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生命的最初阶段,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努力就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哪怕就算老师这种在孩子眼里再权威不过的人物给我下了一辈子都不会出息的论断,我也很快就以努力的结果打了他狠狠一巴掌。
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这个道理做了一定的修正,以使它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具有解释力:这世界上并存在只要努力了就一定能办成的事情,但对一个普通人的普通愿望来说,只要努力了就一定会无限接近它。就好比说,当年我作为一个资质普通的少年,我的愿望就是能够给我喜欢的女孩子补课。
我努力了,我做到了。
在那之后不久,我以火箭般的速度成了我们班的学霸,在整个小学年代,在我们班始终是一骑绝尘。直到小升初考试,我的成绩名列全乡镇600多名小升初学生的前10名。当然,福祸相依的道理大家都懂的,也是因为这个优秀的考试成绩,给青春期的我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这个暂且按下不表。
单说成为学霸的好处不仅仅是我让我刘雯芳走的更近了,还对我一生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但凡家世显赫的人家,哪怕遇到低谷和挫折,在这个家族的后代中成材的比例也总是会比始终平庸的家庭的后代成材的比例要高。我的理解是,一个家族曾经牛逼过的历史记忆会深刻地影响着这个家族的年轻人,曾经的辉煌会始终在提醒着他们,我们有牛逼过的能力和资质,这是被历史证明过的了,而这一切会给人以强大的信心和深刻的欲望。
这就好比说,中国曾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都非常牛逼,我们便始终念念不忘大国复兴。那段辉煌的、牛逼闪闪的历史,它给了我们重回光荣季节的希望和信心。你有听说过哪个非洲国家提过复兴吗?没有吧!张爱玲也说过,出名要趁早嘛,这差不多都是一个道理。
我想说的是,当我进入青春期之后以及在更长的一段时间里,也遇到过一些所谓的人生挫折。虽然现在回想起,那些事挺多算的上是茶壶里的风暴。但当时,却也是让人消沉、颓废甚至是自弃的。好在每每那个时刻,我都会想起,我曾经也是那样的亚艳压群芳,那样的出类拔萃,我怎能就甘心这么失败下去呢?就这样,作为一个普通人,在人生的起起伏伏中,一直没有真正停止过向着那些普通的愿望跋涉前行。用唯物主义发展观来表达,就是始终保持着波浪式的前进和螺旋式的上升。
我必须承认,我不愿意以屌丝的身份标榜自己,那真的是一种自我矮化。那怕富豪如史玉柱者说自己是屌丝,我也不愿意说自己是屌丝。冯小刚就说过,什么屌丝,不就是鸡巴毛嘛,谁用说自己是鸡巴毛啊?我给冯小刚这句话点赞。
好了,我要真正感谢的人刘雯芳。是她,让我在人生的最初阶段建立了影响至深的自信,并发掘了自我驱动的能力。
从我下决心要帮刘雯芳补课的那天之后,我在学习上的劲头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真是拼起命来连我自己都害怕。那时候,乡村里还经常停电,但是没关系,点上蜡烛继续。什么?开始吃完饭了,没有关系,先让我做完这几个课外作业。明天讲第6课?第8课的内容我都自学完了好吗!
