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行情特别好的年份,一位炒股的朋友,因为债务人拖欠其近120元的债务,法院督促其办理相关执行手续。该朋友因为每日炒股,入库近百万,对法院耽误其炒股的举措,很是不屑。后来,该朋友因为生意上过于冒险,加之政策变化,大量资金凝固在固定资产上,无法收回,一蹶不振,此后就不见踪影了。
赢了官司,懒得执行,与输了官司,喊冤叫屈,用尽各种办法翻案的上访户相比,不啻于两重天。懒得执行和苦苦申诉翻案,无疑都包含着一些任性的成分,这两者之间,就没有一丝共同点吗?
应该是有。最近考察了一个上访的公司。这家公司内部管理比较混乱,效益一直不太好。为了获取银行贷款,与数家关联公司捆绑,相互提供担保。单从一家公司看,其贷款满足银行放款的一切条件。如果全面的看,数家公司获取数份贷款,跟没有担保效果是一样的。放着这种金融弊端暂且不提。我们先说一下这家公司面临的困境。其关联公司为了一笔巨额贷款,同时获得了另外数家关联公司的保证担保,其实就是拿自己的信用担保。唯独这家公司,提供了一份土地作为抵押,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手续。随后,可想而知,贷款是根本还不上的,或者说,根本没打谱还。那几家提供信用保证的公司,结果也是一样,本来就不认真,承担保证责任,免提。只有这家公司,拿的是真金白银,不想就栽进去了。土地被拍卖,似乎再也没有其他资产翻盘,于是,就在抵押担保的有效性上开动脑筋。先是到法院起诉土地局,说抵押担保材料上的盖章及法人签字是假的,法人早就辞职了,要求撤销抵押登记。法院经审查,工商登记上记载的法人就是那个声称辞职的,公章是该公司的,怎会有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行政官司不打了,干脆不上诉,直接打民事官司,以抵押合同无效为由再诉。前面的路走不通,后面的路自然不会通,又输了。还是不上诉,等着申诉。因为上诉要交大笔上诉费,赢不了官司,还要到更高级别的法院申诉,不划算。不如直接申诉,申诉的法院级别不会高,而且不用交诉讼费用。上级果然很重视,派员到当地调查,结果就只有呵呵了。
按理说,一家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替别人还账后,他本可以直接向欠账的公司追偿。如果有特别约定,也可以向其他提供信用保证的公司追偿,没有必要在歪门邪道上下功夫。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前面已经说了。贷款及担保的几家公司,彼此捆绑,各人吃几个馍,应该是清楚的。不清楚的,应该是作为冤大头的银行。好在多了这点心眼,不然,放贷的那位业务员,或许早已下岗清收去了。所以,他根本不考虑追偿的路,那是一定走不通的。申诉,通过各种表演,或许会让公正的天平,向银行之外的所谓的弱者倾斜。只不过,国家资金再多,归根结底也是人民的血汗钱。再多,也经不住这类僵尸企业的折腾。
所以,所谓的执行难,根本问题还是出在人的诚信上。如果人人诚信经营,积累了可持续发展的实力,怎会舍得自己的市场信誉和前程,赖帐不还呢?问题是这些企本来就没有丝毫的信用和守信用的底气,为数不多的资产还不知怎么来的,何来信誉前程供其珍惜。
当整个社会都在喊执行难的时候,我们说,这个民族的信用一定很有趣,高速增长的GDP一定是吹胀的气球,问题那是相当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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