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雨【+关注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这是一句俗语,恐怕现在的改改口了,只要是个上班族,到处诉着:加班二字。能避开的人就是最幸福的上班族了。好多人说,什么双休啊,什么年假啊,统统都跟寡人无关。下班后、周末、假期我还是养家糊口老老实实加班吧。虽然大家很讨厌加班,但是为了生计还得做着这份工作。人啊,不是机器,即便是机器还有检修的时候,那么对于单位来说,这样的加班确实就很好吗?能够创造更大的效益吗?我看未必,长期疲劳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恐怕并不是加班加出来的吧。那么如何进行好的加班管理呢?
一般情况下,企业进行加班管理制度,首先要制定严格合法的加班管理制度,各个直线经理和一线员工在安排和组织生产时,也要严格遵守加班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加班审批,然后报备人力资源部门核准,才能进行有效的加班考勤统计。
第一、企业避免出现加班的错误管理,必须要遵守国家各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加班劳动合同法做出以下条款规定:
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37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38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39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40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3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为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控制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杜绝加班时间过长造成员工不满和身心损耗。
( 一 )企业在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时,要明确以下两点:
A、各直线经理和直线主管凡是遇到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的具体工作情况比如下班需要延长时间、周末需要继续上班、法定节假日安排上班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报备人力资源部,未经报备和批准的,不得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
B、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者批准自行加班的,考勤记录按无效处理。
( 二 )对于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单位来说控制加班时间的办法为:
A、平时下班之后不要轻易延迟下班;
B、周末不轻易安排加班,让大家都好好休息,整装待发,周一努力工作。
C、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必须要工作的部分岗位之外,其他岗位员工一律放假休息。
对于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生产型或是服务型单位来说,要做好倒班记录工作,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部分单位要支付加班费。
第三、关于加班管理制度中加班时间问题企业需要得到员工的认定与核实知晓之后方可实施,做到合理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通常情况下,企业需要加班一般都是先申请,批准之后再实施。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实际加班的时间有时可能会大于申请的时间,有时可能会小于申请的时间。所以,在每次实施加班之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就实际的加班时间进行二次确认;同时企业对于员工在加班时间是否完成了当事人陈述的工作量也要核实。
第四、通过以上第二确认程序之后,可以避免很多工作差错。
1.加班时间被员工自行拉长,工作量自行放大。
2.企业方面安排员工加班故意不做记录,一旦发生加班工资支付纠纷问题,双方扯不清道理。到头来企业占尽了便宜,而员工举证无门。
第五、单位在确认员工加班之后,一定要支付加班费,如若不能支付加班费的一定企业要安排员工进行调休。
企业在支付加班费之后一定要做到工资表中,也就是说工资表中必须要有“加班费”这一栏,加班费不要以一个月的总数来体现,更不能拒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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