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咩咩
我第一次见到邹,是和几个玩摄影的朋友一起去西贡,在刚到香港不久的时候。算起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愿意和陌生人占比那么重的同伴一起出门,因为同去的六七人里,我就认识一个姑娘。只是这么看来,前文说的“朋友”又似乎用词不当,明明尚未相识,何来朋友一说。好在后来渐渐熟络,分享美食与情怀,也分享过往与当下。生活贫瘠如我,有幸从他们的故事里听取百味。
人在八分醉的夜半,容易显露心迹。但邹是在清醒无比的午后同我说起这个故事的。不算多精彩,只是那些人里我最喜欢她,于是爱屋及乌。
香港情与梦✤
从学校坐地铁回住处我常常选择直穿又一城,因为比起在商场绕绕环环地坐扶梯下楼,前者要快速而直接得多。而我素来不喜拖沓和绵连,容易显得脏。又一城边门到地铁站台其实不过四五米,夜里常有音乐爱好者不吝啬的表演,三三两两散着吐烟圈的人,寸土之地热闹非凡,但这热闹又分明是冷清的。
我见到罗的时候她刚掐灭一根烟,深呼了一口气,等不及那片白色消散,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根,在手臂上弹了弹。一连串动作熟练而性感。如果我是男孩子,我想她对我会有致命吸引。抬手的那刻头也同步抬起,我便“咚”地掉到了她的茶褐色眼眸里。好像有几秒钟的惊,又立刻意识到这是再理所应当不过的。她把同下巴平行的手放下,对我say hi,然后向我走来。
“ hi ”,走近后她又说了一次。
“ hi ”,我顿了顿。
“哈哈。返屋企啊?”她的普通话其实讲得蛮好,只是总会参着粤语和不时蹦出的英语单词,香港人好似大多这样。
“嗯,今天晚课。刚下班吗?”
“是啊。”
她捻了捻还夹在两指间的烟,借着商场玻璃透出的光,我瞥了一眼,不是细细的女烟,是男士烟。抽男烟的姑娘就像戴着男表的女孩,对照出一种分明的好感。我倒是第一次见她抽烟,但看起来不像是新习惯。
“好久不见啦。”
罗在楼上的星巴克上班,因为时常会和同伴一起去店里准备报告,一呆就是半天,空调太冷,总是要了一杯又一杯的热水。几次之后也就面熟起来,大概算是认识了吧。
“哈哈哈,最近都没见你来。”她总是哈哈大笑,分辨不出真笑假笑,但那声音里有一种听得出的率性和不care。我也确实以为她什么都不care。
“上周回了趟家。”
“哈哈哈,你不来我上班都没有期待了。”
我有点不知道怎么接话,顿了几秒,她大概也意识到还没有熟到可以这样开玩笑的程度,“好啦快回去吧小姑娘。我去TASTE买瓶水。”
“唔,好啊……那我先走啦!”我语气轻快,舒了口气,可也输了口气。
其实大多时候我都是在学校的canteen买咖啡的,Starbucks在学校设的点品种没有门店多,但我常喝的都有,而且上课总会经过,不必绕路。但第二天我上上下下多走了几圈的扶梯,为了到店里去买一杯美式。又像要找位置一般从外走到里,再走回点单台,没见到罗。
Stupid,出来的时候我默声对自己说。
可是,回家前我又兜兜转转上楼去,跟自己说要买明天的早餐。
进去的时候看到她正从玻璃柜里取出一块松饼,金属面包夹碰到瓷器发出轻快的声响,掉落的一点屑末成了点缀,在白色瓷盘上,是好看的。她的短发像是新染过,因为那灰白还泛着隐隐的绿,在咖啡气味早已把店内所有染成棕咖色的背景下,也是好看的。
还是抬头的那瞬,我又掉到她的眸子里。
“来啦!这么晚还喝咖啡,有pre啊?老样子美式吗?”若无其事的问候和关切,像极了常见的老友。
“不不,我是来买早餐啦。”
“哈哈哈,以前都没见你来带早餐啊。想吃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工作需要,最后一个问句好像裹了层温柔,沥干后清爽不腻。
“帮我打包一个牛角可颂吧。”
她又俯身挑出一个可颂,牛皮纸袋的声音脆脆的,在后来很多个数羊的夜里,我都会找出一个牛皮纸袋,折叠、打开、折叠、打开……巴掌声一般。
让人清醒。
✤
