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养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
——卡洛琳
只愿你过得好
与狗狗最初的记忆缘起一只叫思思的小博美。作为新年礼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它来到了我身边。金黄色的绒毛,黑葡萄似的大眼睛,一对小耳朵尖尖竖起,看起来温顺又听话,很惹人爱。
在此之前,对于养小动物,我始终充满着向往,怀着一份好奇心,特别想要去亲近它们,这或许注定了我第一次养狗会陷入一种幼稚的冲动。以至当思思实实在在的出现时,我既兴奋又不知所措。
思思,男生。平日里,大家各自忙碌。白天,工作的工作,上学的上学,下了班,放了学,忙的忙功课,忙的忙家务,谁也没有太多的心思顾及思思,有时甚至都会忘记给它喂食了。因为担心趁我们不在家时,思思会把屋子弄得天翻地覆,就在二楼的露天阳台上铺了块毯子给它做窝,大多数时候总关着阳台和房间的那扇门,不让它进屋。每每回家隔着玻璃门,看到思思蜷缩着挨在门边的小小身影,晚上听到它趴在门边发出的低低呜咽声,又会让我不由感到心酸和深深的自责。
难得有空的周末,和孩子带着思思去公园玩耍是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最快乐却短暂的时光。我永远不会忘记思思撒着欢儿跑,开心的眼神。
也就在那时,我有了放弃思思的打算。我是那么爱思思,但我已经不再认为自己能够继续做它的主人了……它应该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更多的自由。
与思思的缘分只是很短暂的一段时间。思思被送给了一位朋友,朋友爱狗且有很多的空暇时间陪伴。我就这样和我养的第一只狗狗分别了,对它,除了想念,还有太多的歉疚。庆幸的是它在新主人家过得很幸福。
小萨公主驾到
欢欢,是一只活泼漂亮的萨摩耶小公主。浑身毛色雪白,聪明的眼睛,无敌的笑脸,像天使般可爱,刚来我家的第一天,她的楚楚动人就彻底征服了全家人。
幼时的欢欢如同白色的精灵,温婉恬静。日渐长大后,变成了一个调皮捣蛋鬼。咬家具,撕报纸,各种拆家本领无所不能,活泼好动又精力充沛。
每天下班一推开家门,她就热情如风般飞奔过来,完全不知道自己个有多大,体有多重,扑到身上缠绵撒娇,这大概就是甜蜜的负担吧。
儿子和欢欢,俩个玩伴儿在一起,特嗨。嗯,爱狗的男孩子错不到哪里去的。
你去哪里了?
见到它时,身体是那么瘦小羸弱,浑身脏兮兮,不漂亮,模样还有点难看。
我将车停在小区楼下,经过它身边时,它没有跑开,只是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望着我,它是找不到回家的路?还是被主人遗弃的?又或许已经流浪很久了……
因为养狗的缘故,我对它的怜爱之情油然而生。于是返回车里找了一些吃的东西放到它面前,它并不拢来。我轻轻走开,等走远了再回头看,它已经在吃了。
第二天中午下班回家,在楼下又看到了它。显然它已认得我,径直跟到六楼。我从家里取了些食物和水放在门口。当午睡后准备去上班,打开门,才发现它一直没有离开,正趴在我家门口。
我下楼,它也下楼。我发动车准备离开,它就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不停摇尾巴,那神情好像在说:“别扔下我,别不管我……”
车开动了,它就跟在车后跑,无奈,我只好狠狠心加快车速离开,心想如果它一直跟到街道上,那多危险!可是,意想不到的是,当我的车驶上马路汇入车流之中后,从后视镜里竟然看到它仍一路狂奔追赶着,完全没有放弃。蓦地,我的心里说不出有多心疼。赶紧将车停靠在路边,把它抱上车。那一刻,我就做了决定:收留它,给它一个家。
到单位楼下后,抱它下车,对它说:“乖,别乱跑啊,等我下班就带你回家”。中途去看了两次,见它都乖乖的趴在我车旁,也就安心上班了。
然而,等我下班再回到车旁时,它已不见了踪影,我焦急地在机关院内四处寻找,还拜托家住附近的同事也帮忙留意,一连几天,却再也没有找到……
以后回想起和它分别的那一天,仍然是揪心的难过。
你去哪里了?如今不知流浪到了哪里?有没有挨饿受冻?
希望它还好好活着,又但愿它遇到了一个好人家收留……
牛奶、巧克力、兄弟、十年
2010年,一只比熊,一只贵宾,同时成为了我家的新成员。
牛奶,巧克力。是儿子给他俩取的名字。白色的比熊哥哥是牛奶,棕色的贵宾弟弟是巧克力。
哥哥憨头憨脑,弟弟古灵精怪。兄弟俩从小玩到大,相亲相爱,相争相斗。
时光荏苒,我们在一起将近十年了。彼此陪伴,生活,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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