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差五分钟就到午夜十二点,LIVEHOUSE里的灯光越发迷乱,赤绯、青蓝、月白循着节奏交替,给每个乐手的五官都赋予刀削斧刻般的深邃。
我远远躲开POGO狂欢的人群,踮起脚尖看过去。最后一首歌快要收尾,先来三小节常规节奏型,底鼓和军鼓,副歌处再加上华丽繁复的通鼓和镲片。可以想象鼓手这时的表情,所有力量都用来控制手臂和小腿的肌肉,他现在一定半仰头,嘴微微张开,眼神又无力又慵懒,一脸被高潮吞噬的性感。
我的鼓手男朋友,正经历着每次乐队演出时最享受的时刻,被自己发出的光照亮。而他的鼓点经由音响放大,震荡在我的胸膛,一击又一击,好像那快感源泉也正邀我共赴。
曲竟,灯光全灭,黑暗中有姑娘喊他的名字,苏修,苏修。
这明明是他加入这支乐队后的首演,仅仅三个小时,居然就有观众记住他的名字。我的男朋友,还是像两年来一样迷人啊。
二
我到LIVEHOUSE门口等苏修,用手指仔细梳齐了刘海,再拿手背蹭蹭鼻头的油光,琢磨着等下见到他乐队的朋友们,该怎么打招呼。
他出来了,正贴着耳朵跟主唱讲着什么,看到我时明显一僵。那主唱有《低俗小说》女主角一样的细挺鼻梁和傲慢眼神,笑着问他:“你女朋友吗?跟你好像哦,乖乖的。”他迟疑了一下:“呃,算吧。”其他人同时起哄:“到底是不是。”主唱又笑:“这答案有点不负责任哦。”
苏修过来拉我的手,我没讲话,跟着走。主唱比我还小两岁,活泼泼地跑在最前,又猛然转过身,嚷着要请所有人撸串。走到烤串店门口时,我借口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不跟大家一起吃了。苏修说:“那你先回去,我呆一会儿就走了。”
他的房子就租在附近的胡同里,走回去也不过十来分钟。到家已是凌晨一点,我却毫无困意,坐在床边发呆。时钟的指针指向五时,大门被轻轻推开。
“你怎么还没睡?”“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大家都那么高兴,我走不开的。”
“你们的主唱真好看。”“你又在闹什么。”“算了,我睡了。”
把被子拉过头顶之前,我看到苏修对着手机笑得特别温柔,两个拇指在屏幕上下翻飞,打了很长一段话才发送出去。我的男朋友,还是像两年来一样,无法给人安全感啊。
三
两年前的初夏,四月底,我还记得,我刚刚过完二十一岁的生日。我读一所男女比例三比七的学校,学的又是中文系,每天的日子都非常无聊。在悬吊着无数裙子、胸罩、内裤的水房里洗漱,在课堂上听着教授们喋喋不休地谈论他们的文本细读体验,在从来没见过也不想去结识的人们之间穿梭,然后在逼仄拥挤的宿舍上铺沉沉睡去。
可是二十一岁不应该是这样的。王小波写过的:“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苏修那时候也不过是二十二岁,距离毕业离开北京只有三个月。他长得干净白皙戴副黑框眼镜,是校园民谣乐队的鼓手,拥有至少四个女朋友。
后来我们就常常约会,等他演出完一起吃夜宵,看午夜场的电影,然后进乐队排练室锁门睡觉。他教会我喝啤酒、爬到教学楼顶层撬开锁上天台,嚼着裸盖菇漫游在深夜无人的校园。
我不是不知道那四个以上的女朋友。我看过苏修跟一号女朋友在我宿舍楼下的树林里接吻,也在电影院里被他二号女朋友当场抓包。一天我半夜出门接喝多的室友,正好看到他和一个我没见过的女生并肩坐在礼堂前的台阶上。那台阶真高,仰望得我脖子酸痛。
但我心里却又笃定的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是那些女孩子里,最受宠的一个。他在北京的最后一晚是陪着我,在排练室的沙发上,我趴在苏修的胸口,睁圆了眼睛问:“做爱是什么感觉?”
苏修的吻密密麻麻落在我的脸颊、耳朵、脖颈和胸口。我闭上眼睛,对他说:“苏修,我不要做你的女朋友,我会一直喜欢你,我也要你一直喜欢我。因为我们没有在一起,所以永远都不会分开。”
四
课表空空的大四开始了。从佛罗伦萨到威尼斯的火车上,我给朋友们写明信片。米兰中央车站有极其恢弘的拱顶,萨拉米虽然有名但是好难吃,冰淇淋店的店员会指着你的鞋子惊呼好可爱,在名叫“文艺复兴”的百货公司刷银联卡能打折!下次真想跟你们一起来呀。每人三句,二十分钟,把乌菲兹美术馆里买来的十几张明信片全部写掉。
又拿出一张IL PAPIRO的贺卡,换装了绀碧色墨水的钢笔,一笔一划描出苏修的名字。旁边的美国老奶奶合上读了一路的《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一生》,偏过头来问:“你在写一封情书吗?”
