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公众号文章,名字叫做《未成年人犯罪案子,娃娃,律师只能帮你这么多了》,大家可以查看我公众号历史记录里的文章查看。当时是刚刚入手辩护这个法律援助案件,刚刚开完庭,心中总感觉不爽,感觉这帮子愣头青,啥都不懂,啥都敢弄,胆大的要死,没有规则意识,没有法律的敬畏之心,结果自己把自己弄进去了。
一个抢劫案,五个被告人,全是未成年,都是00后。四个辍学的,一个上初中的,抢劫罪。其实就是在网吧里因为一个不是很熟悉的女娃出头争气引起骂战,由网络骂到现实。最后一群人把对方威胁并打了一顿,打完人抢了一部二手手机,一百元钱,又去唱了KTV,唱歌钱都比抢的钱多。
前两天法院书记员通知我来拿《判决书》,我电话里也没问结果。进了法官办公室,法官倒是有点不好意思,给我先开口了,说最后没有采纳辩护人的缓刑意见,没给判缓刑,但是自首的辩护意见倒是认可了。为啥没给这几个娃判缓刑,因为判了也没人管,与其放到外头浪荡,真不如在里面呆着接受政府好好教育,至少里头还能把人看住。
两个被告人被判决一年有期徒刑,罚金5000元。两个被告人被判决十个月有期徒刑,罚金5000元。我辩护的被告人被判了九个月有期徒刑,罚金5000元。看来我辩护的还算是最轻的了。
向法官道别,拿回判决后,我总感觉其实事情并没有完。虽然法庭判决作出了,可是未成年辍学没人管的状态还很普遍,尤其是家长还认为自己娃判的重了,认为不是啥事。从开庭的时候能看出来,娃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和家庭教育是有很大的原因。
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和家长发司法建议书。法院可以就审理解决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案件,对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好好向学校和家长进行未成年管教方面的司法建议。当然了,这不是法院的必备义务也不是必须的动作,但是如果发了,我感觉更好。
毕竟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嘛,也可能是以前在学校里呆过吧,病又犯了……
终于判决了,全是实刑,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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