直”。“汪”当为“枉”之讹。“枉”本义邪曲,“正”与之相对,“定”与之不相对,故“定”为讹误。
“洼则盈”,传世本多作“窪則盈”,想尔本作“窐則盈”,“窪”、“窐”通“洼”。还原版从古本,作“洼”。
“敝则新”,帛书乙本作“(敝+衣)則新”,河上公本、苏辙本作“弊則新”。“(敝+衣)”为“敝”之繁字,“弊”古通“敝”。
“多则惑”一句,苏辙本句末衍“矣”字。
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章,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长。(还原版)
不 □ 視故明,不自見故章,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長。(帛书甲本)
不自視故章,不自見也故明,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長。(帛书乙本)
不自見故明,不自視故章,不自發故有功,弗矜故長。(汉简本)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范应元本)
不自是故彰,不自見故明,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想尔本)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功,不自矜故長。(苏辙本)
“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彰”,帛书甲本作“不 □ 視故明,不自見故章”,残“自”字。“視”始见于甲骨文,作“上目下(立)人”,会意人瞪大了眼睛往前看,金文和楚篆都沿袭了这一写法。“不自視”即“不視自”,指看不见自己,表示“无我”,义理明晰。“見”亦始见于甲骨文,作“上目下(跪)人”,会意人行跪拜之礼参见君主。“視”与“見”的写法不同在于下面的“人”字,前者是站立之人,后者为跪拜之人。臣下行跪拜礼参见君王,往往是依次出现,故“見”又通“現”。“現”,义显现,引伸为有所成。“不自见(现)”即“不见(现)自”,表示不求自己有所成。
“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彰”,帛书乙本作“不自視故章,不自見也故明”,汉简本作“不自見故明,不自視故章”,两者都将“视与明”、“见与章”的关系颠倒了,当为后人未通老义而误改。传世本大多传承了帛书乙本和汉简本的讹误,并将“視”误勘为“是”,将“章”误勘为“彰”。“視”古通“是”。《释名》:“视,是也,察是非也。”“章”古通“彰”。但此处两通假皆非老子本义。“視”老子义为“看”;而“章”在此用作乐章或文章之章,表示事情告一段落或初具规模,与有所成相对应。又,帛书乙本、想尔本这两句前后顺序对调,且帛书乙本后句又衍“也”字,系讹误。
“不自伐故有功”,唯汉简本“伐”作“發”,“發”通“伐”。苏辙本“有功”作“功”,为孤证,当系后人为寻求文句工整而将“有”删除。
“弗矜故能长”,帛书甲乙本作“弗矜故能長”,汉简本作“弗矜故長”。老子原本当作“弗矜故能長”,汉简本脱“能”字。“矜”在此作“至尊自大”解,已含“自”之义,再冠之以“自”字,则显文义重复。《尚书·大禹谟》:“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公羊传·僖九年》:“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矜”皆作“自尊自大”解。各传世本为追求文字上的工整,将“弗矜故能長”改为“不自矜故長”,非老子原文。“长(zhǎng)”,义为官长,不是长久的意思。
善为士者不武,善阐者不怒,善胜者不举,善用人者为之下。(还原版)
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弗 □ ,善用人者爲之下。(帛书甲本)
故善爲士者不武,善單者不怒,善朕敵者弗與,善用人者爲之下。(帛书乙本)
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適者弗與,善用人者爲之下。(汉简本)
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爲之下。(王弼本、严遵本、想尔本)
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戰者不與,善用人者爲下。(河上公本)
古之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爭,善用人者爲之下。(傅奕本、范应元本)
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爭,善用人者爲之下。(苏辙本)
“善为士者不武。”此句,帛书乙本句首衍“故”字,傅奕本和范应元本句首衍“古之”。“士”,事也。
“善阐者不怒。”此句的关键是“單”、“闡”、“戰”之辨。从帛书乙本可以推断,老子本字作“單”,“單”通“闡”,亦通“戰”。“阐”,义为大。“善闡者不怒”释为“善为主人者不怒”,文义与老义贯通,上文已有详解。反之,“善戰者”用在此则有违老子。老子一贯反战,从不歌颂“善战”。战国后人完全没有领会老子这一立场的深刻意义,将“單”误读为“戰”,殊不知这彻底违背了老子的价值底线。故还原版取“闡”而弃“戰”。
“善胜者不举。”各版本“勝”后均衍“敵”字,系对老子思想误读而增衍。老子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社会成员之间对立而不敌对,对立双方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敌我关系,故“敌人”这一概念在老子理论中不存在,将对方视为敌人则是对老子思想的背离。汉简本“適”亦当读作“敵”。河上公本“敵”作“戰”,当系抄误。帛书乙本“朕”通“勝”。“举”在此指“攻克”。“與”通“舉”。帛书甲乙本和汉简本“不”作“弗”,“弗”或为老子本字,含义为“决不”,与今之“不”义略不同。然“弗”今已弃用,故还原版以“不”代“弗”。傅奕本、范应元本和苏辙本“不举”作“不爭”,“爭”当系后人为疏通文义而改“與”为“爭”,非老子本字。
“善用人者为之下”各本均相同。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庸人,是谓配天,故至极也。(还原版)
□ 胃不靜之德,是胃用人,是胃天,古之極也。(帛书甲本)
