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最激烈的战场,可以说是短兵相接、你死我活。在工程建设领域尤甚。
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分为两大块,一是招投标法,二是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领域主要适合招投标法,货物采购主要适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同时是对工程建设领域限额以下项目选择承包商的补充。
招投标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政府采购一般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五种方式。
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都是一种公开、公平选择承包商或供货商的程序,落脚点是签订合同。
在这套程序中,公开公平尤其重要。
第一,发布公告要在指定的媒体发布,让所有的潜在投标人知晓;
第二,设置资格要求,如资质、财务状况、业绩、人员资格、社保情况等;
第三,最少有三家以上参与竞争;
第四,投标保证金的诚意,一般要求投标人要从其基本账户汇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标的的2%;
第五,时间上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不少于五天,投标时间与报名时间间隔20天以上,这都是为了保证充分竞争的需要;
第六,评审专家的要求,在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一般都是五个人以上单数;
第六,开标场地有规定,到政府规定的交易场所开标;
第七,开标截止时间的确定性,超过开标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八,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预审和后审两种方式,资格审查少于三家时,应重新组织招标;
第九,评标保密性,评标专家是随机抽取的,投标人并不知悉谁是专家;
第十,评标公正性,评标是专家的独立工作,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十一,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1、2、3名,招标人一般选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第十二,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如有履约担保要求的,中标人应先办理履约担保,再签合同,履约担保不超过标的的10%,签合同时间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定。
虽然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操作细节上不同,但总的原则却是一致的,就是公开公平选择优质的承包商或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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