不成文的科学说习惯的改变和养成只需要二十一天,事实是,只需要一个念想。那天之后我开始每天穿梭在又一城上上下下的扶梯,早上去买咖啡,晚上去带早餐,我以为这样至少有一次会遇上罗。然而,他们的排班模式好像并不那么容易破解,能否见上面总是未知数x,答案没有公式。
我一向都是自己做早餐,一来功课不算太紧,二来有早起的习惯。不同质地的碗盘刀叉间活泼的碰撞、利落一刀切开的饱满果肉、隔着烤箱门看到的烘焙灯下逐渐长开的小面团、脆脆的面包在齿间发出的声响以及牛奶稍稍煮得过火弥散的焦香……一一从感官最不设防的缝口钻入,充盈身体的单双核细胞。白昼受到召唤,黑夜四散。一天从这里打开。
我却从此停留于黑夜。
于是,每一次走向星巴克都仿若是在往愈深愈浓的黑暗探寻,一点一点靠近的时候心里的木鱼准时敲起。咚,咚,咚,慌慌。响着不安,也响着期待。未知带来的兴奋被点燃,像折磨有时让人享受其间,生长成瘾,是戒不掉的。那时我开始重读谷崎润一郎,用心。
香港的夏天很长,十一月底才开始有出门就能被染着寒意的风包裹的幸福。我接受酷暑的淋漓痛快,也祈盼秋阴的瑟瑟萧索,独独不喜滴答的春日和薄情寒冬。立秋过了很久,但真秋未到之前,我和店里的人都已经熟络起来。日复一日的美式和可颂,日复一日到一个兼职的美国男孩一见我就热情地唤“hey song”。他的热情简单直接,就像无糖无奶没有拉花和巧克力酱的Americano。而其实我以为的熟络,不过是多几句寒暄和记得你要什么。
去的次数多了,见到罗的频率也高起来。她总是一头看得出定期修剪和补色的灰白短发,熨烫过的干净棉质衬衫,没有多余线头的袖口不松不紧地挽起。有时候店里人少,我没有take-away,她就会过来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几句,问我在看什么书,最近有什么报告,周末都去哪儿玩这类无关紧要的内容。
有一次她忽然切入一句“他们说你每天都来两次?”
“哈哈哈对啊。”我猜我笑得有点过,迅速低头捧起咖啡,啜了一口。
“嗯?时间太多啊!”她一改往常漫不经心的样子,语气稍稍有些硬。
“不是啊,想见你。”
人的潜意识有时会影响大脑中枢,与上冲的血液相逢,理智暂时消殁,而后速速归位,但这间隙足以引发大脑两秒钟的不受控。我用这间隙讲出了这句话,或者说,这间隙让我讲出了这句话。
罗有些愣,但是很快定下来,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我的后脑,“哈哈哈,那你说就好了嘛,我把我的班表给你啊。”
我不敢再动舌头,默默在心里舒了口气,可又一次输了口气。
日子细腻无声,所有不动声色都充满了后知后觉,而后知后觉的副作用是:too late to escape。
慢慢地我摞起了一沓辞典厚度的纸袋。它们每日被装着颗心一般装着早餐回家,偶有残落的糕点屑被抖落干净,再循着原有的折痕细细叠好,用炭黑色铅笔标上日期,放入收纳盒。
宛如神圣信物。
我终于不得不歇下费时费力的“拜访”,因为临近期末的报告最是灼人。连着两天没去Starbucks,总是等不及它开门我就埋进图书馆,而出来的时候又已经打烊。那天十一点多我从图书馆出来,匆匆奔赴地铁站,却在又一城门外被叫住,
“邹!”
我回头,一眼看到她靠着玻璃门,重心放在右脚,左脚只是松松地,依然一副什么都不care的模样。
“hey,怎么是你!”不擅掩饰如我啊,那一刻眼里漾出的光、声音中透露的期许,必定一览无余。
“哈哈哈是我怎么了。想着你最近估计转得飞快,看看你。”
“唔,这两天有点忙……”我好像没听到她说“看看你”,就像我没说出口“你在等我吗”。
“哈哈哈走,送你回家。”
我没有客气婉拒,也不想客气婉拒。
地铁只要一站,住的小区就在地铁上盖。罗陪我走到楼下,说是楼下,但已是两层楼高的地方。过零点的风带点侵略性,两旁的树还是茶绿色,不过稍稍泛着几星黄,却忍不住沙沙哗哗地掉落,卷起,飘荡。只不论多么张扬,第二日清晨都会被清扫而去。
楼高,所以楼间距不小,愈显平地空旷,只有路灯规规矩矩的身影投落,仿佛菌柄无限延长的蘑菇。只剩我和罗两个人了,像个过了时的空落落的大舞台,设备老化,灯光涣散,唯一的观众是上帝,他在夜里醒来,睁开眼看着这个世界不睡的人。我好像听到背景配乐响起,是罗把可颂装进牛皮纸袋递给我时,纸袋的脆响,在这阒静夜里,响得分明。
