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的婚姻缩影(故事)

作者: 简心旅 | 来源:发表于2018-09-27 22:03 被阅读62次
    八十年代的婚姻缩影(故事)

    1.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农村户口的考生,目标很明确,就是为了改变命运,成为吃公粮的居民户口。每个月能领到粮票、油票、煤球票等,过上吃得饱的日子。

    自然,大学或中专毕业的学子,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无论分配在供销社卖酱油,还是在某个工厂三班倒,或是学校当教师。在小镇都是仰着头挺起胸走路的人。

    找对象不求门当户对,学历高低,起码得居民配对居民。居民女子找对象,多了一个选择,部队当志愿兵或军校毕业的。这些军人转业后将不再是农村人。

    2.

    师范院校毕业生若云,顺利分配到乡镇中学,成为一名正式的英语教师。毕竟改革开放初期的第一批大学毕业生,三年的大学生涯,瘦黄的脸蛋白里透红,卷了发,穿着当下流行的喇叭裤,似乎个子也长高了一截。

    若云在学校里,不失为未婚男子香饽饽的对象,校内三位穷追猛打的男教师,若云都瞧不上眼。表姐给她介绍了部队军人,林刚,瞄了一眼照片就有三分动心。五官挺像暗恋了多年的那个他,可惜人家早已名花有主,恋了也白搭。

    两人见了面,来来去去通了三次信,就开始谈婚论嫁。从恋爱到结婚刚好三个月时间,现在的流行说法叫“闪婚,”没做好当母亲的心理准备,便又怀上宝宝了,前三个月若云吃啥吐啥,连清水都难以下咽,人像害了大病那样,走路都摇摇欲坠。此时,若云多么希望孩子他爸陪伴左右,可林刚在遥远的新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临盆前三个月才恢复食欲,冬天穿着宽松的外套看不出有孕在身。小子出生5.3斤,体重正常。若云母亲停下田间劳作,服侍到满月,被天地里的庄稼呼唤回去了。

    若云身体虚弱,奶水不足,大冬天的夜里多次起床泡奶粉,抚慰哭闹的儿子。若云的泪水滴在儿子的脸上,交融在一起,好一副伤感的场景。

    3.

    若云对自己的婚姻滋生了丝丝凉意,莫非当初太草率了?若是嫁给校舍邻居陈胜,也不至于受那么多的苦,人家长相英俊帅气,待人和善真诚,是学校的骨干教师。看他对老婆多体贴入微啊,当时怎么就瞧不上他呢?呸呸呸,胡思乱想什么呀!

    若云每次给林刚通信,内容少不了催促他早日转业回来,自己带娃如何辛苦。林刚禁不住老婆三日两天的抱怨,准备在部队发展的雄心消失殆尽,一年后转入地方县农业局工作。

    夫妇俩结婚两年多,可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一个月。为了克服两地分居,第一要紧的是买一辆自行车,一百多元的自行车,那可是三个月的工资,林刚果断买下。

    每天骑车从小镇到县城上班,林刚风雨无阻,心里却是美滋滋的,稳定的工作,可爱的儿子,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4.

    日子平平淡淡,转眼儿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无疑县幼儿园要比镇幼儿园强。若云想着调入县城学校任教,但靠自己能力不足,既不是教坛新秀,教学成绩排名也比较靠后。

    那只剩下找关系走后门一条路,这事当然得由男人出面,再说林刚在县城已工作了四年,总会有些门路。

    儿子安睡时,若云又开始数落起来:“我们学校的王思思老师,调到西城中学了,她那样比我好?全靠她老公到处找门路。”

    林刚道:“我问了教育系统的刘副局长,他说县城两个学校人员没有空缺,待明年再看看。”

    “又是明年,要等几个明年?在县城工作这么多年,你就只认识刘副局长,哦,他说没有名额就没有名额,那为什么陈思思、梁某某等人就有名额了,你能不能找找黄县长什么的?”

    “我一个小小的农业局办事人员,找县长有什么事?我哪认得县长啊,再说拍马屁拉关系的事我也做不了。”

    “你就是个窝囊废,这么点事也办不了,真没想道你是这样的一个人。”

    “有本事你自己去争取,你学校调到县城的老师,有几个不是靠他们自己能力的?我窝囊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原来你嫌弃我了,不想过拉倒,离婚!”

    ……

    5.

    这样的争吵无休无止的发生,逐渐的,林刚不再每天骑车回家,有时就住在单位宿舍楼。一字排开的宿舍楼住着十几户人家,晚上,有约打牌的,有约喝酒的,有约跳舞的。

    打牌喝酒,都难不倒林刚,可对于跳舞,林刚只会走正步,他也不想学,每次同事约都被他婉言拒绝了。

    某次酒喝多了,林刚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进的舞厅,与谁跳的舞,怎么回的家。

    第二天上班,办公室冲进一女子,林刚正想开口问,老婆,你怎么来了?“啪啪”被扇了两个耳光,脸上火辣辣的疼,若云铁青着脸,骂骂咧咧地:“不要脸的东西,怪不得天天不回家,原来被狐狸精迷上了,…”

    林刚强忍着不还手,拉着若云离开办公室,三位同事目瞪口呆的,没反应过来。

    在这之前,尽管若云多次把离婚挂在嘴边,林刚从没想过离婚。大众广庭之下两记耳光,林刚颜面殆尽,他心里暗暗发誓,离婚!离婚!

    九十年代初,不流行离婚,夫妻关系破裂的很多家庭,为了孩子,为了面子,大多都能撑下去。

    从此,林刚与若云成了陌路,他俩也不再吵闹。而且,共同商议决定,林刚工资的一半付给若云,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双方没有共同房产,所以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过年过节都要与孩子一起,仍然都要到双方的父母亲家走动,把对孩子和父母亲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林刚与若云婚姻,正如八十年代婚姻的一个缩影,名存实亡,人们为了所谓的顾全大局,宁愿苟且的过着,一天天,一年年。

    那年,他们的儿子跨入了大学之门那天,他们到了民政局,把红色的结婚证换成绿色的离婚证。

    那年林刚46岁,若云45岁。

    生活还要继续,婚姻不易,且离且珍重!

    (故事,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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