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猫,因为它很独自!
它以自我从容的姿态生存着,不中庸,不奔放,不热情,亦不过分腻人,在热闹的时候有热闹的欢欣,在孤寂时有孤寂的冷艳,从不辜负自己;它生性寂寞,又散淡,或许偶尔会有一些作,却那么恰到好处的自恋着,给人不远不近的距离,而我正是迷恋这样的距离。
我想我喜欢猫是与生俱来的,因性格中或多或少有一些它的影子,曾说过爱文字的人大多内心是孤独的,不管外表多么热烈,都会在某一刻主动远离主流,因深知太远的会疏离,而太近的又往往会伤及彼此。
猫是天生的艺术家,优雅又诱惑的步态,不羁的眼神,独来独往的性格,神经质般的好奇心,既灵动神秘,又妩媚凛冽,它爱惜自己的毛发和身体,干净的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
猫在所有动物中是小众的,不讨好,不献媚,不取悦,不逢迎,这种看似与世间格格不入的性情,却足以打动人心。
张爱玲晚年时的孤独是决绝的,她不妥协独来独往,极少与人交往,不做任何解释,谢绝一切热闹,看着真让人有一种心酸的纯粹。她不介意别人说她孤芳自赏,清高孤傲,她只要独处,清净如水又满心傲骨的独处。我仿佛看到一颗不俗的灵魂,尤其在她的晚年,她选择平庸的老死,这勇气和内心的芬芳,只有她自己最懂。她是那样的猫,将妩媚刻进了骨子里,无人能及!
小时候养过一只猫,它是我的知己,与它对视倾述心事时,它会漫不经心的听着,眼神里荡漾着慵懒的光,用梅花型的小脚丫轻轻的碰触着我的嘴唇,累了就会软软的散在怀里,毫无戒心,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像是在说:想那么多做什么,还不如陪朕在梦乡里神游呢!
最心疼被抛弃的猫,那颗被伤过的心在外面遍尝世态炎凉,眼神渐渐有了冷冷的光,但它们依旧爱干净,不得近身;若轻轻的走进它,有幸能与它对视,总会有一种被它看穿的不安和心悸,不要试图用短暂和假意的关爱获得它的心,它爱憎分明,若喜欢你的气息,会柔柔的依偎过来蹭蹭你,若不喜,转身走掉头也不回,它从不依赖于任何人,哪怕在被遗弃的岁月里。
想起王小波的一句诗:走在寂静里,走在天上。有些人一出生骨子里透着一股清绝之气,张爱玲,孟小冬,杜拉斯,亦或是文学里的林黛玉身上都有这样的气。
杜拉斯在晚年的作品《情人》中写到: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心里有一种东西,像被击中了,老天真是眷顾她,让她在老的皮包骨满身褶皱的日子里,内心依旧能有这样强大的气场,她独断的气质,独自游走的灵魂,如猫一样的神经质,带着可爱又自恋的文艺气,深深的吸引着我,竟是爱极了她的倔强与叛逆。
喜欢猫,因此也喜欢猫一样的爱情。不要死缠烂打,永不追问爱多少爱多深,爱若来了,身体的每个毛孔都会有感知,爱若已逝,千军万马也难再追回,所以不如各自独立,各自完美,爱情不是低到尘埃里就能获取,两个独立完美的灵魂更易相互吸引。
我亦喜欢养猫爱猫的人,必有一颗温柔心。邻家的小女儿养着一只普普通通的猫,她大多数时候都会陪着猫玩耍,几年下来发现她性情格外与人不同,小小年纪已很独立,很安静,眼神里逐渐的有了光芒和深度,她说猫教会了她很多!
其实这一生,就做一只绝色的猫就很好!
作者介绍:
火凤凰,一朵自由行走的花,热爱并敬畏文字,喜欢用散文随笔怡情暖心,有文艺腔更有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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