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这本书的中文名很美,有种那个年代青春扑面而来的美感。英文名就特别直白——“You Touched Me”,嗯,是的,这就是一个与触摸有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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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两位主人翁刘峰和何小曼,都是自我价值感较低的人,不同的是,刘峰的自卑源于贫穷,何小曼的自卑源于爱的匮乏。刘峰因生存,何小曼因逃离进入文工团,本质上,他们都是没有选择的弱者。
他们与文工团这个集体格格不入,他们是异类,他们也深知这点。刘峰用奉献赢得称赞,赢得掌声,赢得爱戴;何小曼如同鸵鸟,将头狠狠插入土里,忍受着所有不堪的恶意。
如果不是因为“触摸事件”,刘峰与何小曼的人生轨迹,或许会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同样贫乏的两个人,刘峰因爱而“触摸”,因触摸而改变人生,何小曼渴望触摸,因渴望被放逐。低到尘埃的人,不管怎么努力,总要回归于原点,似乎那才是他们永恒的根。
被下放之前的刘峰是所有人景仰的榜样,被人需要是他精神抖擞活着的理由,于是他发自内心地奉献着自己的全部——他所能拿得出手的全部,就是他与生俱来的质朴和善良。“触摸事件”爆发后,他突然意识到曾经的那些景仰有多虚假,他的真情和无私,永远被众人在恶意揣测着,怀疑着,甚至阴暗地幸灾乐祸着想看他犯错出丑。
讽刺的是,刘峰从神龛跌落的原因只是一个老实人发自内心的坦诚——“那手想要干什么?”“我不知道。"
众人的攻击让刘峰的内心从此不再完整,文工团是改变了他的人生,将他从低谷抛入高空,又将他从高空狠狠丢下,他最好的时光是在这里,最坏的时光也是在这里,他从此对人性绝望了,绝望滋生了求死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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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刘峰相比,何小曼的死亡意愿生出得更早一些,也许是在看着母亲吃力地讨好继父一家的时候,作为文人的女儿,何小曼身上有着父亲身上的儒雅善良,她不愿再看见母亲夹在新生活与旧记忆中艰难的变形,于是她选择逃离,或者对母亲的成全。
她是不爱惜自己的人,但她仍保留着对生活的希望和对爱的渴求。进入文工团后,她以为将会获得新生。不曾想,生活依然是看不见希望的黑。尤其亲眼目睹刘峰的遭遇之后,她更是彻底寒了心。
这是一个背叛的时代,一个善恶不分的时代,一个逼良为娼的时代,正义被歪曲,善良被怀疑,众人其实也很困惑,黑与白的界限到底在哪里,所以他们才会那样狠痛地批斗为他们奉献过一切的刘峰,带着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彻底忘却刘峰曾经所有的好。他们不会知道,每个人一点点毫无觉知的恶,竟会彻底摧毁一个人的人生。
小曼的人生,就是被这样的恶所摧毁的,所以她比任何人都疼惜刘峰,也比任何人都不想成为刘峰。
时代的刻意渲染下,英雄折射出的并不是力量,而是对个体自我的“阉割”——要么你和我们一样,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做一个安全的庸者;要么无限放大你身上的那点好,放大到让你成为另外一个完美的人,但你无法再做个正常人,所有正常人人性中有的缺陷,都不能再你身上存在。
小曼知道刘峰的跌落也多痛,在被作为英雄的那些日子里,她时刻紧绷着身上的每一根弦——“她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还要做她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还是要做她自己”。
她并不认同自己所被渲染成的英雄形象,纵然她曾一直如此渴望爱渴望关怀。她无力从时代的步步紧逼中抽身,于是她只能疯了,用这样一种形式来让人们遗忘,让人们忽略,或者说让人们放过她,让她做回那个让人厌恶却真实自在的自己。
除小曼以外,最早为遭遇疼惜刘峰的是萧穗子,或许是由于家庭的剧变、恋人的倒戈、以及那份被人踩入脚底的自卑,她对刘峰与小曼的命运充满理解与同情,但集体主义的自我“阉割”使她没有勇气走到集体的对立面,接受所有人的嘲笑与攻击,有人替自己受过,自己就暂时安全了不是吗。仅仅一线之差,或许小曼的遭遇就是她的人生,或许由于同病相怜,成长之后的她,始终觉得亏欠刘峰太多。
作为策动萧穗子初恋倒戈的罪魁祸首,郝淑雯从中多少看到了无耻和残忍,对阉割自我的集体生出了一些困惑,隐隐之中也有了一丝辨别善与恶的能力。随着年岁和阅历的渐增,倒让她逐渐相信了刘峰的真诚——那是发自内心的淳朴和善良。
而“触摸事件”主角林丁丁,或许自始至终都没有关心过那个因自己而灵魂焉掉了的躯壳是如何惨淡地度过余生,她关注的,始终只是自己的得与失,令人遗憾的也正是这里,善良如刘峰,真诚如刘峰,爱上的为何偏偏是这样一个浅薄的人物?
可是,青春无悔,刹那芳华。命运的事,我们怎么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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