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二十岁

作者: 姝姝妮的童话 | 来源:发表于2019-04-23 15:52 被阅读19次

          那年我二十岁,我已慢慢走出了高考落榜的阴影,在一所私立打工。

        九十年代后期,国家要求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公办中学哪能一下子容纳不了这么多学生?以前的公办中学招生限额特别厉害,我们一个乡大约七百小学毕业生,能考上初中继续上学的学生只有百来个。因而国家允许私办学校,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各个私校如雨后春笋,林林立立。

        我们那所学校办在一座废旧军工厂里面,远离集镇,一条小溪缓缓流淌,两岸的树木绿绿葱葱,军工厂的房子很多,大多藏在林子里。那里因军工厂,盛极一时。工厂搬走后,从此便衰落下来了。

          青春不言累,那时一天工作量挺大的,平均一天有七节课,晚上还要管女生宿舍的纪律,大脑的弦每天紧绷着。

          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与对未来的迷茫像并行的轨道一样,时时地压制在我的脑海。

          农村孩子结婚早,一起摸爬滚打长大的伙伴相续走进了婚姻,而我的感情还是一片空白。虽说给我介绍的人也不少,可我一直高不成低不就中徘徊。那时上学的人不多,女孩更少,我们那村,上过高中的人多年以来都可屈指可数。因而想在周围找个有共同语言的人难也。

        我多想尽快把自己嫁出去,正如钟书先生说:“婚姻就像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去。”  那时,我经常幻想,自己能遇上一个王子,把我带进婚姻的殿堂。

        虽说工作强度大又有青春的烦恼,可我依旧很快乐,即使生活在那连个有线电视都没的偏僻之地。青春就是好,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无论身处多艰苦的境地,只要睡上一觉,第二天太阳初升时,依旧会精神抖擞。因为,青春充满了希望。

        工作之余,我喜欢去林子里走走,采釆野花,听听虫鸣鸟叫,享受着大自然的那份静谧。我喜欢去小溪边走走,看油菜地里的蜂飞蝶舞,听流水哗哗的声音,双脚置在清清的溪水中。我更喜欢在阳光的午后,选择一片草坡,带上一本书,在那清幽的地方,与文字一起遨游。累了,随即躺下休息。

        在一个夏日的午后,我找个小小的草坪,坐在那里看巜苔丝》。苔丝的悲惨命运牵动着我的心,完全沉寂其中。

        “喂,这座山进去还有多远?”一个声音在我耳边想起,抬头一看,只见一年轻俊美的男人站在我跟前。他还没容我开口,接着说:“你看书好入迷哦,我刚才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反应。没吓着你吧?”

          就这样,我们相识了。那是我第一次对陌生男人没做刺猬,热情地带他在林子里走了一遭。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去那个林子里玩,笑声洒遍在林子的各个角落。他来自县城,是我高中的校友,大学毕业分配在附近的公立中学教书。两颗孤寂的心在慢慢地走在了一起,擦出了爱的朦胧。

          我第一次拥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第一次为一个人失眠,第一次感受了望川秋水,第一次体会了情不自禁……情窦初开的我,他的一个眼神,一句暧昧的言语,一个细微的动作,我都兴奋不矣。我的眼中,我的心里,我的梦乡全是他。

          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他几天没来找我,我心急如焚,唯恐他发了意外。我便跑到他们学校去找他,刚到校门口,迎面正巧碰上他与一个穿着时髦的女生肩并肩地从里面走出来,两人还不时地相互对视着。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双脚像灌了铅似的,呆呆地站立在那里。我已记不清我那天我是怎么走回去的?只是依稀记得被好几个司机痛骂说:“找死。”那种撕心裂肺地痛,令我生不如死,走在马路上,我真心一死了之。幸而遇见了好友,她把我送回了学校。

      好友去找了他,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 那天晚上,他过来找我,求我原谅,别做傻事。他说白天我见到的那个女生,前不久家里为他找的,是某局局长的独生女儿。他本不想辜负我,可他也不想在这穷山沟一直呆下去,只要他答应与她订婚,下学期就可以去县城教书了。

        我突然一切都明白了,在他的眼里,我不过是他落寞孤单时玩耍的一粒棋子而矣,随时可丢弃。什么情同意合,海誓山萌,只不过他随口而说的谎言罢了。我冷笑一声说:“先生,您请走吧!”

        我的初恋像一场情殇,一辈子的伤痛。二十岁的伤,四十岁来写,依然很痛。

    那年,我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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