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摄影,喜欢一切老旧的事物。
胭脂巷
他穿着阳光般温暖的花格子衬衣和一条蓝色褪白的牛仔裤,以及一双普普通的帆布鞋。看上去像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在老城的屋落间拍下他想留下的美好。他经常这样穿梭在这座老城,他并不是这座老城的人,对这个城市开始,他始终是个外人。
他疯狂热爱着这座城市。
因为在这座城市,他遇到了他一直追逐的三月煦阳。是的,他称呼她为三月煦阳,不是六月的艳阳。那是他对这做城市温度的定义,不亲和也不冰凉。
那一天他在还是如同往常拍摄着老建筑的翘角屋漏,在一个拐角的番仔楼开满了胭脂花和三角梅的青瓦屋檐下,他遇见了他所追求的三月煦阳。
他的三月煦阳有着及腰的长黑发,相遇的那日,阳光正好,水波温暖。而他眼中的她亦从此定格在那一日的光影中任岁月如流水般冲刷脑海的一帧帧记忆。唯那一帧,永不褪色。
这样美好的她,美好的不可碰触。在那一刻,所有语言都显得做作且苍白无力。
“嘿,你好!”好老土的搭讪。
“嘿,可以交个朋友吗?”会不会太搭讪样子。
“可以为你拍张照吗?刚才你看花的时候很好看。”这会不会太假了?
“美女,你长得好漂亮,可以留个电话吗?”太轻佻了……
可是这都是他的心声。
他假想了一百种方式上前和她搭讪,都最后还是让她从他身边走过。她从他身边轻轻走过,低着头。
他轻轻告诉自己,有缘自会相见。
应了他的话。
而再次相见时候他正在一家格调不错的咖啡厅打工。这是他停留在他行走的城市里做的短工,他是个旅客,以前都不会做太多的停留,但是他现在停留在这座老城,因为想再次遇到那个女生。
她面无表情的进来,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满脸疲倦,白肌如雪。
他拿着她点的蓝山。吸口气调整呼吸和姿势,向她走了过去。
“小姐,你点的蓝山。”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那一次相遇的千丝万缕的纠缠便从此展开了。而她亦露出了笑靥,那是年轻的姣好容颜藏也藏不住的美好。
这样的女子,有谁不喜欢。
果然没一会儿,她的对面位置出现了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那是能给女生安全感的男子。至少,比他这种“无业游民”实在强很多。
这样就好。
从小到大,追求的女生都委婉的以“你是个好人”拒绝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万年长了张男二的脸。想到这自己摇摇头笑了笑,走到前台。
而世间万物都因为有意外这样的词语而显得精彩有趣。
只见她过来拉他,“他就是邵伟,我在等他下班呢,你跟郝伯伯说我有男朋友了,我妈还不知情,我过段时间会和她解释清楚。”那个高大的男子无奈的走了,带着宠溺的笑容。他并不叫邵伟,所以男子走后疑惑看着她。
“所谓相亲,青梅竹马,门当户对。你懂的……”她左眼微眯,露出狡黠的笑容,像只刚做完坏事的小猫咪。他回过神,哦,没事。
俩个人算是开始相识。
“你在这打工?”她说话有着这座城市女孩的娇嗔口音。从此便在他的生活里深入浅出,为他苍白的人生画上浓墨淡彩的一笔。她喜欢文学,喜欢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的向阳末位座,带着耳机听轻快的音乐,任由阳光划过她白皙的皮肤。她喜欢高高大大的男生,喜欢男生剪着贝克汉姆式发型,喜欢看男生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她喜欢7号,是她的幸运号。
她喜欢的一切他都知道。可是这一次他不想收好人卡,他想抓住这份久违的悸动。但是他不知道如何打破这种距离,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有一次她说,如果我三十岁了,还是没人娶我,那我们就在一起得了,反正现在流行凑合不是吗?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嬉笑,看上去挺不认真的,他说好。
男女在这个阶段最暧昧不清也很难说清,想突破那道围栏但也怕突破没那道围栏后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他不喜欢这种焦灼不安的感觉,他想离开这座老城,但离开前,他约她去海边,那时候天气很热,她穿着亚麻裙,裙摆在随着海风吹起,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她真的很美。
“阳光好温柔哦!”她眯着眼看向夕阳,“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会很不错哟。”
“和我看不好吗?”他小声嘲笑自己说。
“那你以后每次都陪我看好咯。”她别过头说,海风把她的脑子吹飞起来,他急忙去捡,但他听清楚了她说的那一句。这一刻他想他已经偷偷把这一刻拍进了心底。
那你以后每次都陪我看好咯。他低声重复,嘴里不自觉抬起。眼睛眯成一条线看着夕阳的余晖落在海面上,鼓起勇气牵起她的手。
那一刻的阳光真的好温柔。
遇见南方老城的三月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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