回北京的第二天,我的邮箱里收到一张往返机票预订单。苏修发来微信:“来找我。”出桃园机场时,热带的高温让人一秒回到夏天,好像我从未与他分离过。苏修提着两杯小珍珠奶茶,三分糖,少少甜。从台北回他家乡小城的深夜客运上,我靠在他肩头,希望这趟车永远不要抵达终点。
苏修骑着重型机车载我在山路狂飙,穿过片片农田去他外婆家。外婆讲一嘴我听不懂的闽南话,做了一桌子菜,笑得皱纹弯弯。夜市里有他亲戚的摊位,那位长辈做的蚵仔面线比风靡全台的阿宗家要好吃得多。他朋友带我们去水库边上玩,说情侣手拉手走过大坝,就永远不会分手。
他并没有来牵我的手。
五
大陆游客首次来台停留时间是十五天。倒数第二晚他带我去台北,骑着脚踏车混在机动车道。有雨丝飘下来,司机们纷纷打开远光按响喇叭。我坐在后座,揽着他的腰。后面无数的车灯,照亮我的脸。那一刻,我的青春光芒万丈。
那个时候我真年轻,有勇气犯错误。我用《霍乱时期的爱情》来做心理建设:“同这个始终也不曾完全属于她的男人分享这份秘密恋情,加之两人都不止一次地从中享受到那种瞬间爆发的喜悦,这在她看来并不是一种难以接受的方式,恰恰相反:生活已然向她证明,这或许倒是一种典范。”
可是喜悦再多,也是迸发在长久痛苦的底子上。无时无刻不在被“自己并不是唯一”的暗淡心情笼罩,看到他的心不在焉,看到他手机屏幕上接连跳出的新女生而心惊肉跳。当然可以说服自己,只是把他当成恋爱模拟游戏的男主角,一个无可挑剔的理想男友NPC,任何人都可以接入。
可是我还要继续生活,对我来说,回到北京,就该是游戏结束的那一天。
六
毕业,工作,结识并维护新的人际关系,思念苏修。
出生以来,这是我第一次有“想活在过去的某个时段”的念头。我总是在不回头地往前跑,跨过一个坎又一个坎就再也不往后看,即使午夜梦回到过去的某一天,醒来也是痛心疾首,逼着自己忘掉。可我真的太想念二十一岁的夏天了。
我开始常常做梦,梦见和苏修一起在欧洲小镇上晃荡。我坐在二十八寸的箱子上,他推着我,吃棉花糖坐旋转木马在鬼屋里紧紧拥抱。醒来后我骂自己,都成年了,对爱情还怀着这样不切实际的,初中女生一样的幻想,言情小说真是害人不浅。
苏修正在服一年义务兵役,他在军营里给我打来电话,琐琐碎碎地讲些杂事。电话费一分钟就要十台币,只有两个电话,要每天抓紧时间洗澡然后排长长的队伍才能轮到自己打。你有没有想我,有没有爱我?
当然有。我爱你爱到,已经把所有跟你暧昧过的女生都查到了祖宗十八代。跟你最久的女朋友正在上海读研究生,马上要去瑞士交换。我还知道我刚一离开台湾,你就带了另外一个女生回家。
“嗯,我很想你。”
“乖乖在北京等我,我马上就退役了。”
七
苏修回到北京的前一晚,我写了一首散文诗。
最想和夜游神同行的人,可以嗅到空气中的一条线索,一种预感。有什么事情发生过,并且即将再次发生。
世事如茫茫大海,他们从一条小舢板跳到另一条,目之所及不见陆地。他们离开得太久,旧径被遗忘掩埋,好像他们本就是大海的儿女。
夜游神通体漆黑,飘荡在船头浓重的雾色中,唱歌。歌声比人鱼更魅惑,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人们愿与他同行。他们集结在夜雾之中,贪婪呼吸,让魅惑为自己施洗。
他回来了,有人欣喜,有人犹豫,有人正睁开双眼。
八
苏修拉下我蒙在头上的被子,睡在我身边。熟悉的均匀呼吸声起,我悄悄从他的枕下摸出手机,拉过他的手指解锁,打开微信。
一号女朋友,二号女朋友,我,刚刚的女主唱,去过台湾的学妹,还有很多很多不认识的女生。甜腻的对话一页接着一页。
我非但不是唯一,更不是他的最爱。
那这场名为爱情的独角戏,也没有必要再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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