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爱排队,除了我。
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我了解到德语中没有“插队”这个词时。那篇文章貌似在赞美德国人素质高。没有这种现象,才没必要造这种词汇。然后我忽然发现,自己也没有插队的概念——为什么要插队呢?排队不是挺好的吗?
排队的时候整个世界的时间都变慢了,我不需要急于做某件事,因为我正忙着——忙着排队。
我在排队时看书。我的挎包中永远有一本口袋书,随时翻开,随时进入状态。有人说这是专注力,我却认为这是排队带来的专注。我的世界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前推移,人生被无限拉长。我就像在午后的花园中独自漫步,还有什么比手中的书更能引起我的注意呢?
没有书的时候我就遐想,猜想,瞎想。前面那对学生是拉拉吗,看她们身体接触的方式很像。穿黄衣服的那个女孩应该已经不爱她身边的男友了,从她眼角的厌倦可以看出。或许已经有新欢了,只等机会把旧爱踢掉。那个可怜虫还什么都不知道,在一旁大献殷勤。诸如此类。一支队伍就是一个社会,一个江湖。
后来有智能手机了,打发排队时间的方式多了。人们连过马路都划着手机,排队时更不必说。于是我学会了用手机看书。这么珍贵的时光,不用来读书,而是把专注力用于空洞的闲聊,和自杀有什么分别?我鄙视在排队时拿手机闲聊的人。他们聊得如此痴迷,前面空出一大段也不知道。而他后面的人也在看手机。只有很后面的人逐个推搡,才把队伍接上。真是可悲。
从前我总会碰见插队的人,但我从来不会批评他们。比如在汽车或火车票窗口,他们或许很赶,不得已而插队。为什么不退让一步呢?我不介意他们插队到我前面。但是我后面的“队友”却很介意。比起插队者,他们更加埋怨我。“贴紧一点,不要让别人插队。”他们这样给我支招。也有年轻人逗乐一般大声呼喊“素质!素质!”
后来人们的素质提高了,插队的人少了。但是在等公交的时候,依然有许多人爱挤。他们像逃难一样蜂拥。龇牙咧嘴,狼狈不堪。仿佛身后有瘟疫追赶,或者急着赶去一场婚礼或葬礼。我觉得这些人就像一群无可救药的虫子。必须强调,我不介意他们挤占我的位置。因为我的人生依然不受影响地被充实着。我只是可怜他们。人竟然可以活得如此不体面。
我有各类交通卡,但只在不得已时使用。我在广州火车站的地铁站枢纽与庞大的五湖四海的人流一起排队。除了气味差点,其它我都能忍受。——享受。
读大学时,学校附近的农民工有许多还不会使用ATM,他们往往在发工资后拿着存折在农业银行窗口前排队。由于人多,队伍的大部分暴露在银行外的毒日之下,叫人心酸。但没关系,我爱排队。后来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毕竟,我占用了别人的时间和空间,于是投诉了那家银行。他们共有5个窗口,平时却只开2个。被我狠狠地投诉一番后,那家银行的服务窗口增加到4个。作为一个排队者,我为“队友”尽了一份绵薄之力。
后来,我去餐馆或副食品店排队。那儿的人只是馋,但还没有像饿鬼一样失去理智。有的餐馆在等候处放塑料凳,人们像小朋友一样排排坐,头和身体不时的扭动着,十分滑稽。我说不出他们像什么,大概像一条粗大的蜈蚣吧。有些店家会在旁边撑一张桌子,搁几碟原味葵花籽和自助茶水,可能是为了防止有客人饿晕过去。我很欣赏他们体贴顾客的方式,或者说笼络。也可以说人道主义关怀。再后来顾客只是领号,排在顶后面的人拿着号在整个商场兜一圈再回来。没办法,招牌店就是这么火。等多久都值。那些充满“人道主义关怀”的店我是不去的,我习惯站着排队。排到我时,以尿急为由战略撤离,过一会儿再从后面排起。
