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没有时间考证“送温暖”这个词的出处,但觉得用在年前走访慰问贫困群众这件事儿上,是再恰当不过了。试想,东北春节之前寒冬腊月,正是一年酷冷之时。一些贫困家庭的父母正愁着如何给孩子添套新衣裳,如何让孩子们吃几顿肉馅饺子,如何把泥草房旧窗子上的破玻璃更换一下,以免雪花飘进屋内。此时,党和政府派人来了,把过年最急需的钱物送到眼前,冰冷的屋子里顿生丝丝春意,股股暖流涌向贫困群众心头:“感谢党,感谢政府,这回过年不用发愁了”。
笔者当一名小领导干部也有十多年了,年年春节前都要走访慰问贫困群众,因此,对“送温暖”活动也就多了几分思考。
首先,“送温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部分贫困群众过年难问题,应当给予充分肯定。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多数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在偏僻农村或社区,也确实存在一部分贫困家庭。贫困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因病致贫,有的因残致贫,有的因供孩子上学致贫,有的因失业致贫,有的因自然灾害致贫,当然也有不爱劳动导致贫困的等等。这些贫困家庭沦为社会弱势群体,有的人家如果没有爱心救助恐怕连生存都成问题。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不会袖手旁观,这些年来采取了很多帮扶措施,如结对扶贫、定点扶贫、精准扶贫等,当然也包括过年过节的“送温暖”活动。这些措施和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为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其次,“送温暖”活动不能流于形式,一定要把“温暖”送到百姓的心里。机关单位节前业务比较繁忙,分派的走访任务也必须完成,有的局室得走访十多家贫困户,工作量确实不小。正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有的部门就把“送温暖”送成了一阵风,忙三火四按名单找人家,似乎把钱和东西送到了就万事大吉了。有的领导干部到了百姓家,握握手拍个照片放下东西就走人,没有嘘寒问暖,没有促膝交谈,没有把党和政府最新的扶贫政策民生发展政策传达到位,甚至哪个单位的姓甚名谁都没跟群众说清楚,坐上小轿车一溜烟没影子了。这样的“送温暖”活动,实属为“送”而送,群众也许能感到点“温”,但却难以暖到心里。
第三,一定要把“送温暖”的对象搞准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把“温暖”送到最需要的贫困家庭。笔者几年前走访慰问贫困户时就曾遇到过一件怪事儿。村干部引领一行人来到一户人家,大瓦房盖得挺气派,走出一个穿着貂皮大衣的中年妇女,嘻皮笑脸的迎接我们。我惊诧的盯了她半天,看着手中的名单问:“你们家是隋**家吗?”她十分爽快地回答:“是啊是啊”,“你们家是贫困户?”我问。“是啊,俺家可穷了,都快揭不开锅了”,她回答得仍然十分的爽快。我心想,你家穷得快揭不开锅了居然还有貂皮大衣穿,这个贫困户肯定有问题。回来经过调查核实,这家所谓的“贫困户”是村长的小姨子,村里提供贫困户名单时,村长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后来经组织介入,这家贫困户取消了,相关人员被问责。这种现象虽然不多见,但却也给我们一个提示:一方面各村屯社区排查出的贫困户名单,一定要讲公心和良心,要上墙公示,让全村人心服口服;另一方面,机关单位领导在走访时也要注意观察,千万别让有一己之私的村干部蒙骗,稀哩糊涂把“温暖”送给了不该帮扶的家庭,而让那些真正贫穷的老百姓却坐在寒屋中望穿秋眼期盼着。
第四, “送温暖”活动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研究解决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路子。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给贫困家庭送点钱物只能解决一时之需,却难以解决一世之用。我们可否把年年风水轮流转式的“送温暖”活动以制度化形式固定下来,固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帮扶的主要事项和目标,让一个单位针对一家贫困户实行“点对点”帮扶,安下心来坐在百姓家的炕头上认真研究脱贫之策,综合解决导致贫困的主要矛盾。事实上,只给贫困户送点钱物式的“送温暖”活动,基本上达不到脱贫目的,年复一年送,年复一年贫,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脱贫机制要把握好三个重点:首先要选好扶贫项目。要对贫困家庭状况了如指掌,适合干什么才能想办法去干,不搞不切合实际的花架子;其次要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当下国家出台了许多扶贫政策,包括合作社种植、小额贷款养殖、贫困家庭子女就业等,结合政策研究扶贫对策思路就宽广了;再次是必须持之以恒,不能遇到点困难就后退,扶贫就是啃硬骨头,只有咬紧牙关坚持下来才会成功。另外,当困难群众基本达到脱贫目标时,也不能放松,很重要的一点必须引起重视,就是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送温暖”活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要把好事办好,还真需要我们多几分思考。
送温暖这件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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