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QQ群中惊悉一个认识的熟人被逮捕了,我深感意外。
他叫三月,是个很本分的男人,初中还没毕业,他就跟邻村姑娘香花谈起了恋爱,香花文化程度不商,性格有点烈,而父母却对女儿的男友看不上眼,长相平平不说,家里连楼房都没有。
于是他马不停蹄地向两位家境不错的姐姐借钱,向其它亲戚和街坊也借了遍,找建筑队,购买建材。为了省下小工工资,他累死累活地跟在三个大工后面当小工。
两个月后,终于修起了一幢二层小楼,才算是把媳妇娶到了家。
再苦再难的日子也算熬过来了。前几年,他又将外出打工的钱取出来,将楼房简单地装修了一番,说是儿子马上要上大学了,趁手上有点闲钱就先装修好,省得到结婚时跟自己当年一个样,因为没有婚房而手忙脚乱。
前年腊月,村庄上刚大学毕业的小乐要结婚了,在市里现款买的商品房做婚房,还买了辆宝马汽车。
香花是个急性子,拿着红包去参加小乐的婚礼,顺道打听他父母在哪儿发财。既然现在结婚时兴买房,看来是要抓紧给儿子攒钱买房了,车子也不能缺。
去年刚出了元宵节,香花就撺掇着老公跟着小乐的父母出了门,听说那两口子在外面是做大生意的,一年能挣几百万,他们保证三月一年能稳挣十万块,还很轻松,天天住五星大宾馆。
直到今年年底法院通告出来,才得知以小乐父母为首的犯罪团伙要审判了,几个月没联系上老公的香花才知道三月早在几个月前就被抓起来了。
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虽说是从犯,又赶上了政府立志抓打黑除恶典型,不知审判下来要判多少年哪!
香花肠子都悔青了,都怪自己眼皮子浅,害得老公落了个如此的下场,如果当初支持他打工、靠自己的劳动挣钱该多好啊。钱虽不多,却来得合法合规、干干净净。
只有失去了人身自由,方能知自由身弥足珍贵。
所有看到此文的人都以此为戒吧!
失去自由的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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