副食品店的队伍长度有时甚至超过了火车站。例如上海的某些熟食店,蛋糕店,奶茶店。如果说为正餐排队是为了体验美食艺术,那么为副食排队的人真的只是为了满足口舌的贪欲。我认为“吃货”这个词比“馋鬼”友善太多。在我小时候,“馋”是一种很可耻的品性。它也是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看来,当年那些“馋鬼”小伙伴们长大了,而且秉性未改。很好,我因此可以混入他们的队伍,享受排队的乐趣。
后来,她出现了。
她叫橘,我们在一家叫“小Q”的奶茶店相识。
奶茶店排队的大多是年轻女性,店铺一般位于大商场的一楼。这环境让我对广州火车站下的地铁站有了重新评估,虽然我在那里读了有一本半书:一本《乌合之众》,半本《战争与和平》。自从排了奶茶店,我就再也不想去别处排了。然而,我读书的效率反而降低了,因为队友们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即便如此,我仍愿意和漂亮的年轻女性一起排队。她们带给我的快乐超过了读书的。
“小Q奶茶”在全国有200多家分店,几乎每个万达广场都有他们的店。我见过最长的队伍在温州,那时我正在温州工作。——他们用排队专用的阻隔带把蜿蜒的长龙折成盘龙,占去了店外一大片空间。排队的人大多焦虑,烦躁,疲倦。他们憋着尿意,摇晃着脑袋自拍,然后斟字酌句发朋友圈,。所表达的意思不外乎“我在排队但很快乐,我是吃货我很自豪。”后半句我不敢苟同,但前半句不能同意更多。排到的人脸上更多的是释然,也有少量的欣喜。为了一杯奶茶,去忍受类似便秘的煎熬,我由衷敬佩他们对生活的热情。
第二次看见橘时,她在我前面三个位置,我心说:“所谓缘分,不过只是低概率的巧合。”之所以是第二次,是因为我认得她的发卡:墨绿色的,波浪纹,一端宽,一端窄。她的头发乌黑,光泽亮丽。笔直地垂到腰线,如瀑布倾泻。她身体纤小,但比例匀称,腿并不显得短。不晓得正面是怎样的呢!
第三次看见她,是一个雨天。她没有带雨伞,我想说不定有机会接近。那天,我第一次买了他们的奶茶。(前几次我要么是尿急,要么是装作有事,边打电话边走开。)
奶茶妹看到我,热情地说:“又来了啊!”
我尴尬地笑了笑,买了一杯招牌奶茶。28元!味道还不错。有点苦,有点香,有回甘。但不值28元,不值排1个小时的队。
但我没能鼓起勇气向她搭讪。她握着奶茶,在一家化妆品店门前站了几秒钟,大概是在观察雨势。然后进了化妆品店。
如果是在她身后,我可以用手指轻轻地点点她的肩膀,说:“Hi,这么巧!”但是当着她的正面,我反而不知所措。
她的脸娇小,和身体很搭。就像水仙纤嫩的茎叶上只能开出小巧的白瓣黄蕊的花朵。眼神朦胧,仿佛视力不太好。嘴唇略薄,抹了浅桃红的口红,恰到好处。她的漂亮不是那种花枝招展的,浮华的漂亮,而是自然的,有些平凡的。耐看型,邻家女孩型。
我在化妆品店外徘徊了一会儿,直到奶茶喝完,也没有进去。雨停了,我离开了商场:“下次,下次我一定上前搭讪!”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坚信还会碰到她,可能开始相信缘分了。
大约过了一星期,我记得在读聂鲁达。我下午又去了“小Q”。奶茶店的队伍仿佛比从前短了些,可能是野蛮成长后的回冷现象。
我排进了队伍,深吸一口气,掏出手机,开始读聂鲁达。
大约读了三四首,右肩传来轻柔地触感,像雨滴落在瓦上。一滴,又一滴。我扭头,是她!
“Hi!这么巧!”她看起来有点开心。
“是啊,这么巧……”我因为意外而窘迫,忘了该说什么。
“看见你3次了。”她笑道。
她曾在我后面排过3次,我也见过她3次。所以这是我们第6次邂逅。主动搭讪的还是对方……
“我看你好像每次都很忙。”她依旧笑着,朦胧的眼睛仿佛对焦到我身后一米处。我该不会被识破了吧!
