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32)
生存者:
我终于明白,生命是一种短暂的存在,这是一种要命的逻辑,暂时的存在与永恒的存在有本质的不同,所以,生命的人需要求存,需要使用生存策略,而一块石头则不会,人为暂时的存在而存在,石头因永恒的存在而存在。难怪人类在竭力追求存在度,我们把能够存在看作是毕生的使命和目的,这想起来怎么也觉得怪异,我们拼死拼活地存在着为了什么?难怪我们最终都会得出一致的结论,人生毫无意义。
我认为:暂时存在的生命不但使我们的存在失去意义,也使整个人类的暂时存在失去理性,暂时存在比永恒存在要困难多少倍?两者的存在性质不可比拟,为了几十年的暂时存在,我们的一生会怎么度过?在大家都在暂时存在的世界上,做一个人有多大的难度?生活几十年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感知者:
这就已经逐渐清楚起来了,我们求生存之所以这样艰难,就是因为我们有了生命,没有生命理念和有了生命理念那是完全不同的,是迥然不同的两种活法。为了一条不知为什么又不得不存在的生命活着,那比挑上千斤重担还要累人,问题是,没有谁,也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为人分担生命,作为负担了生命的人,你得做你不愿做、不能做和不得不做之事;你得当你不想当、不能当又不得不当之人。有了生命的人实际上是身不由己的人,你不得不在生命的法则下做人,甚至做一个你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人,事实就是,你不这样做,你没法生活下去。
生命是一种强力的意识模式,它让人不得不成为相同类型的人,不得不成为一个行为模式下的人,于是,生活中,尽是自私的人、贪婪的人、可恶的人、可恨的人、可怜的人……我们都以为他们不应该这样做,其实他们是不得不这样做,是生命的要求让他们这样做,人们不知不觉就成了这样的人,其实越是一个恶人,就越是一个可怜的人,他恶的本质是在自救,他在用恶来释放自身生命的紧张感和恐惧感,行恶的人已经很不安生。为什么说,人之初,性本恶?这就是生命理念的逻辑性必然,不恶人怎能为自己的生存负责?生命伦理给足了我们恶的理由,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成为一个恶人。
不仅仅是恶的表达,世间一切不利于他人的行为,结果全都会反馈到自己的身上,这个逻辑非常简单,我们做出的一切,也就是我们遭受的一切。因为他人就是另一个“我”,我也是一个“他人”。我与他人的分别,是生命逻辑的又一大理念陷阱。我与他人的关系,构成了人间世界;我与他人的互动行为,决定着人间世界的存在形态。什么是他人?他人是生命理念的独特产物,自生命意识把人统统分解成他人,我们产生出了存在本理中绝对没有的“他人意识”,这是人类的精神意识对存在形态的重大改变,我们至今浑然不觉。
“他人”是谁?他人是生命自我以外的另一个自我,是从我当中分裂出去的另一个“我”。只有生命理念能把我的存在分为另一个“我”及另外若干个“我”。我们找不出另一个“我”与自己这个我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我们原来是不分的,生物的同物种也是不分的,而生命概念把另一个“我”分开了,分开成他人。这世界上的人于是开始有截然不同的两种心理立场,我和他人。如果我们不知道这种分别意味着什么,看看今天的世界就知道了,看看今天的人间就知道了,看看我们自己的心理状态就知道了。这一分,我们就再也合不拢来,人就再也不能相同了。
这世界的纠葛就是我和他人的纠葛,这世界的争斗就是我和他人的争斗,这世界就成为了我和他人的演出剧场,生活就是在上演我和他人纠葛的剧情。我与他人的分别,就是一切灾难的开始;我与他人的区别,就是一切问题的来由;我与他人的差别,就是一切痛苦的起因。生命理念把人分开成我和他人,这就是世界被撕裂的真正起因。我们要再度成为共同的人,这是多么大的一项修复工程,在各自生命独立存在的前提下,我与他人永远不可能再合为一体,我与他人永远相隔的是什么?这才是萨特说的——人间地狱。(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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