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不说话

作者: 西蒙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8-11-12 14:14 被阅读0次

1.

“同学,麻烦让个路。”

背后传来的似小粒儿石子激打水面的声音不卑不恭、清冷平静,如信息的‘叮咚’提示不带任何感情的自然。这让堵在楼道口被要求让行的林白鹤意外挑了下眉转身寻找这位语气含着微冰的宿主。

面前这巴掌不大的脸挂在瘦小的身板儿上真如暑溽时冷气与西瓜的官方cp让人怡悦,合称得简直就是那先入为主的声音勾勒的模样。温热气流中的灰尘在午后金色下舞动着芭蕾,优雅拂过程森的黑色T恤落在她臂中偌大箱子的某个角落。

“能让个路吗?”

些许泛白的嘴唇在轻挺的鼻梁下又一次微启,夏日偷溜走的一丝凉风趁机撩拨逗弄她因阳光穿透而略显棕红的黑而绵密的短发,淡黑舒长的眉给那双看似万般皆归佛的琥珀色眼睛做了恰到好处的陪衬。

“啊啊!抱歉、抱歉……”从那温暖与孤寂并存的眼神中清醒过来的林白鹤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他收起手中的记事本,上扬着嘴角露出和平大使一样亲切无害的微笑让出空间并伸手去抱程森的木箱:“我来帮你吧。”

“不用。”

果断的态度简直是菜市场杀鱼的大妈,刀刀干脆。

“这是二楼,这么多的东西要搬到六楼杂货间你不累吗?”

“不累。”

“……学院整修要搬的东西太多了,你一个人扛这么多会吃不消的。”

“还好。”

话音未落,程森麻利儿挤过逼仄的楼道拐角,箭步向台阶迈去,留下还想说些什么却没来得及说的林白鹤在原地哑言。栖息在楼外一排法国梧桐上的夏蝉扯着嗓门儿竭力奏乐,遮住了此时空气中残留的丝丝尴尬。

他莫名地笑了笑,难道我刚才遇见了传说中的尬聊?心里一边不自觉这样打趣,脚步却浑然不知地跟了上去。

四楼拐角处,那团熟悉的小黑影竭力挪动着灌了铅的腿,喘气声似有意被克制了一样在楼层间时缓时急,仿如是在极力掩盖体力不支这个事实,耳后濡湿的头发紧贴着后颈,汗珠顺其蜿蜒落在黑色T恤上迅速被吸干。

蓦地,一种无法言说的情绪被嵌入这幕景压得他胸闷,回过神,手中已抱着那不知何时被自己抢夺过来的木箱,不用去看就能感受到那副小身板儿的震惊。

“我来搬。”

未等程森回应,扛着箱子的林白鹤连同自己一丝没来由的生气上了楼。

他在生气?察觉到这些的程森不免惊讶:难道是因为自己刚才太傲慢了?

“你这个人心可真他妈高冷”、“她呀、一个朋友都没有~”、“切,总是那么高傲!”脑中的回忆如狂犬恶兽般向她扑来,怔了两秒的程森顿了顿脚步抬头看了眼那身着白衬衣的少年,加紧了步伐。

连林白鹤自己都不明白,是因为她的故作冷淡还是因为刚才差点儿踩空摔倒都不肯服软的倔强让他生气。

此时不大的杂货间已被各个系的杂物塞得无处落脚,四处打量后林白鹤小心翼翼地将木箱摞在一堆黑白混杂的文件资料上。

“咱先出去,后面还有人要上来。”一边向站在门口的程森说着一边费力往外走的林白鹤拍拍手上的灰,眉头微皱捻起两根手指甩了甩记事本。

“嗯,谢谢你的帮忙。”一个稍带暖意的声音回应。

林白鹤对上那双含着笑的琥珀色眼睛,一瞬间安下心来,不由自主地和她一样笑:“嗯,谢谢你让我帮忙。”

“哈哈哈。”她笑。

“哈哈哈…”他也笑。

仿若做了恶作剧的两个人。

一楼大厅里,林白鹤洗着手,像是要把皮洗掉一样自虐地清洁,同时脑中冒着泡——要不要问问名字呢?

“程森。”淡淡的声音轻轻戳破某人的思绪,一张绿色的便笺被她孩子似的双手递过来。

“哦哦,我叫林白鹤。”掩盖住一闪而过的受惊表情他接过便笺镇定回应。

看到林白鹤自虐式的洗手,程森仿佛看到了曾经是洁癖狂的某人。

时光命途的罅隙中,在光影浮动绿植青葱的森林草丛中,隐匿着的闪着似鱼鳞波点汩汩流动的小溪旁,一只不染纤尘的白鹤在寂静温柔的林木中翩翩起舞,伴着徐徐良风和鸟鸣。

2.

