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斵(zhuó)。夫代大匠斵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语译】
人民不害怕死亡,怎么能用死亡来吓唬他们?如果使人民总是害怕死亡,对那些捣乱的人,我就可以抓来杀掉,那么谁还敢捣乱?总是有行刑官来主管杀人。硬是要代替行刑官去杀人的,就像代替木匠去砍木头一样。那些代替木匠去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已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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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人民惧于反抗而听任不义与暴政的存在,这种状态是非自然的,这是因为人生来就具有反抗暴政的道德勇气。不管统治者采取怎样的手段来镇压人民,他们的道德勇气总会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而且是斩不尽、杀不绝的。所以,一旦人民不再畏惧死亡,那么国家的严刑峻法也就无法发挥作用了,或者说它不再有威慑力了。
想到了“杀身成仁”这个故事:
士大夫崔柕弑君,史官太史伯坚持如实记载历史事实,拒绝按照崔杼的要求修改历史记录。崔柕就杀了史官,史官的弟弟站出来仍要记录,也被崔柕杀死,结果又有人站出来记录,崔柕一看杀人这个人还会有人站出来,就停止了杀人。
崔杼弑君的事件中,这一事件体现了史官秉笔直书的职业精神,即使面对强大的权力压迫,也坚持真实记录历史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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