我赶紧说道:“是的,确实忙。有时是因为急……终于排到的时候精神忽然放松,然后……”
她笑道:“我能理解。”
“我看你有一次也是排到但走掉了。”
她略略惊讶:“你也从排到我的后面了?”
“有一两次。”我说。
“哦,那次正好有急事。”她说道。
“喂喂喂,美女,排队啦!”我身后的小年轻不耐烦地说。
她指指队伍的后面,说:“我排队去了。等会聊。”说完她去排队了。我说好。
由于她在后面看着,我必须消费。28块钱,而已。
买完后我在一旁等她。
“乌龙玛奇朵。”她对奶茶妹说。这个好像是38元。
她拎着奶茶欢喜的一把拽着我的袖子,说:“走!”我才发现自己被她的外表蒙蔽。这是一个活泼大方的女子,一点不羞涩。
我们来到商场外的固定四人桌。桌面印着鲜红的“可口可乐”。遮阳伞也是。塑料椅座的角度微微冲地面下倾,久坐会累。
“你不是真心买奶茶的对不对?”她边喝边说。她吸吮的时候一点声音没有,一丁点儿没有。这是一种高超的技巧。
我脸红了,说:“你……这话怎么讲?”
“我说了啊,看见你3次,你就没消费过一次。”她吞咽的时候也不发出任何声音,如同呼吸。我消费的那次她正在我前面。我的心里涌起一股委屈。
“你不也是吗?”我无力地反驳。其实她只有一次没有消费。
“先说说你吧!”她竟然默认了!
“我……我也不知道……我读初中的时候开始喜欢看书,那时叫课外书。又叫闲书。初三的时候学习压力很大,而我读的闲书越多,就越是厌学。最后我父母把我的书全当废纸卖了,也不再给我零花钱。后来,我只有在不上学的时候去新华书店蹭书看。结果,我中考失利,复读了一年。中考复读,我是全年级唯一的一个。父母逼我去考市重点高中——森海一中。复读那一年特别难熬,简直是噩梦。”说到这儿,我咕咚咕咚大喝一口。然后叹气道:“于是我焦虑了,对读闲书有种病态的痴迷。我不喜欢一个人读书,一个人的时候我总觉得有做不完的事,要把失去的那一年补回来。可是,不管怎么管理时间,我还是觉得紧张,惶恐。只有在排队的时候,我才能心平气和的专心读书。”
在我说的时候,那段苦闷的时光再次浮现。我又焦虑起来。“你呢?”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我写作。我喜欢在排队的时候写作。一个人伏在桌前,我常常觉得死气沉沉,大脑僵化,灵感枯竭。只有在人流之中,我才能感受到生活的活力。我几乎不用通过想象来塑造人物,我的身边都是活生生的角色。他们说的蠢话是那么的真实,毫不做作。他们会为了一杯奶茶排一个多小时的队,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事吗?我文思泉涌,手机横屏,双手飞快打字。这才是写作!”
“所以……我也成了你笔下的一个新人物吧?”
她眨眨眼。
坦诚相待后,我们沉默了几秒,吸着各自的奶茶。
忽然,她举杯道:“我觉得我们可以做拍档。”
“拍档?”不是情侣,不是朋友,而是拍档?那是什么东西?
“对啊,我们一起排队。今天奶茶,明天蛋糕。两个人排队不会寂寞,而且彼此有个照应。”她把纸杯举的更高了,杯子上“小Q”的大眼睛珠子无邪地望着我。
我犹豫了一秒,出于风度,和她碰杯。
“那就一言为定了!我们眀为情侣,四处约会。实为拍档,一起排队。这是我的号码……记住,随叫随到,不许放鸽子。”
莫名其妙啊!我哪里需要什么拍档。两次奶茶都花了我56块钱。以后还蛋糕,说不定还有烧鹅,火腿……
她见我颦眉紧蹙,闷闷不乐,仿佛猜到了我的心事,说:“放心啦,我们AA付账,不会占你便宜的。”
“可是……”
“没有可是。为庆祝我们合作关系的建立,我提议去凯凯火锅城吃一顿。那里的队可以排到大街上,如何?”
“对了,我叫橘。”她伸出手。
“磊哥。”我与她握手。
我被她拉着去火锅城。我从此有了一起排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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