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晚年,官场风气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桩自大清王朝建立以来从未有过的贪污大案发生了。
乾隆三十九年,地处西北腹地的甘肃省,连年大旱,百姓衣食无着,因此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款赈灾运动,准备给那些捐得多的富户,每人奖励一个“监生”的资格。
乾隆对救灾历来很重视,立即批复道,这是件好事,你们去办吧!
乾隆没想到,这个批复,后来竟然成了一起史上最大贪污案的通行证。
通过捐“监生”救灾这件事,由甘肃省主管财政的布政使王亶望主办。
他规定,五十两银子一个监生文凭。因为价格不高,手续简便,很快筹集到了一大批银子。不到三年时间,甘肃省一共收到捐监银两六百多万两。王亶望自己留了一半,三百万。剩下的三百万,参与这个事的其他官员们分了。
清代财政制度,对于捐款的收支,是有严格的要求的。所以王亶望要求当时的甘肃全省各府各县,每年都要上报灾情,还专门给各县列了个表,这个县,今年报大旱,花二十万赈灾。那个县,今年报中度旱情,花十万两。
就这样,通过全省知府知县各级官员的配合,编造了连续几年的灾情,编造了一个非常细致的账本,细到了这个县十万两银子,都花到哪些人身上,这些人的名字,每家几两,都记载得清清楚楚,后面还有这些人的签名画押。
同时,王亶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多少灾民,灾民如何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这样的奏折哄得乾隆心花怒放。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因王亶望办理捐监救灾“有功”,乾隆一道谕旨把他从甘肃调到了浙江,升任巡抚。从荒凉的西北边陲调到东部最繁华的省份做一把手,王亶望心花怒放,也踌躇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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