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失格,觉醒者的迷失

作者: 阿昆夜谈 | 来源:发表于2016-01-02 14:40 被阅读278次

      然后明天重复同样的事情,

       无须更改昨日的惯例。

       只要远离忘情的幸福,

       自然也无痛心疾首的悲伤。

       阻碍前路的岩石,

       蟾蜍绕行而过。

       当我读到上田敏翻译的一个叫查尔斯·克罗斯的诗人这几句诗时,我一个人脸红得发烧。

       蟾蜍。

       那就是我。谈不上被尘世原谅或者不原谅,也谈不上被抹煞或者不被抹煞。我就是一个比猫、比狗还低贱的动物 蟾蜍,只是在那里笨拙地活着。


       这大概是主人公叶藏在迷失于尘世后找寻到的最“聪明”的活法。你可以将他看做是一种逃避,因为他就是在逃避。他选择了在试图探索这尘世,而又在越发探索中越发迷失,越发恐惧后选择了逃避,选择了伪装。

       总而言之,我似乎一点也未曾理解过人们为了生活而奔波这件事。自己的幸福观念似乎和世上所有人的幸福观念都格格不入,这种不安令我仅仅辗转,呻吟,甚至近乎发狂。我,到底是否幸福呢?事实上,我从小到大一直被人说是幸福的孩子,可是我却一直觉得我生在地狱。

       我甚至想过,如果说我身上背负着十种孽缘,其中的任意一个,换作他人,仅此一个也足以取其性命了。

       总而言之,我不理解。对于他人苦恼的性质和程度,我完全没有头绪。那或许是因现实而生的苦恼,或许是能吃饱饭才能解决的苦恼,也或许是连自己的那十种孽缘都无法企及的凄惨的人间地狱,这些,我都看不透。然而,他们即使是背负着这样那样的苦恼,也没肓人去自杀,也没有人发疯,他们一如既往地谈论着政党,不绝望,不气馁,顽强地活着。他们不会感到痛苫吗?他们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却自以为理所当然。他们有反省过自己的所作所为吗?那样活着是轻松,但是,难道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这一个样子,而且都这样很满意地活着吗?我不知道。他们能安稳恬逸地从晚上一觉睡到早上吗?他们会做什么样的梦吗?他们一边走着一边在想着什么吗?钱?不,应该不仅仅是这个吧。我只听说过人们为了吃饱饭而活着的说法,人们为了钱而活着这样的话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可是,这样想,越想我越觉得糊涂,越想我越深感恐惧,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异类。我几乎无法和一般人沟通,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跟他们说些什么。

      正是这样,我选择了逗笑。

      这是我想要融入人群的最后的方式了。

     叶藏对人类有这极其敏锐的洞察力,然而,他所观察到的没有得到尘世的认同。所有人与他对立,于是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个异类,开始伪装自己,混入人群。但是这般虚假的伪装能骗得过别人却骗不过自己,叶藏还是不知道该怎样像“正常人”那样去处理尘世间的事,他开始变得分裂,完完全全的变成了我们眼中的怪人。迷失于酒,女人和吗啡中,浑浑噩噩的度过每一日。从不拒绝的去讨好他人,强装着喜欢的去做自己毫无兴趣的事,和毫无感觉的女人做爱,和记不起名字的女人酒后殉情。甚至在看见自己的老婆被他人强奸后不知所措的继续在房顶喝酒。不是愤怒,不是嫌恶,不是悲伤,而是对人性的恐惧。

    “  在迷茫中徘徊,我觉得我也渐渐对尘世有了认识。个人和个人的较量无非是一时的较量,只要能在那一时的较量中取胜就够了。没入会心甘情愿服从别人,即使是奴隶也会用他们的方式进行卑屈的反抗。总而言之,为了活下去,除了在一时的放手一搏中杀出一条血路并取胜,别无他法。人们标榜着所谓的大义名分,但实际上都是人人为己,踩着别人往上爬,超过一个再超下一个。所谓尘世的扑朔迷离都是个人的扑朔迷离,凶险的大洋不是尘世,而是个人。就这样,我从对虚构的尘世之海的恐惧中多少获得了解脱。我不会像以前一样面对一切事情都瞻前顾后了,所谓走一步算一步,为了眼前的需要,我渐渐学会厚着脸皮做事了。”

       叶藏也曾幻想过平凡人的幸福日子。当他遇上良子,也有过像普通人一样的梦想。

    “   良子微笑着坐在昏暗的店中,未经人事的白皙脸上透出少女的贞洁。迄今为止,我还从未与少女同床共寝。我想和她结婚。就算痛心疾首的悲伤会随之而来,一生仅此一次,我想尽情享受幸福。尽管我曾以为那不过是无知诗人因伤感而生的甜美畅想,而今天我却在这世上亲眼见到了少女的纯洁之美。结婚之后,到了春天我们两个可以一起骑单车去瀑布看那春意盎然,岭上寻芳,我没有迟疑,我当场决定“放手一搏”。”然而这放手一搏,却又伴随着一次次对人类的恐惧而夭折,进一步把叶藏推向了无尽的深渊。

        在《人间失格》里,每个人都能看见自己的影子。我们都曾面临过叶藏的处境,都曾有过叶藏的想法,但最终我们选择了妥协,变成了和尘世一样的人。我们是幸运的,没有再一度的地纠结下去,没有像叶藏那般迷失。我们也是不幸的,被尘世同化的无影无踪,混入人群中后再也找不回曾经的自己,一切以前觉得毫无逻辑的东西如今可以全盘接受,丝毫没有疑虑。


       现在的我,既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

       只是,让一切随风。

       我在这所谓 “人” 的世界中一路哭嚎着走来,明白的唯一一个可以说是真理的东西,就是这个。

       只是,让一切随风。

       我今年 十七岁。可是因为头上长满白发,在一般人看来,大概有四十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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