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可划分为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这几个名词虽然很常见,在建筑工程中也会经常用到,但很多工程人并不了解它们之前的区别以及应用方法。今天保标招标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采用总价合同类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评标过程较为简单,评标结果客观;发包人易于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易于支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总价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采用总价合同类型,要求发包人应提供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以及各项相关技术说明。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对于酬金的约定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固定酬金,合同明确一定额度的酬金,无论实际成本大小,发包人都按照约定的酬金额度进行支付;
二是按照实际成本的比率计取酬金。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投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
区别:
1、总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不变的,工程量的变动不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0×100=10000。
2、单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可以变动的,工程量的变动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5×100=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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