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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回家整理房间抽屉里的物品时,发现一支粉色的圆珠笔。
它就像夹心饼干里的馅,静静躺在一本笔记本的中央。笔盖已泛黄,且表面有非常清晰的沟壑。
我把这支粉色的圆珠笔拿起来,端在胸前左右观看,尽量在脑海中勾勒中一幅美妙的画面。实则,关于这支笔的来历,我是不太愿意想起的。
粉色的笔,不代表有一个粉色的回忆。一个在初一时生的圆胖的同学,室友,凭借着自己的身形和在外边的社会人脉,去欺凌班级的同学,然后问我借了几次钱,还了,快升级的时候,丢给我一支笔——粉色的圆珠笔。
胖子十分爽朗的告诉我,“这是你菲的笔!”
我勉为其然的收了下来,并在收到期末成绩时,苦涩的在一本笔记本上写下了我对菲的念想。
菲是一个十分小巧且可爱的女生,要我挑她刺的话,那就是她的指甲跟她嘴巴上颚的牙齿一样,总是修得十分尖利。每当我惹她生气的话,书籍总会受到西游记妖精长指甲的撕裂。
我升实验班了,这个消息喜忧参半,忧的是,我还没来得及和她再相处片刻,便匆匆离开了。
要是我能像她的同桌相处那般愉快且在意见相斥时大吵一架,该是多么好的回忆!
可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那天我们第一次分在一起搞卫生那般腼腆。我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你从二楼的阶梯走下来,笑起来的模样直击心扉。自那之后,我就那么陷了进去。
本以为,我平时的学习成绩虽名列班级前茅,但六十五分的语文成绩就能拿班级第一,这实在是荒唐,我会那么和你静静的相处三年,也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升初二后,便鲜少看到你的身影,唯一一次,便是在一次班级体检时,你笑着跟我挥手打招呼,而我因为腼腆而选择了漠视。我知道,这次擦肩而过,后面便不会有交集了。
我对菲的念想埋在记忆的深处,藏在一本小小的笔记本里,随着时间的流逝,渐行渐远,在岁月的长河中惊不起一点波澜。
将笔轻轻放在桌子上面,翻开那一页文字,踌躇好久,才鼓起勇气看完那密密麻麻且生涩的忏悔录。
笔盖不知何故,突然自行滑落了出来,我将它拿起来在笔记本试着书写,墨水断断续续描绘了一个‘菲’字。
时间回到最近的一次聊天,那是在初中毕业后的事情了。我有了自己的手机,登录QQ时,发现是菲添加好友,高兴了好久。
我在堂哥那边打暑假工。
时值夏季,热的让人流汗似流水。我在堂哥的房间举起一个五公斤的哑铃,拍了张照片发了过去。菲发了一个嗤笑的表情,让我找个女朋友。我说不急,随后得知菲去了读中专,说是专柜卖黄金之类的专业。直到现在,我还搞不懂这是哪门子专业。
那时我不像现在一样,把指甲和头发都剪得很短。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头发虽然盖住了我的眼睛,却依然发现了像菲这样的女孩子,在自己生命中暂住了一段时间。静静的,没有波澜,像是一个过客。
我把笔记本轻轻合上,将粉色的笔放在页面上边。
那些我们匆匆错过的女孩,终究抵不过现实的无奈。
天涯海角各一方,如今她是否已为人妻暂不知,但落叶归根有穷时,生活还需继续。
要是真还想对她说点什么的话,那就“祝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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