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的宫中,后来也有人会说,这种缠足的陋习是从五代十国时期南唐李后主的潘妃开始的。当时,潘妃把脚缠得小小的,在金箔做的贴地莲花上行走,“步步生莲花”,特别的美。于是缠足就开始了,“金莲”这个词也就流传了下来。后来,又在金莲的前面加上了“三寸”,形容脚小的程度。
缠足真正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还是在宋朝。宋朝妇女都用一条狭长的布条,把脚紧紧地裹住,缠时先将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下,用白棉布裹紧,从而使脚骨变态,足弓缩小,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
白天家人扶着走路,活动其血液,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加紧束缚,使脚趾弯曲变形,最后只能依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完事。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以后,骨骼定型,才能解下这种布带。还有不少妇女终身缠着两条布带,一直到去世。
有一种专门为缠足女子准备的尖尖的鞋子,叫“错到底”,对于当时的女人来说,脚上穿一双“错到底”的鞋子,才够得上一个标准的美人。
不仅富人家的女子要缠足,一般的女子也要缠足。《女儿经》里说出了女子必须缠足的天机:“为甚事,缠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层层包裹,一步一步完善起来的“三寸金莲”,不仅抹杀了宋代女人的天性,还让她们毫无怨言地严守三从四德的家训,足见“理”之严厉,不仅把中国妇女的脚裹了一千年,也把中国妇女禁锢了一千年。
除了残酷的缠足之风,青楼文化也是宋代文化的代表。艺妓不同于普通的妓女,她们享有比较高的声望,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可以说琴棋书画都比较精通。这类女子多居住于长江沿岸,人称“秦淮一片明月”,她们的衣着扮相更有一番韵味。
艺妓的服饰是不受限制的,她们完全不顾及理学的束缚,可以穿得奢华如贵族大家,也可以穿得奇奇怪怪只要有人欣赏,其他的一概无所谓。这无疑给淡雅恬静的平民女子服饰平添了一些娇艳之色。
宋朝的历史学家司马光眼中的美女脸上画着淡妆,如清水芙蓉;挽着松松的发髻,戴着绣满了翡翠珠子的铺翠冠,慵懒闲适。柳枝一般的头饰随着轻盈的大步子颤颤巍巍,宛如春风中的飞絮游丝。犹如弱柳扶风,楚楚可怜,怎么能不让人生出怜香惜玉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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