点杯摩卡,在靠着橱窗角落的红木圆桌上摊开一本书,任凭几束两三点钟的橙色光线悠悠打进来,照亮馆内吊挂的水晶高脚杯,折射出七彩琉璃的光晕映在枫木地板上,窗外,行色匆匆的路人与街边长椅上相互依偎的恋人,给满是缱绻落叶的深秋点缀了一丝生活气息的情调。

而舒心消磨这午后时光是某人的最爱。

直到接近傍晚黄昏,在浅蓝夜幕裹挟着的零落之星下街灯华丽亮起,橱窗上倒映出某人的脸庞,《The  Rose》在馆内奏完最后一个音符,此时,惬意消磨掉大半时光的林白鹤伸个懒腰之后就会雷打不动地回学校。

咖啡馆门上的铜铃一声欢快清脆的碰撞之后,林白鹤裹了裹脖子上的围巾不自觉言语:“啊…真冷啊,冬天应该快到了。”

原来,已经要冬天了。

距离那个燥热的夏天,那个倨傲的小身板儿,那张绿色的便笺,已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季节。

‘这么久了啊……但是…我在期待一些什么呢?’在街上疾走的林白鹤放慢了脚步冥想。

他没有联系她。

并不是不想联系,而是那张吸引人心的便笺被自己弄丢了,一如自己多年前弄丢的那个人,哪里都找不到。或许是因为抱着在同一个学校的心态,他每天都在校园四处乱逛,只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她。向人打听也只是“不知道这个人”的回应居多。

她是存在的,他肯定。

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

这是克莱尔·麦克福尔在《摆渡人》里写下的一句话:“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需要…么…”猛然忆起这句话的林白鹤喃喃自语,目光散漫四射,直到视线落在前方街灯下那个蹲着逗玩儿流浪猫的小小身影上。

世界被上帝按了静止键,只留下胸腔里那个越来越吵的咚咚声和渐渐急促起来的呼吸声,他知道了答案。

是的,需要。

林白鹤坚定地拔脚穿过人群,在距离其两三米远的地方站定凝视。

“你是不是做错事了才被丢了出来啊小坏蛋~叫你什么呢~不如叫小刀吧~以后跟着我你就不用流浪啦~虽然我也是囊中羞涩但是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到你~你就做我的招财猫好了~哈哈哈~”

“喵喵~喵~”

像有灵性似的,这只瘦小脏兮兮的黑猫一个劲儿地朝她身上扑。

“你同意啦~”

“喵~喵~”

“嗯,识货~那今晚跟我回去吧,带你吃小鱼干!”

孩子般的天真烂漫,没有逞强的外壳,没有高傲和伪装的一面,这与林白鹤记忆中那个要强的背影完全相反,不过他更坚信的是,这是真正的她,因为此刻的自由和快乐是无法伪装的,那是来自内心深处的温柔。

“我要说声抱歉了,那是我的猫。”一声轻笑从程森背后传来。

“啊…对不起,可是我看到它被放在……”眼里还藏着一丝慌乱的程森在看到来人时突然顿住了:“林…白鹤?!”

“嗯,我来带走我的猫。”他发亮的眼睛闪着星星。

林白鹤当然没有养过猫。

“你的猫?”程森顺着猫毛向他抛来一丝怀疑,掌心被猫舔得发痒而低下头来佯装嗔怒它:“不准淘气。”

“以前不是,现在是了。”林白鹤无赖地眯眯眼。

“不行,我先看到的,先到先得!”程森把猫往怀里一抱,母鸡护崽儿一样充满敌意。

“哈哈,嗯…那只是你的,我的猫在这里。”林白鹤上前轻轻抱住了程森,温热的吐息撩弄着她的耳垂。

“欢迎回家。”

他说。

3

她在躲着他,他知道,而他一直在她不远的身后,她也知道。

接下来的几周,在面包店打工时的程森会看见窗外的长椅上坐着熟悉的一人一猫;在学校周末寥寥无人的操场又会看见那人那猫;在图书馆某一回头会再次发现那安静的一隅之地。次次毫无违和感。不过,至始至终,林白鹤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与其说是执拗的跟踪不如说是有距离的陪伴,让她感觉到他只是存在于她的生命中那么自然。

