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后的高德地图,嗲得不像话,接近服务区时,志玲姐姐娇羞的提出:我想上洗手间,要一起去吗?
惊叹于这狗血设计的同时,不禁莞尔,过去上厕所,不都是会呼朋引伴的吗?
十岁前,同性之间表示关系友好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下课后手拉手去WC,如超过三个人,便自然结成了小团体,互相抄歌词,一起分享明星贴纸,一起讲漂亮女生坏话。
傅丹是这个时期的重要伙伴,我对她的依赖从小学三年级持续到了初中三年级,中考前得知她突然辍学,使得我一度万念俱灰,不知道胆小怯弱的自己今后一个人如何在校园行走。
而我的惊讶之处在于,记忆里的傅丹,大部分时候都是没有情绪的,她永远一脸淡然,整齐的刘海和长长的马尾数年不变,甚至在被父母安排离校学缝纫手艺,也没有表现出任何不甘。
没有告别,我只知道她的课桌从某天开始失去了主人。
成年后偶遇傅丹的父亲,得知她早已嫁人,农忙时种地,闲时在制衣厂打工,生了两个儿子,言语间是对女儿安稳生活的满足。
而我的心里,竟然生出了对这个男人的埋怨,如果不是中途辍学,傅丹原本可以有更好的人生。
心情复杂,没有询问联系方式,因为我不知道,打通电话后,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问候。
可叹的是,我所就读的乡村小学,六年级的毕业合影,算上自己共有9名女生,而在三年后初中毕业,除了自己,其余8位全部辍学。
她们的出路,统一指向了小镇上仅有的几家裁缝店,做学徒,南下打工,然后嫁人,传宗接代,再无交集。这些十多岁的女孩子,有的冰雪聪明,有的敦厚朴实,而今却都不知道飘落何方。
祈愿她们都能得到世间善意相待。
中学是个神奇的所在,彼时作为一个一年难得进城一次的乡下丫头,镇上的中学就像打开了一扇魔法大门。
我第一次听邓丽君,第一次知道郭靖黄蓉,第一次读普希金,都是拜杨胜男所赐。
全镇所辖村小的全部毕业生集中到镇中学,再分成六个班,小小的杨胜男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俏生生的坐在第一排,回答“到!”这个女孩真漂亮,我在心里赞叹。
很快走到一起,小镇姑娘杨胜男见多识广,天生的落落大方更是吸引着我,她说我的冷清单薄像极了葬花的林黛玉。
看看,连《红楼梦》,我都是从她口中知晓。
好在在乡下女孩当中,我是极少数拥有课外书的女生,才得以和杨胜男平等对话。
中学时期,无数个下晚自习后的夜里,我们翻出她家的蚊帐,披在身上扮仙女,穷尽家中所有零零碎碎的装饰,来梳古装美女的发型。
多年后,杨胜男穿着我和谢乔买的嫁衣,坐在她家的床沿,我再次拿起梳子,并不熟练的为她盘起了新娘发型。
手中的发质那么熟悉,瞬间仿佛回到了我们天马行空的少女时代。
我和杨胜男的友情一直持续到今日,我们有着完全相反的个性,彼此不敢苟同,但并不妨碍互相关心。
怀孕初期,我在千里之外的深圳,她给我寄脆爽开胃的酸萝卜;怀孕末期,孤身在婆家待产,夜里常常饿醒,她也刚刚升级,挺着肚子给我送来半夜随手可吃的点心。
我们,会这样到老吧。
看到这里,谢小姐该着急了,另皱眉,现在到你。高中的时候,我和学霸谢乔被分到了同一间小宿舍,走得近了,杨胜男颇有微辞,后来也愉快加入,从此,“三个火枪手”形影不离。
我们做过最刺激的事情,是在高考前的某一晚,其中一人谎称肚子痛,另外两人发扬雷锋精神陪送医院。
扶着出了校门,然后飞奔去影楼拍摄了一组惨不忍睹的疯狂大片。
优雅的谢小姐认为有损形象,大部分被销毁。
