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件小事,一旦到了卑微,便是会适得其反了。
大家都知道张爱玲爱胡兰成,卑微到了尘埃里,虽开出了花,却也逃不过凋零。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与白玫瑰之说也是张女士率先提出来的,相对应的朱砂痣与饭粘子,在感情里面再合适不过。
可是在势不均力不敌的感情里,卑微的喜欢并不会赢来同情牌。相反的是,让对方心生厌恶。
卑微的喜欢适得其反这是他发来的。上周周六,我正打算睡下,手机提示有信息拦截。这么晚了,连骗子都还在加班,心下好奇想看看。点开进入页面,只一眼,我就讨厌死了自己的好奇心。
我不喜欢他,连带所有与他有关联的事物。
也许兀地放出照片,你认为不过是被甩的男生在要求复合。而我,就是那个薄情寡义的始作俑者。
这就是我几乎讨厌他到骨子里的原因。
他总是让外人觉得自己是感情里的受害者,一直坚定不移地喜欢我,但我却是那个不讲情理的人。如果换做女生,这就是很绿茶的一个人,但通情来看是可以理解的。可偏偏他是男生,到处树立自己的纯情人设,一副喜欢你到委屈的表情。
如果可以坐时光机返回从前,我只希望自己不要与他做朋友。是的,再怎样,我们之间仅有的关系是同班同学和普通朋友。现在,什么关系都没了。
同在一所学校,无论怎样都有许多机会可以碰到。但我,只希望概率为0。
昨天下午与朋友在食堂二楼买烤饼,朋友还在付账,我便在外头等着。总感觉有目光在打量自己,便远眺过去,果然,他们一群人正在不远处的餐桌上吃面,而眼睛却是齐刷刷地盯着我。他很黑,脸上表情看不太明切,可我仍是知道他肯定一脸无辜。除了躲走,我怕我会冲动起来当场怼他,那我倒真是成了那个刻薄之人。
他是个极度自导自演的人。
他觉得所有人都对他不好,大家都不公平地抢占了他应有的。他说这世界都是恶,人心都肮脏不堪。他称自己患了抑郁,除了对我的喜欢,他厌弃所有人。
如果没有遇见我,说不定他早就草草了结了残生,他送来的信上写到。
这种喜丧,好像就比常人高出一等,众人皆醉我独醒一样。
写到这里,内心里依旧是一股气在乱窜。将这个归为卑微的喜欢算是谢谢他的青睐吧,唯望以后的日子里不要再出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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