阿莱,都几点了,赶紧睡觉去吧。
还有两篇课文没抄写呢,马上就好了哦。妈,明天早上不要忘了叫我早点起床啊。
就这样,没用两个月,我居然成了班里最出色的学生。
找五个同学到黑板上来默写一下上节课学习的生字,哪位同学来?陈老师站在讲台上往下面扫视了一遍。每当这时候大多数同学就装作没听见似的,把头低到不能再低,要做到绝对避免跟陈老师的目光接触。而我恰恰相反,每次都是把手高高的举起,有时候怕个别的同学跟我抢,还要用胳膊肘使劲磕在课桌上,发出咚咚的响声。
而每次只要我上去,都能熟练地一个不落的写出每一个生字,熟练地算出每一道算术题。没有几次,陈老师脸上的表情也由半信半疑变成了满意的笑容。直到有一天,陈老师破天荒的去我们家做家访,在我爸妈面前不吝赞誉的狠狠夸了我一顿。那天我爸妈邀请陈老师在家里吃晚饭,我爸还和陈老师喝起了小酒。
陈老师,多亏了你啊,这个小子要是不听话,你就替我狠狠地打。我爸已醉意醺醺,用他这种特有的方式表达着对儿子的自豪和骄傲。
有一天,陈老师又把我的位置从后面往前面调了几排,正好坐在刘雯芳的身后。终于,刘雯芳也可以明正言顺的跟我请教某个数学题怎么做、某个字怎么念、某个词怎么解释了。有时候,她回过头来,把书本放在我的桌子上,和我四目相对,额头相抵,我能听到她轻轻地呼吸声,能数的清她长长的睫毛一共五十九根。
眨眼之间春天来了,柳絮漫天飘飞而槐树则开满了白色的花朵,花朵聚成团一簇簇的挂满枝头,散发出沁人心脾的甜蜜的芬芳。一天放学后,我和几个小伙伴爬上树梢,折下一簇簇槐花。在我们的童年时代,把槐花洗干净,拌上面粉,上锅蒸熟绝对是一道可以解馋的美食。我没有忘记让刘雯芳先在教室里等着我,等我收集了一大书包槐花之后,匆匆跑回来送给刘雯芳。
然而,如此散发着生命的纯净的芬芳的时光并没有延续太久。它如那个柳絮飞扬如雪花的春天一样,灿烂而短暂。
那年初夏的一个正逢集市的早晨,在集市旁边的几棵大杨树上,贴了几张用红笔写的大字报。内容是批判刘雯芳的妈妈在丈夫死了不到半年就和王庆宇搞破鞋的事。大字报旁边围满了人,大家都在饶有兴趣的边看边交头接耳,详细端详这揣测着这大字报到底出自谁手。直到王庆宇在听说了消息后匆匆赶来,一声不吭地狠狠地撕下那几张大字报。
这个桃色事件,在尚显封闭的乡村里像一枚重磅炸弹,还没等这天集市的结束,就已经被大家顶到了全乡镇各个村落里热门话题榜的榜首。那天,刘雯芳显然也知道了这件事,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一声不吭。后来,我听我妈说刘雯芳的妈妈差点要喝农药自杀,幸亏及时被她婆婆发现把农药瓶子抢了下来。
有必要回忆一下这一风月事件中的男主角-王庆宇。在我的记忆里,王庆宇五十出头,身体健硕,言语幽默,一脸络腮胡子,但每天都刮的干干净净,露出青色面庞。他在村子里最热闹的街边开了一家商店,经常和买东西的小朋友们开玩笑,用他的胡子茬扎小朋友们的嫩脸蛋。用现在的话来说,王庆宇绝对是一魅力型帅大叔。
听我妈说,这桃色事件的起因是因为王庆宇家有一块田和刘雯芳家的田挨着一起,有一天王庆宇开着自家的手扶拖拉机给自家的田春耕,顺便把刘雯芳家的田也给一起耕了。我始终都坚定地认为,王庆宇是觉得刘雯芳的爸爸刚去世不久,对这母子产生了同情才帮助她们的。而刘雯芳的妈妈也只不过是为了表示感谢,才把自家的一只老母鸡杀了给王庆宇家送过去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带来的附加反应除了刘雯芳的妈妈差点喝了农药之外,还有就是王庆宇他老婆把家里的锅碗瓢盆全都扔进院子砸了个稀碎。在王庆宇的老婆把家里翻个底朝天之后,王庆宇气呼呼地找到刘雯芳的二伯狠狠地打了一架。据说王庆宇发现那个大字报上的字迹很像是刘雯芳她二伯的杰作,又有路边社传出消息,在刘雯芳爸爸去世不久,她二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偷偷翻进了刘雯芳家的院子,被刘雯芳妈妈拿棍子给打了出来......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刘雯芳的妈妈来学校了,我看到陈老师跟她在办公室外面的一个树荫下聊了十几分钟。第二天上午,刘雯芳悄悄回过头来跟我说,她要走了。她妈妈要带她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她舅舅在那个地方工作,要接她和妈妈过去。
没过几天,刘雯芳就真的走了,她走了,留给我一块粉色的散发着芳香的橡皮。她走了,我们再也没有相逢过。再到十几年后的后来,我喜欢上了一首歌,歌里唱到,麦克你再度回到这城市,可曾遇见旧日姑娘,她头上插着野花,身上穿着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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