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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阳货篇第十七(二十一)

《论语》阳货篇第十七(二十一)

作者: 好的东西大家一起分享 | 来源:发表于2021-08-05 14:24 被阅读0次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译文】

宰我问:“父母死了,服丧三年,为期太久长了。君子三年不习礼,礼一定会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荒废。旧谷已经吃完,新谷已经登场,取火用的燧木已经轮换了一遍,服丧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丧期不到三年就吃稻米,穿锦缎,对你来说心安吗?”宰我说:“心安。”孔子说:“你心安,就那样做吧!君子服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感到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适安宁,所以不那样做。现在你心安,就那样去做吧!”

宰我出去了,孔子说:“宰我不仁啊!孩子生下来三年后,才能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三年丧期,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宰予难道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怀抱之爱吗?”

【摘抄】

孔子认为给父母服三年丧期是古制,因为人幼小三年才能离开父母怀抱,作为感怀父母恩情守孝三年在情理之中。宰我认为三年丧期太长而影响人生正常生活,缩短成一年即可,现代一般农村风俗以五七、七七为主丧期,百日、三周年为主祭,以后大多祭日和清明上坟。古人视死如生,为追悼亡灵和祖先庇佑而重祭祀,孝的形制讲究情深义重、至真至诚,守丧三年以表达悲痛心情和感恩父母养育之情。对这个表达孝的人伦制度,孔子论情、宰我论理,最终社会形制还是简化了。父母在世,表达孝的形式是给予温暖照顾;父母去世,表达孝的形式是寄托哀思感恩。客观上人生存在是个过程,死不大于生,形式不高于内容,父母活着孝于行,父母去世祭于心,子女对亡父母的怀念是情感自然的反射,情到深处常念之,不祭而泪流,祭祀形式简便些为好。

【感悟】

父母在时多行孝,父母去世常感念,变化的只是形式,不变的是内心对父母的感恩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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