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钱理群解读《铸剑》,一下子想到大学时教鲁迅文学的李明军老师。
李老师深深川字眉,带点口音,他老人家上课字字铿锵,现在脑海里还有他的回音,记得讲《铸剑》时,他说,鲁迅先生是很会写武侠小说的,尤其是眉间尺挖出青色宝剑时,“窗外的星月和屋内的松明随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却并不见如何锋利,剑口反而有些浑圆,正如一片韭叶。”
在看钱理群教授的解读之前,又重温了《铸剑》,就像平日里看影评前,先看看原片。其原型小时在《中国文化小百科》中涉猎过,在鲁迅笔下变得奇怪,有点类似周星驰电影中的无厘头。
鲁迅在传统故事中“随意点染”的主要是眉间尺十六岁之前的那个夜晚、他刺杀仇敌时误入看客的汪洋大海时无法抽身,以及宴之敖者代替眉间尺复仇后的部分。
总觉得眉间尺就是那年轻单纯,没有斗争经验,空有一腔热血,为了使命毫不犹豫地不吝牺牲自己的刘和珍君们。宴之敖者就是那对青年有着深沉爱的侠士,或者就是想要“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扛住了黑暗的闸门”,想放青年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导师。侠士也好,导师也罢,他们都只是复仇,而不担那些被玷污的道德的名义。
钱理群从颜色哲学等方面解读得都很妙,尤其最后一部分的解读,我抄录如下:
“复仇完成以后”。 “以后”,这才是鲁迅思维的真正起点。“娜拉走后”,“死后”,“黄金世界以后”……这些都是鲁迅式的命题:他要把一切追溯到底。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铸剑》这篇小说真正鲁迅式的展开,对“复仇”主题鲁迅式的思考与开掘,是从小说第四节即“复仇完成以后”开始的。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关于复仇故事的种种描写,尽管极其精彩,可以说把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但却是别的同样有才情的作家可能做到的;唯独“复仇完成以后”的思考与描写,才是非鲁迅做不到……“以头相搏”的复仇的悲剧变成了“辨头”的闹剧,而且悲剧的意义和价值要由闹剧来确认。于是,出现了“三头并葬”的局面。从国王这一边说,至尊者与“大逆不道的逆贼”混为一谈,自是荒诞不经;从黑色人和眉间尺这面看,与自己的死敌共享祭拜,也是透着滑稽。这双重的荒谬,使复仇与被复仇者同时陷入了尴尬,也使复仇自身的价值变得可疑。于是,原先的崇高感、悲壮感此时全化作了一声笑,却不知该笑谁,连读者也一起落入困境……在小说的最后,当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时,他们(永远是复数 (铸剑)存在)终于作为主角出场。不知是否有意的嘲弄,神圣的“复仇”最后变成了“大出丧”。而群众(我们还记得鲁迅说他们“永远是戏剧的看客”)则把这“大出丧”变成“狂欢节”:“城里的人民,远处的人民”都一起“奔来”,“天一亮,道上已经挤满了男男女女”,名说“瞻仰”,实为看“热闹”。
这样的结尾不同于《红楼梦》中落一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那种一场繁华过后的顿悟、哀伤和慨叹,而更多的是不管曾经有人轰轰烈烈也好,还是卑鄙无耻也罢,在看客心中都是一个随风而逝的热闹罢了,经不起一点涟漪。此种境况我无法形容,脑子里不禁蹦出曾经课本中读到的那句:“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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