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青梅,青梅枯萎,芬芳满地;
不见竹马,竹马老去,相思万里。
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像你。
01
十八岁那年,第一次遇见你。
阳春三月,冰河解冻,柳絮纷飞,温煦的春风就如你甜甜的笑容。
我叫吴思瑶,政法院里出了名的学霸,稳坐第一的宝座。
在大学里,我就是别人眼里的另类。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努力到没朋友。在舍友同学们都沉迷了各种穿越偶像剧的时候,我每天背着书包风雨无阻的泡在图书馆。在她们为剧中主角掉眼泪时,我沉浸在康德黑格尔的世界苦苦钻研。
曾经,别人说我是书呆子,除了书什么都不懂。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不喜欢逛街买衣服,不懂口红的各种颜色,不谈八卦不追星,当然更不可能懂得爱情为何物。
那时,网络上有人打趣,可以把人分为三类:男人、女人、女哲学博士。所以,当她信誓旦旦要考哲学研究生时,大家都耻笑她将来指定就是第三类人。
一度,她很迷茫。难道,上大学不就是为了好好学习吗?为什么自己这么努力,却成了别人眼中的笑柄?
她不知道,在一个三类本科学校,有多少人只是想混到那张学历证而已。
人不可能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与周遭环境的格格不入,那种孤独能杀死一个人。
幸好,他的出现,让她不在孤独。
02
19岁那年,我送出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情书。
那是一个很朴素的女生,扎着不起眼的马尾,衣服老土不化妆打扮,我甚至好奇她穿高跟鞋会是什么模样。
不过,我更喜欢她素颜下的清纯,平底鞋上的灵巧。
她的学院里出了名的学霸,喜欢她那么久,终于鼓起勇气写下了那份情书。
吴思瑶,这个名字我在心里喊了千百遍,多想听她回应我一声,一个字就好。
我叫秦明朗,帅哥一枚,不过是自封的。其实,我和吴思瑶是一类人,喜欢在书香中寻找最美的人生。
从第一次在图书馆遇见她,我就知道这姑娘在我心里生了根。偷偷摸摸观察了她一年,摸清了她的全部底细。
知己知彼,才能一战而胜。
03
收到情书的那一刻,我心跳加速双手发抖。我希望是他,又怕不是他。
在图书馆一年,我知道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总在偷偷看我。可惜,他不知道,我每天都会在固定的位置出现,就像在等一个人。
有一天,我趁他出去接电话时,偷偷跑到他的书前。
秦明朗,三个字被我牢牢记住。
向上天祈祷完后,我展开信纸。一眼看见那三个字,我在心里偷偷说了三个字“我愿意”。
我恋爱了,吴思瑶恋爱了!
这个消息瞬间在整个学院传开,大家口上祝福,心里写满不服。一个素颜朝天的书呆子,竟然勾搭上了帅气撩人的才子。
我走在路上,免不了遭人白眼。可是,别人越讨厌我,我就越觉得幸福。
爱情是有魔力的,我们两个学霸在它面前,双双缴械投降。
但人生不只有爱情,我们要为爱负责。所以,我们决定暂时搁置爱情,学业为重。
于是,天地为证,日月为媒,我们立誓五年后结为夫妇。
04
而今,十年已过。
当年的誓言早已被我们淹没在岁月中,陪伴在我们身边亦不是当初的那个他。
没有背叛,没有争吵。只是五年之后,我们发现已经不那么相爱了。
就如同静水边在《岁月间》写的一般:
流年不知道停歇,时间缓慢有缱绻,渐渐渐渐,光阴不再留恋。
你的笑容像沙雪,罗在我的心里,渐渐渐渐,掩盖在岁月间。
生活不是演电视剧,哪有那么多天长地久同生共死的爱情。
在满脸笑容之下,是夜深人静时的泪水。看似爱到骨子的情义,只不过是权衡利弊后觉得不错的人。
时移世易,当初的那个你早被丢在岁月里。
不要轻易许下诺言,因为我们不知道明天的自己,是喜欢晴天还是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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