程森有喜欢的人,可却渐渐忘了他的模样,只记得他带给自己那份心安的陪伴,亦如此时。

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

她此刻同加西亚·马尔克斯感同身受。

一切,都太过突然。

一个月来,自己那刻意的无情拒绝和惯例道歉都让她心痛,这次甚至在推开对方的时候就掉了眼泪,比起以往酷酷地走到没人的地方若无其事地流泪,变得越来越脆弱。

不想一个人,却习惯一个人。这是她一个人的孤岛,任何人都进不去,自己兜兜转转怎么也出不来。

“正常的爱情和友情应该不属于我吧。”空无一人的自修室里,程森叹了口气,伏在桌上自言自语:“毕竟……我是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怪人。”

垂着的睫毛渐渐合起,这个周日的午后阳光也是如此充足,她无比贪恋这份温暖。

所有的记忆在这份温暖下被重新筛选组合,冷漠的、残酷的、悲伤的、害怕的、黑暗的,与那缝隙中残存的一丁点儿快乐,通通蒙上了一层柔滑的轻纱在曼妙地跳舞。

“你笑个屁啊!两天背一本书很牛逼吗,故意在别人面前背唐诗不就是想让自己看起来很了不起吗?!真是蠢死了!”小学五年级时比自己大五岁的哥哥不满地鄙夷;“只有男生才会喜欢你这个妖精,所以他才会向你表白,你以为你长得有多好看?!”初中时一起玩到大的发小颐气指使;“又在看闲书,我给你的生活费就让你买这废物的?!”控制欲极强的母亲歇斯底里;“画画这些有什么用,我是不会花钱让你去学美术的,而且你又不会自己挣钱!”高中时眼里只有钱的父亲不屑质问;“你怎么会和那么冷的人走得那么近?”班主任睥睨着自己对学委耳语……

如果我不曾得到温柔,那么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任何人冷酷,可我曾经得到过温柔,那么我只能假装冷酷。

程森鼻头发酸,眼睛被水汽缭绕,一瞬间,远处似传来若有若无的小提琴声——《卡农》。真是让人心安又悲伤的一首曲子,琴弦之间的追逐就如一对儿恋人的一生:求爱、逃离、不舍、敞怀、接受、牵手、结合、衰老、死亡。

啪嗒、啪嗒、啪嗒、泪止不住的疯狂掉落。

彼时,响起了第二首曲子。

“这是!”突然惊醒的程森,直立着身体。

"I don't feel alright,In spite of these comforting sounds you make……"

干净孤立的歌声伴着小提琴“咔嗒”一声解开了她心里生锈的锁。

走廊上一个小小的身影在狂奔寻找着什么,任凭眼泪在风中肆意滚落。

"Why don't we share our solitude?Nothing is pure anymore but solitude……"

歌声还在继续,奔跑着的程森渐渐哽咽。

是他——这些年里仅有的一份快乐。

这首Mew的单曲《Comforting Sounds》是她的秘密,只有他知道。

那时,她还不叫程森。

4.

天台上,一个身材高挑穿着浅白羽绒服的少年陶醉地拉着小提琴,旁边系着绿色蝴蝶结的纯色小黑猫慵懒地晃着尾巴打着盹。

门外,喘着粗气的程森泪和汗水交织在一起,跑了十层楼梯的腿发软不停地颤抖,但此时欣喜着,哽咽着的她用尽全力打开了那扇无比期待的门。

"And probably you know,All the dirty shows I've put on,Blunted and exhausted like anyone……"

亮堂堂的阳光大片洒落,他纯正的英文在提琴下格外动听,熟悉而陌生的背影和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猫呈现在眼前。

林白鹤拉完小提琴的最后一个乐符,才发觉程森站在那里,脸上满是泪痕。

“你是……”她声音微颤。

“我是,林白鹤……”他看着那双期待的眼睛皱了皱眉平静地回答。

“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她转身就要跑。

“杨瑈!”背后传来一声急喊。

她怔住了。

七年都不曾听过这个名字了,自从她转了校,再也没有人这么喊她。

“是你吧……杨瑈。”身后的声音再一次传来。程森回过头来吃惊地看着他。

林白鹤无奈地摸摸后脑勺一步一步向她走来:“是我啊……阿合。”

“你叫什么名字啊?”小女孩眨巴着眼睛问。

“林百合。”留着西瓜头的小男孩低声答着,像是极不情愿别人提到他的名字。

“哇啊~好好听啊~我叫杨瑈。”

“羊肉?哦…他们都喊我娘炮不和我玩。”

“那是因为你比他们都好看~”

“真的吗?”

“真的呀!”

“其实我妈妈特别喜欢百合花所以才给我取名叫百合,你妈妈是不是特别吃羊肉,才给你取名叫羊肉啊?”

