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的时候我以为还在梦里。
我的床上没有浅粉色的帐子。
捞了一胳膊被子,我闻到了香水味——花香调。这不适合喷在被子里,我迷迷糊糊的想到。不知道宿舍哪个二百五又喷香水扰我睡眠。
被面床单成套,都是粉蓝色的,真是少女。淘宝一套得七八十吧。
做这样的梦有点玄妙呀,3D立体超真实梦境。在这梦里要是有男朋友就完美了。
手机屏幕亮起来。
我恍惚地把它从枕边摸到手里,想:即使手机辐射对人体没有危害也不能把手机放枕边啊,会情不自禁的熬夜从而伤身的。
屏幕上有一条未显示内容的信息。
用指纹解锁,点进微信,小红点上的内容是:“早安。”
早安?
早个蛋!我瞬间坐起。这个备注显示,绝对是我不认识的人!发哪门子早安?
我不可能做这种莫名其妙能编一个名字出来的梦。
我连滚带爬的从上铺下来,一个大劈叉就下了爬梯,一眼看到了桌上的圆镜——开什么玩笑竟然用圆镜!方镜才是最合适的——里面的人竟然是我……的双胞胎妹妹。
我没有双胞胎妹妹,刚才是开玩笑的。
我把脸逼到镜子前一厘米,裂开了嘴。牙挺齐……
我又张开了嘴,左下后槽牙上有个被修补过的黑洞。
哦,这是我。
我环顾四周,宿舍里没有其他任何人,床上都是空空荡荡的,连被褥都没有一床。好吧,无人可求助。
——所以这是我终于精神分裂了么?
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网传恐怖故事。如果你隐约听到了有人喊你的名字,或许那是你的亲人在呼唤躺在医院成为植物人的你。这情况可以套用在一个张牙舞爪神志不清的精神分裂病人身上。
当时我慎重考虑过的,如果我发觉了不对劲的情况,为了不让我好生生的肉体做出疯狂恐怖的举动,尽量少说话,少动。
我决定坐到我搞明白自己到底是植物人还是精神分裂的动物人。
然而五分钟计划就流产了。干坐着太无聊了,我需要玩一会手机。
我用这辈子最轻柔缓慢的动作踮到梯子上探到上铺抓住手机。
刚坐回椅子上,手机屏幕又亮了。
哦,一个来电。
我最擅长对付这种事。静静的看着来电变成未接来电没有一点心理压力。
手机屏幕的亮光熄灭了。
双手合十:希望错过的不是什么大事。
突然一阵眩晕,我眼前飞过模糊的景物。视线稳定下来的时候,看到了我自己桌子上方形的小镜子。
我把脸贴到了小方镜上,感觉脑子里充满了血栓。
我这一天都在头痛,昏昏沉沉,精神恍惚。
我有点怀疑我是睡迷糊了。
宿舍里除了我还住着大宝,中午她回来午休的时候告诉我说,早上七点多的时候我突然发出尖叫,把她吓得一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去复习考研了。
我没尖叫,我清清楚楚的知道。
……或许是我以为我清清楚楚的知道。
我莫非是真的疯了吧。
我一整天不敢下床,也不敢动弹,只有在濒临尿床的边缘动作谨慎的跑了一次厕所。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屏住呼吸,在八点醒过神来之后,又断断续续睡了有七八个小时。饭都没敢吃。
然而在我睡着的时间里,一切都似乎同往日一样。
在被窝里百度了两个小时,一条条的精神病症状似乎都对上了,气得我用手机砸头——这更像精神有问题的人了。
饿得不行了,我终于在大宝深夜泡面的香气中流着口水下了床,凶狠的抢夺了泡面。
吃完了以后平安无事。
这一天很平安,很正常,除了我颓废太过躺了一天内心还毫不愧疚。
白天睡多了,晚上熄了灯反而睡不着了。我只能默默的打开了手机熬夜玩耍。
插上耳机,打开了电视剧。
不充会员是我最后的倔强,广告就特别长。我目光茫然地等着广告的90秒过去。
动漫的主题曲尾音播过去,一串子日语嘟噜嘟噜的响起来了。
我暴怒。
白等了一分半的广告!怎么点到动漫了!
