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少年的咏叹调2.2.3她的口味

作者: 无限猴子 | 来源:发表于2018-10-29 19:21 被阅读59次

    孙绪真意识到自己和穆芷善在一起所产生的舒适感,以及沉溺其中的依赖,但越是这样越觉不安。他总是联想到丁裕家,仿佛是隐藏在阴影里的潜意识随时会投映在现实世界里。他感觉自己在分裂,分裂为两种人格:一种是和穆芷善在一起的时候,一种则是孤身单独的时候。这两种人格相互影响并没有清晰的界限,可始终还是他自己。如果那天说了实话会怎样呢?什么都不会改变,自己一样会被开除,集体,纪律,荣耀……孙绪真失落在自己无法出逃的迷乱臆想里。个人的学习在进步,班级的排名在上升,他却惶恐不安。孙绪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孤独内向的性格,还是因为对丁裕家的愧疚,他发觉班上的同学越来越陌生。怪异的是,大家很团结,相互之间也非常地热情,正如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孙绪真很害怕类似的事会再次发生,下次又会失去谁呢?穆芷善,还是唐帝?他忽冷忽热的态度确实令穆芷善很是惆怅,孙绪真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安全距离,既不想过分亲密也不舍得疏远彼此。至于唐帝,他已成为孙绪真学习上的推进器,与初中时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样子。孙绪真,只想默默无闻地度过余下的两年。

    “芷善,唐帝跑哪儿去了?”自习课上孙绪真小声问道。

    “问数学题去了。”

    “他这次数学测试又是满分。”翁予韶补充说。

    有着一对招风耳的翁予韶是文理分班后新转来的同学,幸运地成为了穆芷善的同桌,她俩坐在孙绪真的后面。翁予韶比孙绪真还高半个头,脸蛋又大又白,透着粉红。她虽然是班上最高的女生,却总是笨手笨脚,说起话来也是娇滴滴软绵绵一副小女生的模样。穆芷善自作主张的叫她为“勺子”,翁予韶虽然嘴里说着讨厌,心里却是一副喜悦高兴的样子。在之前的校园生活里,翁予韶也尝尽了被嘲笑的滋味,学生们讥讽她为女巨人——低能、没脑子的女巨人。这样的话不是从闲言碎语里传来的,而是翁予韶亲自讲出来的。作为其中一位倾听者,另一位是穆芷善,孙绪真在感受难过的同时也为翁予韶毫无防备的直白而羡慕,他追究过去,但过去是追不回来的。

    “傻大个,”翁予韶自嘲道,“田坤和杨帆说我是两只脚走路的大象呢。”

        “那他们要小心点了,”穆芷善说,“小心一脚把他们踩成肉泥。”

    现在,高二四班已经是文科班了,这意味着高考的博弈正式开始。有学生转入,也有学生转离。当知道李文武选择攻读理科时,雷振铭表现出了强烈的惋惜和不舍之情,他愿意拿一打的田坤和杨帆去做交换。更让雷振铭气愤的是,自己的学生居然转去了十六班。正因如此,私底下有不少同学称李文武为叛徒,四班的叛徒。课间,孙绪真偶尔能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见他,因为不太熟悉,而且两人的性格都比较内向,也就是点头之交罢了。但路过四班的时候,李文武总会加快脚步,他目不斜视,匆忙走过。而教室里的人,看见他的人,便露出蔑视鄙夷的表情,有时还会酸刻薄地骂上几句——忘恩负义的家伙。后来,就再也没在四班的教室外见过李文武了。

    唐帝干净的桌面令人心生佩服,堆砌整齐课本不露出半点页脚。这是理所当然的,他甚至能只用一节课的时间就解答完所有的题目,而且还是全对。正当孙绪真盯着练习题发愣走神时,前面传来一本翻开的作业本,上面写着:你还喜欢柳宫花吗?是穆芷善的字迹,孙绪真抬头看了一眼,只剩下她一个人在那儿。

    勺子呢?

    政治不合格,重新默写了。你还喜欢她吗?

    谁?

    柳宫花。

    干嘛?

    现在喜欢吗?

    喜欢吧。

    哪种喜欢?

    孙绪真看着这四个字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他拿笔写下:什么叫做喜欢?

    过了很久,穆芷善才把本子传过来:喜欢包括爱吗?

    爱?

    勺子告诉我说,她喜欢你。

    翁予韶?

    是啊。你喜欢她吗?

    不喜欢。

    为什么?

    就是不喜欢。

    你都不知道喜欢是什么。

    你也不知道。

    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我不想喜欢她。

    那是因为喜欢柳宫花了?还是不喜欢她?

    我不喜欢她,也不喜欢柳宫花。

    可你刚才说喜欢。

    我现在不喜欢了。

    那你喜欢谁?

    我谁也不喜欢。

    笔墨还在为纸条赋予情感,孙绪真和穆芷善的同桌就不合时宜地一起从教室门口走进来。

    “芷善呐,”翁予韶哭丧着脸说,“我又没有合格。”

    “你问我的那道题已经搞定了,”唐帝的圆脸看上去信心十足,“想通了还挺简单的。”

    孙绪真翻开草稿本,难道连思路都错了吗?有意无意间,孙绪真提到了曲奇。穆芷善对它是出人意料的感兴趣,周末第一次相见他们便在公园里成为了朋友,吃完冰淇淋后甚至比孙绪真还要好。他们俩玩得不亦乐乎,直到累得跑不动了才肯停下来。穆芷善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模仿《狮子王》里辛巴出生的那段,双手把曲奇托起来,高举过头顶。孙绪真和穆芷善四仰八叉地躺在草坪上,一只白鹭从公园的另一边飞来。

    “假如我是一只鸟。”穆芷善若有所思地说。

    “一只鸟?”

    “毫无新意的半命题作文,假如我是。”

    “你真想要成为一只鸟?”

    “对。”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假如自己是一只鸟呢?”

    “无拘无束地飞翔。”她张开双臂想要去拥抱天空。

    “是自由呐……”

    “你写的是什么?”

    “呃,假如我是一个人。”孙绪真犹豫地说。

    “你本来就是一个人啊。”

    “是啊。”

    “那你还假如自己是一个人?”

    “我只是没站在人的角度写。”

    “那是谁的角度?”

    “它。”

    “它?”

    顺着孙绪真的眼神看去,趴在一旁的曲奇正打着盹儿了。

    “曲奇?”穆芷善惊讶地说。

    “嗯。”

    “为什么?”

    孙绪真把手枕在脑后一字一句地说,“曲奇的妈妈馒头是只流浪狗,当初韦伯收养它的时候就已经奄奄一息了,好可怜。我很想知道,馒头还记不记得自己是被抛弃的,曲奇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以后,如果它能开口……”

    “你怎么不说话。”孙绪真发现穆芷善的眼神阴郁深沉,觉得非常奇怪。

    “哎哎,正在想你说的话呐。”

    “噢。我还以为——曲奇,别爬我脸上,你爪子伸我嘴里了!”

    “呀!曲奇,不要随地大小便!”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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