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许某的薪水按年计算。
最近,许某的朋友是一个律师事物所的律师,到许某家中做客时无意中看到了这份合同。
立即指出该合同有重大瑕疵,属于无效合同。
许某十分着急,一年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如果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那这一年岂不是白干了。
那么,许某还能拿到工资吗?什么又是无效劳动合同呢?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有: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其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总结
尽管合同无效,但许某已经付出了劳动,应该取得这一年的报酬。
市场经济中,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而且付出与回报是成正比的。
只有遵循这个基本原则,市场经济秩序才不会出现混乱。
因此,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才会保证市场的有序运转。
即使许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认为是无效劳动合同,但许某已付出的劳动,要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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