“哈哈哈…”

“笑什么?”

“我妈妈,喜欢吃牛肉哈哈哈”

“哈哈哈”

“……”

孩童的回忆充斥着两人的脑海。

“第一次看见你我就有种异样的感觉,但是不敢确定,第二次见到你我就确定了,虽然你还没有认出我,果然捉迷藏还是我最在行啊!”林白鹤用手指轻轻擦去程森脸上的泪痕,扬着嘴角,眼里满是笑意。

“阿…合…?”

“我在。”

他人面前所有的坚强此刻碎了一地,那瘦小的身板儿抱着林白鹤放声大哭。

他任由她抱着,任由她哭泣,只是害怕她哭得喘不过气来才用手抚慰婴儿一样轻轻拍打着她的背,一如《千与千寻》里赈早见琥珀川给千寻送团子,让她吃了能哭出来发泄。

良久,林白鹤抱着渐渐平稳下来的程森:“欢迎回家,我的猫。”

“我回来了。”

她笑。

5.

初中那会儿,程森还是杨瑈,林白鹤也还是林百合。

意气的他向懵懂的她表白了。

是的,算是全校最好看的男孩子向她表白了,还是她从小玩儿到大的伙伴。多少女孩们嫉妒到眼红,很快流言四起,不明状况的杨瑈受到了揣测和排挤。

青春的嫉妒就像一把刀,每句流言的刀锋划过就是一个伤口,即使以后愈合,也会留下疤和伤痛。

“杨瑈,你最近怎么了?”林百合在操场拉住了她的手。

“阿合……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对吧。”杨瑈勉强地笑着,挣脱了他:“做朋友不是更好吗,可以一起出去玩儿,一起爬山,一起做游戏呀。”她别过脸去,声音微抖,眼底闪亮闪亮的。

“我是不是给你造成麻烦了。” 他低落道。

“不是不是,怎么会。”她半开玩笑地砸了他一拳。

“那以后别再躲着我了,放学一起回家吧。”他微笑。

是的,一开始他就无比单纯,相信她说的任何话。

“就你长得这么个样子男神会喜欢你?你是怎么勾引他的?”、“喜欢你的男生也好不到哪儿去,臭味相投嘛哈哈。”、“男生都说你温柔,装出来的吧你!”

背负着这些蛇蝎的恶意,她应道:“好。”

一个月后,她消失了,毫无预备地人间蒸发。他哪里都找不到。只剩下她分享的一首歌《Comforting Sounds》。

“给你,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首歌。”她扯下MP3的一只耳机,得意地提高声调。

他笑着接过来戴上:“嗯,不错好听。”

“肯定的啊,最喜欢的,而且只有你知道。”

“最喜欢的?”

“最喜欢的。”

是不是早就知道要走了,所以留下了最喜欢的。他想问她。

后来听说是转学了,转去哪里了也无人可知,托人多方打听后据说是去了另一个很远的大城市。

学校里的风言风语平息了一阵,而林百合身边的桃花却越来越多,桌兜里的巧克力永远都是满当当的,是啊,谁不喜欢这样温柔帅气成绩第一的男孩子呢。

五年后,林爸爸工作调动,全家搬到了一个很远的城市,是她在的地方。

他让父亲给自己改名字,被嘲笑是不是有喜欢的女孩子了,林百合理直气壮的装腔回应,是啊,你还夸过她乖巧懂事呢。

总有一天会遇到你的,你还认得出我吗?他想。

另一边的杨瑈跟着离婚的母亲,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五年。初来乍到时,程母斩断前尘似的给她改了姓,最后气不过名字也是杨爸起的把名字也给换了。改名的时候,程母问杨瑈想换成什么字,她看了眼街边沉默的梧桐树,说:“森。”

两年后的题海战役中,重生的两人都上了大学,彼此的生活却像光与影。一个越来越发光,一个越来越沉寂。

命运就是这么巧合,它终归会让该遇见的人回到同一个地点,虽然中途可能会绕数次几重山。

这次相遇,林百合遇见了杨瑈,程森遇见了林白鹤。

6.

大三的时间虽然变得很紧,林白鹤还是喜欢在晚上约程森一起吃饭。

她会帮他把不喜欢的香菜挑出来放到自己的碗里,他会给她买上一罐热腾腾的玉米排骨瓦罐汤。她会听他讲宇宙中的行星又有了哪些排名,他会去听她推荐的纯乐单曲。

吃饭时好好吃饭,有话就说,没有话也不尴尬,一切都恰到好处,一切都熟悉地那么自然。

而他们在一起也无非只有一年。

回想到刚刚在一起时,两人像个幼稚园的小孩一般手足无措。

“我们在一起吧。”他握着她的手。

“可我……不知道怎么恋爱…”她小声道。

“我也不知道。”他放轻语气。

“说实话我有点害怕。”

“我也是。”

“我没有谈过恋爱。”

“我也没有。”

“为什么选我呢?”

