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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之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道德经》之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作者: 如清风_ | 来源:发表于2019-03-21 22:51 被阅读27次

    原典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种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它没有声音,也没有形体,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它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字,约定叫它做“道”;勉强地形容它,说它是广大无边的;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深远无际,深远无际而又返归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整个宇宙中有这四大,而人是其中之一。人学习地的厚实涵藏,地学习天的高明宽广,天学习道的本源创生,道则纯任自然,顺规律行事。    

    经典解读

        这一章,老子描述了“道”的存在和运行。“有物混成”,用以说明“道”是浑朴状态的,是圆满和谐的整体,并非由不同因素组合而成的松散体。“道”无声无形,先天地而存在,循环运行不息,是产生天地万物之“母”。

        在本章中,老子提出“道”、“人”、“天”、“地”这四个存在。其中,“道”是第一位的,是一个绝对体。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对而存在的,唯有“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道”才能够“独立而不改”。它不会随着变动运转而消失,而是经过变动运转又回到原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最基本、最根源处。

        “道”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这个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的,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这就是“道”的性质和规律。其实,道不是来自天上,恰恰是来自人间,来自人们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东西。比起希腊古代唯物论者所讲“无限”来,似乎更实际些,一点也不玄虚。它独立存在,包括有和无两种性质,不依靠外力推动。

        宗教迷信的说法,认为上帝是世界的主宰者,但老子说的“道”在上帝之前已经出现;传统观念认为世界的主宰者是“天”,老子把天还原为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老子讲的道,没有固定的具体形象,即道在物先,又在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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