印象里最深的事情是,在简陋的学生宿舍,我和谢乔总是把衣服混在一起洗,两人流水操作,快速配合完成。
之后,我们遵守着这个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再也没有和其它同性发生过如此亲密无间的联系。
大学毕业后,各自为生计为前程奔波。有一年多的时间,我们三个阴差阳错聚到了同一个城市,于是每周固定一次约会时间。
一日杨胜男身体有恙,去公司宿舍看她,聊到不想分离,我和谢乔在地板上垫了报纸,裹着一床被子将就了一夜。
灿烂的年纪没有什么值得感伤,认真生活的人,命运总会给予回报。
最近一次相聚是在孩子们的暑假,约在山青水秀处度假,三个小东西互相追赶打闹。
我们互相看着,不说话,就已经十分美好。
刘丹是个不受老师欢迎的学生,刘丹是个好姑娘,男生女生都喜欢。
90年代,当我们所有人还穿着直筒上衣直筒裤子时,刘丹穿上了紧身衣,十六七岁的身体裹在紧紧短短的T恤里,含苞欲放。
我们一根黑色皮筋把头发乖乖束在脑后时,刘丹剪了刘海,长长的黑发时而高高束起,时而如瀑布般垂在背后。
而且,她还有随身听!她还嚼口香糖!太酷了!活脱脱了一个大姐大啊。
刘丹心直口快,讨厌的人翻脸就拍桌子,对味的人热心友好。
我当然记得她对我的照顾,高三时惊心动魄的一天没齿难忘,在我和T同学交往时,她亦多次对我委婉提醒。
后来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后来的消息都是听说。听说大学没毕业就退学了,听说嫁人了,听说生了儿子,听说已经离了婚。
她在经历酸甜苦辣,而我,只是路人。
数年前,妈妈辈人涂在脸上的用品,主要是国货雅倩,遮暇效果强,可提亮肤色。
而今在淘宝搜索,早已没了踪迹。
而我头一次知道这个东东,是在宿舍看到李凤霞用,先均匀沾在指腹,再轻轻拍散在脸部。
这一动作让十六岁的我叹为观止,李凤霞肤色偏深没错,但这明明是大人才用的东西嘛。
不过虽然行为早熟,要论全班头号淑女,李凤霞当之无愧。
永远轻轻走路,永远轻轻说话,作业本上的字工整得像雕刻一样。
可惜的是淑女深情又薄命,动心的人始终没有给到回应,而她自己,大学毕业第一年,便因淋巴癌离开了人世。
她工作后写给我的书信,我至今仍保存在箱底,淡淡花香的信纸,笔划看不出任何情绪。
如此熟悉的同龄人竟会身患绝症,消息突然得让人难以置信。
我和另一个好友相约去探望时,病房已空无一人,辗转找到她家,屋子里只听到母亲和奶奶低低的啜泣声。
李凤霞闭着双眼躺在床上,病魔来势汹汹,容颜丝毫未改。
我们握着她的手述说过去的事情,只见到眼角滑下晶莹的泪珠。
李凤霞,如同“雅倩”一样,香消玉损。
我其实很想找到她们,感谢她们在我孤单成长路上的陪伴,感谢她们在我因为害怕隔壁班男生的无聊调笑而不敢去厕所时,她们日复一日的挽着我的手,结伴同行。
这些姑娘们给的慰藉,父母、老师,都无法替代,她们让我感到自然的温暖,感到被接纳的存在。
还有毛丹,在大学照顾着我和李凤霞,和学长有了爱情的结晶。
还有宋娜,皮肤吹弹即破,我的提议从不拒绝,生了个和她一样的金发女儿。
还有祝雪莲,对我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让我无地自容。
还有林佳,夏天把家里的西瓜一勺勺挖出来,装在杯子里带到学校给我解馋。
这单纯的友情,失去,永不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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