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锄强扶弱是人类最崇高的一种精神,每一个骑士都应该努力地去拥有这种精神。”
小说《堂·吉诃德》作者,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曾经这么说过。诚然,在所有的文明制度和任何一种社会文化中,见义勇为历来都是被无比赞誉和提倡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一种最大的正能量。
刚刚过去的11月15日,深圳一名饭店老板见义勇为了,他和其他几名好心人一起制止了一名男子猥亵女子。只不过,谁都没想到,因为他多踢了对方一脚,结果被罚款200元。
11月15号那天晚的11点多,占女士和家人在一家饭店吃夜宵。刚点完餐,突然一名陌生男子将占女士抱住扑倒并进行猥亵。
饭店老板见状后,立即和其他几名好心人一起冲过去制止了该男子,共同将其按倒在地。随后占女士挣扎着站起,躲到了一边。随后,这名男子从地上爬了起来,饭店老板抬起脚,又踢了一脚。
“被大家控制后,那个男的还一直盯着我看,饭店老板踢他一脚,只是为了防止更坏的情况发生。”事后,占女士解释说。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更何况还是在自己的饭店门口,饭店老板的见义勇为得到了占女士一家人的感激和街坊邻居的赞许,只是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事后,饭店老板被罚款200元。
从之后当地警方对此事件发布的情况通报内容来看,饭店老板等人上前制止,将双方分开并将猥亵男子控制。在男子已被控制,等待警方到场处理的过程中,饭店老板仍用脚踢男子头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猥亵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但男子家属却多次向警方反映男子被殴打的情况。
通报内容还显示,公安机关在肯定饭店老板等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同时,对饭店老板在已制止违法行为后仍踢打对方的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其过当行为罚款200元。
饭店老板见义勇为,但最终还被罚款200元,只因为多踢了脚。这样的结果到底冤不冤?
事后,占女士一家人为饭店老板喊冤。不过,饭店老板倒是很大度,他说没什么,不后悔,以后还是会见义勇为。
对此,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在猥亵男子被控制、受害人基本脱险的情况下,饭店老板再踹一脚属于非必要,属于行为过当,涉嫌故意伤害。
但是,很多人却对此不买账。很多网友认为,或许,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和细分那么多的法律条款,但每个人的心里有一杆秤,都会遵从内心的正义和良知来看待这起见义勇为反被罚的事件。
首先来说,在事发现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饭店老板毫不犹豫就冲上去制止男子对女子的猥亵和伤害,这正是社会需要大力弘扬和提倡的正能量。这种正能量会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美好,如果多了这些正能量,那么近期的那些公交车安全事故就不会发生。
其次,虽然制止了猥亵男子的伤害行为,受害人也跑到了一边,但饭店老板多踢的这一脚,从情理来看,显然他是出于义愤填膺,心理条件发射。试想,在光头化日之下,一个男子做出如此恶性,任谁心里都恼火,多踢的那一脚只是让行恶者长长记性。
再次,经事后调查,饭店老板的这一脚并没有对男子造成伤害。相关部门何必对一名见义勇为者如此苛刻呢?而猥亵男子为何又只是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呢?罚款饭店老板200元,为何只字不停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呢?要知道,为了弘扬见义勇为这种正能量,绝大多数地方都是有嘉奖的。
有人就问,这种做法相关部门是否有“和稀泥”和纵容不法行为之嫌?
有人说,现在做好人很难,英雄流血又流泪。比如,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又发生了扶老人被讹的事件。
做好事得好报,做好人得赞誉,这是任何文明社会的共识。我们2017年实施“好人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好人,让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或许广大网友为饭店老板喊冤的声音多是出于感性,但这背后却是满满的公道和人心。
有人说,饭店老板“制止猥亵被罚”这起事件或许能对相关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处理智慧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许,这就是,在对待见义勇为上,相关部门不能只求法律效果,更要顾及到社会效果。
总而言之,文明社会需要对好人越好,让好人有好报,好人有微笑,而对坏人则绝不能容忍和姑息。
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决不能让准备做好事的时候,见义勇为的时候还要想上一想,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周全,如何才能不触碰到一丝一毫的违规。切不可出现这样的笑话,更不要出现这种笑话,见义勇为时还要拿尺子来量一量,怎样才不会“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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