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五岁开始,每天写点东西成了习惯,虽然没写出什么经典,但也有几百万字出现在人们的视线。
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写演讲稿,写墙报,写各种各样的校园稿件,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我就是话唠,我就是除了写作不懂生活的傻缺。
在单位工作的时候,写标语,写规则,作会议记录,写各种论文,在老板和同事的眼里,我就是录音机,我就是打印机。
在自己当老板的日子,写公司宣传册,写产品介绍,在客户和员工眼里,我就是谈判高手,我就是喜欢摇笔杆子的孔乙己。
在心情好的日子,我写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为他们歌功颂德,为他们摇旗呐喊,这种时候,我俨然是个悲天悯人的谦谦君子,我俨然是个潇洒俊逸的墨客文人。
在我心情郁闷的日子,我写各种各样的花鸟鱼虫,借物骂物,借物抒情,那种时候,我成了深闺怨妇,我成了天涯海角沦落人。
写作,我不对自己设防,更不对读者设防,我就是文字,读者看到的,就是我那一颗或活蹦乱跳的心,或要死要活的身影。
当我把写作看成吃饭一样平常的时候,文字在我眼里就是语言。我把文字铺成前行的康庄大道,让自己在这条路上徐徐前行,不孤独,不寂寞,品尝着人情冷暖,谱写着人世沧桑。
我喜欢写,喜欢唠嗑,喜欢胡咧咧。我把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都写成文字,有意义的发表,无意义的私藏。
得到读者肯定的文章,会让我很欣喜。毕竟我写的东西还能给读者带去感动,带来启发,这就说明没有白写,哪怕有一个读者喜欢我的文章,我都会认真写下去。
当然,没有得到肯定的文章,我也不觉得沮丧和颓废,毕竟我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写作是我的权利,肯定与否是读者的权利,写得不好,那就继续努力呗!与其埋怨读者不理解,不如好好想自己为什么没写出好东西让读者满意。
转眼之间,写写写的日子坚持了二十年,在这二十里,除了生病实在起不来,我都坚持每日写一篇,没来简书之前,我不知道这就是日更。直到我看无戒老师的日更培训班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已日更二十年。
我不把写作当回事,自然也就写不出优美的诗篇,我从未有过成名成家的想法,我只想用文字把我的生命时间无限延长。
写作,其实我还是不懂其中真谛,但我喜欢写。只要喜欢,这就足够了不是吗?干嘛给写作添那么多的附加条件,干嘛把写作当成一种折磨,一种罪虐呢?
写吧,写吧,朋友们。
写作无关名利,用自己的笔,记录下自己的生命历程。等自己老得走不动的哪一天,回头再看看自己写下的文字,不就等于把人生重新走了一遍么?这样的好事,还有什么比它更有价值呢?
写此文,以纪念自己日更二十的“丰功伟绩”。与各位老师,朋友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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