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轮动大牛 轮动大牛
锄禾日当午 每周礼拜五
1月27日央视《今日说法》有这么一期节目,事情发生在江苏省常州市,24岁的王某,安徽人,十几岁便辍学晃荡于社会,曾因盗窃于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分别被法院4次判处过有期徒刑,据他陈述因为刑满释放后,之前网上认识的女朋友失联了,就爬到闹市区的电线杆上想自杀,街上众人见状赶紧报警,民警赶到现场生怕王某有意外不测,便通知了消防、电力部门联合营救。
狭窄的商业街道围满了观望的人群,而王某对于消防民警的轮番劝解无动于衷,处于安全考虑,消防紧急铺设了安全气垫,电力部门也第一时间对该地区进行了拉闸停电。
王某爬上的电线杆顶端,距离4千伏高压电近在咫尺,救援人员处于对生命安全考虑,电力部门应急关停了这个片区用电,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也渐渐黑了,而王某对消防民警的营救始终抵抗,通过多方努力,在认识他的朋友和大家的劝解之下,历经10个多小时,王某终于被救下。带回派出所后的王某,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原本王某的事儿就此结束,可就在拉闸停电营救王某的那段时间内,却上演了另一场悲剧。
为了怕电线杆上的王某触电,电力部门应急停电,导致方圆一公里内所有商户、住户都被迫停电,而身处这个供电片区内的另一户人家,却因停电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
这个供电片区内有一户普通农家,女主人王玉秀前期因为癌症住院,前前后后花了几十万,高昂的花费几乎掏空了这个家庭,控制住病情恶化的王玉秀家人面对医院不菲的花销,经医生同意选择回家疗养,在家疗养期间,病人必须时刻用到呼吸机才能稳定病情,就在王某寻短见的时间段内,电力部门应急停电,导致她的呼吸机不能正常使用,眼瞅着迟迟不来电,家人这才拉着病人往医院赶,街上也因为王某事件有些拥堵,等送到医院后,这个人已经没得救了。
王玉秀的家人认为,王某自杀闹剧是间接导致王玉秀死亡的主因,计划对王玉秀的死亡提起民事诉讼。
节目最后,请到了一名资深政法专家,解读这起事件的因果责任关系。
专家认为:王玉秀家人有两种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一是对该地区供电部门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对判刑的王某提起民事诉讼。
实话实说,我同情逝者的遭遇,但专家解读让我听着有些膈应,王玉秀死亡的间接原因或许是因为停电,而作为电力部门对于突发事件采取紧急停电措施说到哪儿都没错,专家认为:电力部门停电必须得提前通知,而且依照受害人与供电公司存在的供电合同关系,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真是裤裆里拉胡琴儿,扯蛋。
这种间接责任关系有些牵强,如果因为供电公司没有停电导致王某触电身亡,王某家属是否也可以对供电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没有供电合同,可在你家电线上爬着,你若不紧急停电,是否就有见死不救的责任?
如果拿供电合同追责,供电公司是不是该排斥辖区内所有含有隐患的家庭,以防不测都应该停止供电?
如果病人送医途中遇到临时修路被阻挡,延时导致病人死亡,是否也可以对交通部门提起民事诉讼?
我这么说并非抠字眼混颠倒,话糙理不糙,有人跑去公园掉湖里溺亡了,家属来追责,都指责公园安全措施不到位。经常有人跑去长江、黄河边上玩,掉下去的也不少,是不是该起诉国家为啥不给长江、黄河安装防护栏呢?
视频:有一男子醉酒后睡小区院里被冻僵,送医后,医生说:脚比冰棍还凉。
家属指责:皆是朋友之过!我不这么认为,所以评论了该视频,不仅被推上了热评榜,还获得众人点赞,这足以说明大多数人的心声。
法律&道德
道德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道德虽然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法律的制定应该受道德的支撑,体现并维护道德精神。
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的普法意识增强,经常出现因为喝酒身亡的事件,连带同桌喝酒者甚至饭店经营者也得一起担责。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别人强制劝酒导致出现某一人身体变故,让好人连带责任就有些牵强。
年满18周岁,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既然如此,只要不是受他人威逼利诱,一切事件的结果都应该自己承担,这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责任, 也是以人为本的道德精神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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