“为什么不选你呢?”

就那么,试着在一起了。

没有想象的紧张和不安,他的淡定从容和坦然让她找到了自己。不必伪装,不必逞强,大概最好的恋爱就是这种程度了吧,没有过分黏蜜不会过分疏离。最让她感动的莫过于他对她没有任何期望。

他经常对她说的一句话:谢谢你让我陪着。

她对此常回应:谢谢你需要我。

克里斯多夫·孟说:“期望是通往地狱之路,因为期望会把接受和让人自由等充满爱意的感觉挡在门外。如果我不能接受别人现在的样子,或不让他们走自己的路,那么我就不是真的爱他们。我只是想从他们身上得到满足,与他们建立亲密关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满足我小小的自私需要。”

害怕和不善于处理亲密关系的程森慢慢开始疗愈曾经的伤口。

他没有问她那几年为什么转学和搬家,没有问她怎么改了名字,没有问她为何不再联系,反而向程森幽默地讲述那几年自己的故事。

说到自己改了名字时,他笑:“我担心你一听到我的名字会紧张慌乱地跑掉,索性换了个名字伪装一下悄悄潜伏。”

她翘了翘嘴:“那我下次一定要跑快点了。”

后来的日子,她向他敞开了自己所有的过往和不堪,而他只是默默听着,与她紧紧相拥。

真正让程森放下所有阴暗的过去,是在一次相约后的登山。

她晕车症很严重,电梯、地铁之类的几分钟超短途的还好,火车高铁汽车这长途的她就完全不行了,是个标标准准的交通绝缘体,吃药都不管用。但是程森为了不让林白鹤担心就没有告诉他,还有一个原因是:曾经因为晕车错过了父亲指定的下车地址,她被抛弃在了汽车站。

那次,晕车的程森坐长途汽车回老家,父亲兴奋地说要在某个拐角处接她,而坐了几个小时车程的她早已到了极限,胃酸吐的一干二净,方向也分辨不清,硬撑着给父亲打了个电话:“爸爸,我晕车……你能来车站接……”“不是告诉过你应该在那个路口下车吗怎么这么蠢?!都不会提前告诉司机?!”还没等程森说完,父亲就开始暴跳如雷地骂。

“对不起,我太难受了……”

“我不管你,自己想办法回来吧!”滴——滴——滴——

那边挂断了电话。

一个小时后,到车站的程森还是不停地吐,一天没吃饭又发作了胃病,下车就倒在了地上,她已经虚弱地无力支撑自己的身体,幸好有个学护士管理的姐姐在旁边,再次由陌生人通知程森的父亲来接时,他把对方骂了一通,说她死在外面我也不管。

最后是一个待她很好的邻居大娘开着一个电动三轮车把程森接了回去。

从此,程森再也没敢让任何人去车站接自己,因为她害怕抛弃和绝望。

包括这一次与林白鹤相约的登山。

刚一到达汽车站,程森远远地就看见了那个高挑的身影,目光清朗执着地在搜寻着什么。

她没有告诉他要什么时候会到站,他也没有追问。

但是程森知道:一定会有人来接她,没有包袱的,真心实意地出于自己的意愿。

她借着人流悄悄来到他身后,偷偷拉住了林白鹤的手,没想到对方借力握得更紧了,上扬着嘴角转身与她相拥。

7.

七年,我不曾见过你。

七年,我可曾见过你。

七年,初遇未能相识。

七年,初遇不知相识。

那紧紧的拥抱告诉她:他一直都在。

那温暖的眼神告诉他:她从未离开。

当她扛起所有无端罪恶,当他踏过遍地流言荆棘,当她凝视黑暗万丈深渊,当他蛰伏世间罅隙角落,他一个无言的拥抱,化解她所有日夜的孤独。

客厅里,两人一猫无比和谐。

“吃什么?”她挠挠猫的下巴。

“羊肉。”他面不改色地看杂志。

“羊肉?……等我去买。”起身还没站稳的程森被林白鹤一拉撞个满怀。“现在就要吃。”他坏笑着吻了上去。

微风撩起窗帘,肥肥的黑猫打了哈欠继续惬意地摇着尾巴,《Comforting Sounds》悠然环绕着两个人。

"And probably you know,All the dirty shows I've pu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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