是胃不爭 □ 德,是胃用人,是胃肥天,古之極也。(帛书乙本)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是謂肥天,古之極也。(汉简本)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王弼本、河上公本、苏辙本)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也。(傅奕本、范应元本)
是謂不爭之德,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严遵本、想尔本)
这段文字涉及五个通假字:“靜”、“用”、“肥”、“古”和“之”。
帛书甲本“不争”作“不靜”,“靜”假借为“争”。“靜”当为老子本字,上一章对此有详解,这里再次得到验证。
“用”这里借作“庸”,使动用法,指令人成为附庸。《论语·子路第十三》:“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意思是,如果达到这一境界,那么四方百姓将背负幼子前来归服,这岂是光想着种地就能领悟的呢?”“焉用稼”即“焉庸稼”,将自己附庸于种庄稼,即眼里只有种庄稼。“用”的这一通假用法往往被误读,包括《论语》的这段话。老子本字当作“用”,还原版据通假规则将其校订为“庸”。
“肥”因古音相同而被假借为“配”,帛书甲本脱一“肥”字。各传世本对“肥”已作校订,改“肥”为“配”。
“古”通“故”,习见。
“之”通“至”,义为到达。《诗经·鄘风·柏舟》:“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dàn)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诗意,柏木小船在漂荡,漂泊荡漾河中央。垂发齐眉少年郎,是我心中好对象。至死不会变心肠。此处,“之”作“至”。
老子这里在阐述人“不争而有争”的至高境界,指出不争之德就是万众归往,其德配天,故至极。“至极”与“配天”相映照,古往今来皆如是,不存在今不如昔的说法。各版本将“古之”读作本字系对老义的曲解。
此外,“胃”通“谓”习见。各传世本“是谓用人”作“是谓用人之力”,“之力”二字为后人添加。严遵本和想尔本“用人之力”前脱“是谓”二字。
故之,所谓曲全者岂语哉?成全归之。(还原版)
古 □ □ □ □ □ □ , □ 語才?誠金帰之。(帛书甲本)
古之所胃曲全者,幾語才?誠全帰之。(帛书乙本)
古之所謂曲全者,幾語邪?誠全帰之也。(汉简本)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岂虚言哉?誠全而帰之。(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范应元本、苏辙本)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岂虚言也哉?誠全而帰之。(傅奕本)
古之所謂曲則全,岂虚語?成全而帰之。(想尔本)
此段文字有三个要点:(1)“幾語才”的训读;(2)“曲全”是否为老子生前的古谚?(3)“成”、“诚”之辨。
(1)“幾語才”的训读:
“幾”,以音通“岂”。《荀子·荣辱》:“几直夫刍豢稻梁之县糟糠尔哉!”杨倞注:“几,读为‘岂’。”
“语”,作“教戒”解,指为人为事的戒律,不是言语的意思。《国语 · 鲁语 · 公父文伯之母对季康子》:“季康子问于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语肥也?’对曰:‘吾能老而已,何以语子。’”这里,“语”是指长辈对晚辈的教戒。这里,“语”特指上述为人不争的“八戒”。
“才”,以音通“哉”。《尔雅·释诂》:“哉,始也。邢昺疏:哉者,古文作才。”可见,古文“哉”、“才”互通。
汉简本“幾語才”作“幾語邪”,两者义同,“才”、“哉”、“邪”皆为语气助词。传世本将“幾語才”改作“岂虚言哉”,以“虚言”代之以“语”是对老义的曲解,完全失去了“教戒”的内涵,不可从。傅奕本“言”后衍“也”字,想尔本“語”后脱“哉”字。
(2)“曲全”是否为老子生前的古谚?
《庄子·天下》:“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以深为根,以约为纪,曰: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可谓至极。”据庄子述评,“曲全”之说,为老子所创,是老子思想区别于其他学说的标志之一,所以才有“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曲全”的本质是“弱者道之用”,是老子思想的精髓。由此可见,将“曲全”释为古谚缺乏依据,且古文献中所引用的“曲则全”说法皆出自老子之后,未见先于老子者。
“古之”当读作“故之”,是对上文“是谓不争之德,是谓庸人,是谓配天,故至极也”的总结,老子并未引古谚立说,故“古之”读作“故之”。
各传世本“曲全者”作“曲則全者”,“則”系后人据上文“曲則全”所添加,非老子原文。想尔本“曲則全”后脱“者”字,系抄漏。
(3)“成”、“诚”之辨:
“成全归之”,唯想尔本作“成全而帰之”,其他版本均作“誠全帰之”或“誠全而帰之”。“成”当为老子本字,“誠”系后人释“成”为“誠”之通假而改。“而”为后人所增。
“成全”在此指成他人之全,同时也象征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完美境界,所以“成”表示“成就”,“成全归之”句义清晰完整。
“诚全归之”义为“最终得到了真实的全”,“诚”作真实解,重点在强调“真实”。
乍一看两者文义相近,但细品仍有区别。“诚”引进了“真实的全”与“不真实的全”两个不同概念,而老子通篇只讨论了“全”与“不全”,并不涉及“真实”与“不真实”。“诚”的出现恰恰是受到前句将“语”读作“虚言”的诱导,才引出了“虚”与“实”的对比,从而派生出“真实”与“不真实”的概念。鉴于“真实”与“不真实”并非本章探讨的内容,而结论中引入“诚”的概念逻辑上说不通,且反而容易引起什么叫“真实”的各种争议,实属画蛇添足,非老子行文习惯,故“诚”不可能为老子本字。
汉简本“誠全帰之”后衍“也”字,为孤证,当系后人添加。
附录一:王弼本《道德经》第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
诚全而归之。
附录二:王弼本《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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