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常同意蔡澜先生讲的,早餐马虎不得。
蔡生写吃,已然写成了招牌。作为讲究的老香港人,他说一顿完美的早餐包含八种点心:虾饺,烧卖,鸡扎,萝卜糕,肠粉,鱼球,粉粿,叉烧包和一盅排骨饭。还须再倒一壶浓普洱,或者双蒸酒(发酵,蒸馏过两次的酒)
读这段文字,不用读后面的描写。光是看这一列菜名,脑中早已浮想联翩,腹中咕嘟惆怅。
后来本吃货得到一次良机广州探亲,亲身体会这一场早茶之愉。九十点钟,跟哼着长气粤语的各位大叔大妈,共挤一张若大方桌,互相不识,各自与各自的老闺蜜老牌友说着话。一张大桌上,容下七八对谈话,时而隔墙有耳,插进来陌生的慰问调侃,都不觉冒犯。
我是没见过世面的北方仔,根本无暇聊天。见到新鲜蒸出的鸡脚,软糯的皮与骨藕断丝连,淋上红通通的酱汁,红上加鲜红。顾不上风度,去他妈的优雅,双手握起鸡脚,大啃特啃。顷刻进入一个空间,目盲神迷,唯有这幅口鼻肠胃真正活着。
朋友讲,食在广州,不是虚名。
然,若顿顿吃得像蔡生说得这样好,寻常人家怕是不可能。我一无蔡生之财力,二无蔡生之闲暇雅兴。
冒充海归在澳洲的这几年,乘兴而至,败兴而归,只得靠装“海归”换些皮毛尊严。尔等番洋小国,不过三百年历史。哪能和我们五千年文明古国比。
尤其是,早餐!
国内早餐丰盛,从南到北,从爬到飞。千百种食材,千百种烹,千百种吃法。门派繁多,俨然形成一个菜谱武林。
余忆澳洲心酸日,早上澳洲人的早餐,除了一杯咖啡还不错,别的精力就全然在鸡蛋上做文章。
所谓scrabble 还是 poached , 无非就是炒蛋和煮鸡蛋。当地人一定不服,说叫我们这叫水波蛋,大概是一打开就是蛋白和蛋黄刚好呈融合流动之势,可入口即化,美妙绝伦之类。
与我,全然废话。雕虫小技,略查资料,不过是沸水烧开后,顺势转水,使打开的鸡蛋刚好保住罢了。
当然,我一个外国人这样气急败坏地妄论,自然很不像话。诸位莫怪,纯粹是思乡情更切。
陈晓卿说最好吃的在家里。我全然同意。
最初的味道,是猛拍完闹铃后,睡眼惺忪得握住两张五元纸币,晃向楼下小区口的虾籽面馆。酱油葱花做底,手擀好的面,下锅出锅只几分钟,老师父使着两根极长极细的筷子,灵活得像自己的手指。三下五除二,玲珑长细的面条上了一身好看的酱油红。盛一碗热汤,再抽一屉小笼包。冬日清晨的雾气里,锅气蒸腾的小灶旁,转起一圈面,呼噜噜地吸进,嘬起一碗汤,咕嘟嘟地进肚,来不及去擦鼻梁上新鲜的鼻水,又或者,那可能只是雾气。
这般浓厚的酱油味,在我心里已经扎了根,不断地蔓延入了底。
异域风情,多么精致的法餐,多么鲜壮的牛排。偶尔食之,装逼发个朋友圈,固然很有快感。但终究不是藏在心底的酱油拌香菜的味道。
最重要的,是那些当初送你上学,陪你吃早餐的人。那时,他们是那样的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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