皱着眉毛退出。
拢了一把被子,突然感觉不对劲。
我打开了手机手电筒。粉色帐子。我说怎么闷得喘不过起来呢——原来是我又疯了。
躺平了,手电筒也不敢关了。
……大宝有可能又被尖叫声吵醒了吧?
我打开了浏览器,没有历史记录,没有收藏,干净得很。这常年开隐私模式的习惯根本就是我。我又搜了一遍精神分裂症状。对应的完全正确。
可能是真疯了,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决定研究一下手机里的信息。
打开短信,除了来自联通的流量提示之外别无他物。定期删短信这是我的习惯。不过从这流量包大小来看,比我的大三倍,这才月中就用了一半,我打赌绝对是用流量逛淘宝了才用的这么快。
又打开淘宝查看订单记录。
疯了的我果然是疯了,除了买了我平时爱买的乱七八糟的玩具之外,有一半左右是男性用品。我都不知道,是相信我有个幻想出来的疑似男朋友更好,还是等下发现自己精神分裂到变性了更好。
垃圾!我在心里大骂:怎么比我的生活费多这么多!我疯了以后对不起我爸妈!
一鼓作气,打开了微信——哟,疯了以后的我微信里竟然有这么多人,这真是讨厌,让我看看朋友圈筛选筛选该删的都删了。
在这之前不抱希望地扒拉了一下自己的朋友圈,果然疯了的我依然谨慎,除了一些歌曲分享屁都没有。
我还是松了口气的,即使是疯了的我,从大部分习惯来看还是我,依然谨慎。那么病情或许没有那么严重。我心里燃起了希望的火苗。
下一步我打算看看各种聊天记录。
翻了几个对话框,活捉一个男朋友。就是我昨天发疯的时候发来早安的那个我不认识的人。
我预备和这个朋友聊聊天。
在此之前,我服从本性从他的头像点进去,翻了翻此人的朋友圈。
风景照,文章分享,跑步打卡。
有自拍,还是和我的合照。呵呵。我首先仔细的端详了一下照片上自己的脸,很好,表情很美,角度找的很可爱。
这个人一点也不帅,反而还有些滑稽。
我感到一阵由衷的快乐。我没有男朋友,那疯了的我也不能找帅的男朋友。
我含着微笑的端详此人的豆瓣眼睛,八点二十眉毛,出狱头。
真难以想象我是以怎样的想象力,给自己想象出这样猎奇长相的朋友的。
还好我有聊天记录。
我从昨天的对话一直往前翻了一年。竟然还是“我”表白的,难以置信。难道是单身久了真的会疯么。
嘿,今天有约会。约的是中午十二点的午餐。
我望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方的数字,一点四十。
我刚疯的时候是一点整,很好,四十分钟过去了。而我沉浸在翻找疯了的我的隐私中不可自拔,完全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深更半夜,按说这个点不应该随意的打扰别人。
可是管他呢,反正我已经疯了。
我兴冲冲的打字:“嘿,小伙子!”
我等了两分钟,从一开始恶作剧的激动变成了麻木。这时间了早就都睡了。
然而在我扫兴的退出微信,去翻相册的同一时间,收到了回复的信息:“怎么了大西瓜。”
呵呵。大西瓜。这是什么鬼。
可能是他们俩之间的情趣,我真是不懂。
过了一会,突然楞了一下。“他们俩”这个用词。
我在内心深处,可能已经默认,这个身体的主人,即使是疯了的我,也不再是我了。
听起来好像是疯了,可是我此时不能再清醒的意识到:我没有疯,我是遇上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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