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按这样说,那原罪的根源可追溯到亚当与夏娃那一代。在《圣经》的《创世纪》第三章中,夏娃听了蛇的话,违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后来,还让亚当也吃了。亚当和夏娃作为人类的始祖,违背了神的命令,就有了罪。
那本罪呢?也就是在始祖之后人还犯了什么罪?在《创世纪》第四章中,亚当的儿子该隐因嫉妒他弟弟亚伯的供物被耶和华看中了,动手把亚伯打死了。这是杀人罪。因嫉妒而杀人。这样的行为,古今中外都有人做过。毋庸置疑,这当然是一种罪。
在该隐因嫉妒而犯罪之后,该隐的后代和亚当的后代还有人犯过本罪吗?《圣经》并没有具体地写他们的后代做了什么,或在之后的时间发生了什么。书中只是直接罗列出一代代的名字。
该隐之后,有以诺;以诺之后,有以拿;以拿之后,有米户雅利;米户雅利之后,有玛土撒利;玛土撒利之后,有拉麦;拉麦之后,有雅八、犹八、土八该隐、拿玛(土八该隐的妹子)
亚当不只是生了该隐和亚伯,之后又生了塞特,来代替亚伯的。塞特之后,有以挪士;以挪士之后,有该南;该南之后,有玛勒列;玛勒列之后,有雅列;雅列之后,有以诺(和该隐的第一个孩子同名,但已过了几千年了);以诺之后,有玛土撒拉;玛土撒拉之后,有拉麦(和该隐的第五代同名);拉麦之后,有挪亚。
这个生儿养女的繁衍过程,大概经历六千年。这么漫长的岁月,人类当然不可能只是繁衍出了《圣经》中列出名字来的那么少人。书中写到的那些人寿命都特别长,活的时间最短的就是雅列生的以诺,只是活了三百六十五岁,其他人都在七百岁之上。按理说,世上的人应该是非常多的。
在《人类的邪恶》这一节中写道:“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原来神是有儿子的呀!那神是不是就不止一个?耶和华只是其中一个!那是不是有一个神族之类的?是不是像古希腊神话一样有众多的神?神的儿子看上美貌的女子,就娶来为妻,他们的孩子还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这更像古希腊神话了。众神之王宙斯就经常贪恋人间的美女,然后就下凡来勾搭她,与之发生关系。许多古希腊英雄正是宙斯的私生子。
《人的邪恶》这一节的前一段讲的是神的儿子看上人间美貌的女子,后一段就莫名其妙地写道:“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这前后两段有啥关系呀!怎么就都归在一节里了?人的邪恶指的是什么?
好,我承认人有所谓的原罪,那都怪我们的始祖听信蛇的谗言,这我们无法改变。可我们没有犯过什么本罪呀,至少《圣经》在这一章节和之前章节没有记录和描述(除了该隐杀弟)。凭什么就说“人在地上罪恶很大”,我不服。
从写作来看,你要得出一个结论,那你得先陈述事实呀!“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他都见到什么了,你应该把它写下来呀!要灭世,也要让人知道原因呀!我都不明白它花那么多篇幅记录该隐和亚当的后代干嘛,是跟后续故事有关吗?
反而奇怪的是,在灭世一说之前,倒讲了一段神的儿子喜欢美貌的女子。我倒觉得这是在彰显神的罪恶呢!都不知神的儿子是怎么把美貌的女子娶为妻的。
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什么逻辑!人有原罪,人会犯本罪,你就惩罚人,除灭人好了,干嘛要伤及无辜呢!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你这是一人犯罪世界全灭!
神就这样任性地说灭世。“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神就这样任性地说出灭世的理由。作为带有原罪,还没犯本罪的人,我不接受这样的“莫须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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