✤
罗一路寡言,零星对话突兀地悬在空气中,没有回音,但总要过上好一会儿才慢慢消散。我有些后悔,我想我们并没有熟到可以送彼此回家的程度。我总是后悔,也总是“想”。
可我又窃窃以为,这陪伴会是漫长而唯一的。
那天我同她在坚硬无感的石阶上坐着,被深秋夜里的凉风裹挟在怀中,因为有些许刺骨,痛快极了。她断断续续地抽着烟,姿势熟练而优美,烟雾缭绕,在黑暗中没有形状,也感觉不到光亮。究竟说了些什么话我已经回想不出,但在那短暂而漫长的片刻里共享一片黑夜的感动依然历历。
香港情与梦 递交完最后一篇paper那天晚上,和罗一起去上环坐叮叮车。高而窄的古董车身,棕褐色木制靠背椅被岁月和肌肤打磨出发亮的平滑,轨道有年岁的斑驳,但锈色可餐。街灯亮起,打到车内的光写满复古。我和罗前后分座,看不到她的表情和眼神,我只是凝视前方,偶尔探头向外,目光随电车一同穿到中环。窗外人群熙攘,牵手难行,每条沙丁鱼都孤军奋战,带着勇往直前的漠然。车内空气和缓,光线柔软,我们分坐其间却仿佛携手出逃,躲开了万千猛兽与恶意。只是仿佛。
“下去喝一杯?”罗前倾四十五度,新染的发带着温度,搅动了我四周的气流。
“走。”
不像战斗民族举杯就是烈酒,人们在这里多是轻酌。酒精滑过喉间,满眼的光亮穿透摇晃的玻璃酒杯,过一道橙黄滤镜,是暧昧的暖色调。也有人仰脖大灌,一起一落间周遭都罩上一层厚薄不均的玛瑙红,带着燥热和不安。舌尖旋出的微麻和喉咙生发的灼烧感随着液体的移动变成一股暖流窜到胃里,再往上扑腾,透过皮肤的微小毛孔沁出细细密密的热气和水汽。身体从内里活过来,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开始活跃,没有秩序地跳动和互相撞击。满目晕眩中过去和当下重叠,回忆与现实相溶,感性同理性在灰色地带交战。酒精让神经缓钝下来,也让心暖活起来。严冬里那浓烈的鲜红,让人愿意扯一扯时间的针脚,让喉舌间的炙热更绵长一些。
斜对面的姑娘用两根涂了浅咖色指甲油的细长手指轻轻勾着酒杯,不高不低地悬着,宽松的毛衣袖口滑落到手肘,露出一截搪瓷般的手腕。另一手轻轻托着脸,又像只是扶着,并无重量。酒杯后的脸有些模糊,隔着几张桌,我看不清,也不大记得。只隐约身边的人别过头,将一口烟吹入我口中,然后闭眼。
假期开始,我独身奔赴心心念念的霓虹国。可是,在伊豆没有遇着十四岁的薰子;穿过长长的国境隧道,雪国也尚未一片莹白;大阪的街道上没有引着春琴去上课的佐助,金阁寺的美也没有燃起熊熊大火灼伤我……我在茑屋书店一字一字写了张没有寄出的卡片,在神乐坂的小街角念念有词地数绕不清的电线,在光之教堂双手合十许下不会实现的愿。那时没看懂,这一场旅途,原来全是否定和遗憾。
两周后返港,拾掇清楚后到图书馆还书。一样的兜兜转转上楼后,美国男孩依然手舞足蹈地招呼我“hey song”,我报以力所能及的最灿烂笑容。
“老样子美式吗?”
后来的我依然能听到这样的问候,只是,再不是从罗口中发出。他们说,两周前她终于决心辞职,奔赴澳洲,为了去告诉心里的女孩儿一句喜欢。
咖啡还是热的,但并不冒白气,可真希望它汩汩而出连绵成片的白雾,好更像梦一场,无论是曾经的到来还是当下的消失。
香港情与梦最后一次见她,还是又一城外的地铁站口,在我出发日本的前两天。摆唱的几个少年正在收拾音响,我们正对着他们坐在花台上。像是主唱的少年抬头,
“想听什么?”
罗从花台上一跃,走向少年。
“想借你们的话筒和吉他。”
“如穷追一个梦
谁人如何激进
亦不及我为你那么勇
沿途红灯再红
无人可挡我路
望着是万马千军都直冲
我没有温柔 唯独有这点英勇”
那一刻的罗,是发着光的,只是目光深情,却盈满徒劳。
那一刻的邹,是发着光的,只是目光深情,却盈满徒劳。
恍惚之间有冰块刺啦划开的一声,又像是玉摔到坚硬的砖石上,清脆一响,藤蔓四散而退。玉石俱全,响的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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