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遇上一个人,看见她/他,脑海里就炸开了烟火,你们相遇,是宿命。
我就遇上了这么一个人。
不过啊,我对她,并不是所谓的对恋人的“一见钟情”,而是一种厚重的愧疚感,那种心情在初见她的时候,沉沉的压在我的心上,仿佛前世亏欠她太多太多,今生遇上,就是来偿还她的。
这种想法真是太奇怪了,却在我的脑海中深深扎根了。
我的亲爱的,我与她是一个初中的。其实,在初一初二的时候,我们也是在一个班,但我们并不熟悉。
到了初三,我和我的亲爱的,被班主任安排做了同桌,才熟悉起来的,那种愧疚感也是那个时候才清晰地感受到。
我很难去违背自己的心意。
每每看见她,那种愧疚感就会油然而生,只想着要对她好,从心里就想对她好。
所以呀,她的喜好我都会认真地记在心里,她喜欢吃什么,她喜欢看什么小说, 她有什么心事我会比她还要着急,还要心焦。
在我的心里,她就是最好的。
余生很长,我们不要走散其实啊,我们两个人的喜好差别是特别大的。
比如,她特别特别爱吃李子。不过,亲爱的她和大多数人不同,大多数人应该都会喜欢吃甜甜的、红红的李子吧?
可是她呢,她喜欢的是青青的,酸酸的李子,并且一定要很青很青的那种,不然她会吃得不尽兴的。
然而我呢,我是只能吃甜甜的,我对酸的接受程度是非常低的,并且,我是不怎么喜欢吃李子的。
可是,我就是想着,要和她一起吃呀。
所以,初三的一年,只要我在路上看到有卖李子的,我就会自发的停下来,挑挑拣拣的,要挑两份,一份多买些,要挑青涩的,一份少买些,要挑甜甜的。
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吃了呀。
她还有很多喜欢的东西,都是我没有办法喜欢的。
不过没有关系呀,无论怎么样的你,我都喜欢。
余生很长,我们不要走散我们会一起捉弄别人,像是在元旦节,会一起写下一封情书,里面的情话,是我们一句一句想出来的;那封情书的落款,是以你之姓,冠我之名。
最后,那封情书,送给了我们两个都想捉弄的人。那个人,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情绪,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是因为,她不喜欢他,所以,我也不喜欢他。
你,就是我判断喜恶的标准。
现在想来,倒是有些后悔,那封情书,应该偷偷截下来自己好好保存的呀,便宜那个人了。
余生很长,我们不要走散我们没有考上一个高中,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以转校呀。
在高一下学期,我转到了她的学校,山不就我,我便就山嘛。
隔了半年,再见到她,宛如隔世,心中满满的喜悦都要溢出来了,促使我冲过去张开双手抱住她,才能抒发我的心情,看到她自然的接住我,自然是感受到满满的幸福。
我们会在假期的时候一起逛街,又或者我睡到她的家里,我们一起聊天聊到三四点,再意犹未尽的睡过去。
在买东西的时候,想到这个东西她应该会喜欢,就也给她买一份,再送到她的教室里去。也因为这样,她班上的同学,都是认识我的,到了后来,看到我,总有几个爱起哄的男生喊她:“你的女朋友来了。”
因为她向班上的人介绍我,是说,我是她女朋友,她是我的男朋友,这是我们的戏语。
我其实还是蛮开心的,她愿意把我介绍给别人,她身边的人,都知道我们关系亲密,这让我很满足。
我们在散步的时候,曾经聊到过未来,那时候我们都很迷茫,不知道未来会是怎么样的,却傻傻的约定,未来谁有钱就要养着另一个人。我们也约定过,我们未来老了,也要在同一个广场跳广场舞。
现在我们不在一个大学, 我也没有办法再转学了,不过没有关系,我相信我们的心不会因为距离,而变得疏远。
余生很长,希望我们不要走散。
亲爱的,我爱你。怎么样的你,在我的眼中,都是最好的。我们不是恋人,但是,恋人不会比你更重要。
文中的亲爱的,是我的闺蜜,不是我的恋人哦,请不要误会哦!
文章有很多问题,但是是我的真情实感,请多多包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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