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老腰,终是给了坚持上班的我一个颜色瞧瞧。
昨夜,整个人像块木头一样摆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奇了怪了,越是不敢翻身,就越想要翻身。只好紧紧抱住自己,揪着床单,一寸一寸挪动,咬牙挺住。
我终于认识到我的腰这么重要!不能咳嗽、不敢打喷嚏,连欢乐喜剧人都不敢看了,大声笑笑都很要命。
虽然班不能上,但是酸还是要测的,吃完早饭搭小伙伴的车到门口检测点,乌泱乌泱的长龙队伍让人目瞪口呆。
既来之则安之,继续读我的《在芦墟》,打开手机默默看着,还真就避开了深秋早晨的冷,和周边人声鼎沸的乱。
今天一共读了17个自然段,诶?这数自然段的毛病是啥时候留下的?
应该是在小学,每篇课文都要求我们分段、概括段落大意、总结中心思想。没想到当年深恶痛绝的事情,到如今竟会是下意识的做法。其实当年的厌烦,无非是老师让我们抄教参规定的段意和中心思想,而那些并非贴合学生水平的东西抄起来背起来很麻烦。
哈哈,还没好好厘清老先生在芦墟的回忆起点,我就已经先坠入自己的回忆之中。
既然思想已经抛锚,那不妨先猜一猜,若是我们回忆在某个地方的生活,我们会从何写起?
会先介绍一下芦墟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有趣的难忘的事情?那段生活是因何开启的?给自己身心留下了怎样的烙印?这里头一定渗透着自己对芦墟浓浓的情感,是喜欢?厌倦?亦或是藏着深深的遗憾。
芦墟一个小镇。
在吴江的东部,与上海交界。
作者用芦墟中学每年运动会严沪青平长跑时,略略一跑就能跑到上海地界,来说明这段距离。附带介绍了一个人物,运动会前夜,特意带着学生骑自行车在沿途写下“芦中加油”“坚持就是胜利标语”的教导主任,是作者的父亲,更是一位有心的师长。
因为和上海离得近,所以芦墟很海派。
这首先体现在语言上,大家会说上海话。很多无法回上海工作的人会选择芦墟安家。
作者隔壁的邻居刘老师就是一位唱歌很好听的上海人,她总是踩着歌声上楼。她的丈夫小胡叔叔也是上海人,在幼年的作者心中,小胡叔叔体能很好,对小孩子亲和,给他们讲很多世界上的新鲜事儿,那是孩子们闻所未闻的见闻。而且在刘老师和小胡叔叔和睦的生活中,他隐隐约约体会到婚姻美满带来的的幸福。
关于刘老师和小胡叔叔这一段写的非常妙,其实小孩子对于大人的亲密关系已经能微妙地感觉出来。
比如文中提到小胡叔叔回到芦墟以后,年轻的刘老师会微红着脸把房间钥匙递给他,让他先回家。连作者这个孩子都能察觉到,刘老师一路的歌声里会比往日更添甜蜜,到家之后,两个上海人在一起,会用上海话交流,那吴侬软语带来的温馨感觉,别说是作者,连读者都禁不住开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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