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这里是nb市,我们没有上班,我们没有高考,没有房子车子需要我们买,不用看任何人脸色,也许读到这里的读者认为这里是天堂吗?不,因为就在2016年的一夜,我们市里的8成人都已经变成了丧尸,现在我们不可能去关心怎么赚钱,怎么高考,怎么买房子车子,现在我们考虑的是如何活下去,不变成丧尸或被吃掉,甚至考虑尽可能不饿死渴死。
我很幸运在事发的时候到了家超市购物,这是我活到现在的原因。可是幸运伴随我们的食物越来少,伙伴们,曾经的战友,我们一起封锁各个超市出口,我们一起清理超市内的丧尸,一起从陌生到熟悉,欢声笑语!可现在发现彼此的眼神里充满贪婪和杀机,我知道如果我再继续呆在这里,很有可能不是饿死渴死也不是被丧尸咬死,而是被自己人给整死,我决定出去一搏,我召集伙伴来商量此事,只有俊和彩(一个是我一起来超市的活下来的哥们,一个是我在超市门口救回来的女孩) 同意,其他没有一人同意,他们认为这里最安全,出去死路一条,可我不想留在这里,他们也没有挽留我,最后俊、彩和我一起走。
第二天,我学行尸走肉的片段声音转移法,把超市里的3个闹钟调好时间,我每个都很小心,生怕一个不小心拧错,然后用做好倒勾的钢管,把放在购物袋的闹钟小心翼翼的钓至对面的大楼,一小时后对面闹钟响起,我听到对面大楼传来阵阵吼声,我知道我的目的达到了,我和俊、彩飞快冲出超市,往远处的别墅跑去,我昨日用望远镜看过,那是我们最适合躲避和逃跑的地方,那里的别墅区,无一不是座小城堡,只要到了那里,我们才有机会生存。我每跑一段,我都会放下拧好的闹钟,为我们争取时间。
就这样到了晚上,我们不敢逗留,睡觉,彩已经累的不行了,她一女孩子也难为她了,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我身上的闹钟也只要一个了,她要我们走不用管她,可是我们哪里做的到,况且我们是男人,我指着不远处的桥和她说只要过了那我们就快到了,坚持下,我和俊轮流背她。
就这样我和俊轮流背着她过了桥不久,只听一声吼声,我暗道不好,叫俊和彩马上跑,回头一看几十个丧尸往我们这跑来,我没有任何犹豫把最后个闹钟拧响,然后拔腿想跑,没有错,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我个刚一回头就被一只手给抓住大腿,我大急往下一看,原来一只每有下身拖着肠子的丧尸,我拿起西瓜刀往他抓我的手砍了下去,然后拖着那只挂在我腿上的手飞快跑先他们,可是我越跑眼睛越黑,越无力,跑的越慢,最后我倒下来,看见俊向我跑来,抱起我大叫“不!”而彩头也没有回只顾着自己跑,口里喊着“不要怪……”没听到下一句我已经晕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四周好陌生,我看旁边有具残缺不全几乎只有骨架的尸体,那衣服我好像认识,他是俊,俊是谁,对,是我的哥们,他死了,为什么,我想叫他,我想哭,可是我发不出声音,为什么我说不了话,为什么我不能哭,我举起我的双手,充满鲜血和肉末利爪呈现在我面前,而爪上的衣削,让我无法接受,那是俊衣服上的,我发狂,望天而吼,吼声传遍整座大桥,可还无法宣泄,为什么我连心痛的感觉也没有。 自此桥头,一直是其它丧尸不敢去的地方,那有个同类,只要有任何人甚至同类接近他都会被他攻击,人也算了,本来就是他们的食物,他们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攻击同类,更想不明白,他为什么每夜抱着一具骨架悲吼,骨架又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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