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处理学生顶撞老师的问题时,联想到在以前单位的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加上眼前的纠纷,引发了我的诸多思考。
第一件事是,一个男生在教室里公然动手打了他的男班主任王老师!事情的导火线是,该男生在讲台上拖地,但是却只用了一只手。这让他的王老师看的很不顺眼,因为在王老师看来,他应该用两只手握着拖把。
于是,王老师就说落了他几句。结果,两个人就扭打了起来。最后,这个男生被开除了事。
对于这件事情,我想拖地的事,只能是打架的导火线,双方互相不满,应该是由来已久了。
我当时并没有多想,开除了也就开除了,毕竟学生打老师,无论如何也属于“大逆不道”,但是,现在看来事情并非当初想的那么简单。
比如,这位已过不惑之年的王老师能不能不去计较这个学生用几只手拖地?他哪怕是用嘴噙着拖地呢,只要他给你拖干净了,你管他干嘛?
就像那句话,如果你是把锤子,你看谁都是钉子,都想锤他几下。作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你给一个孩子较什么真?解决问题的办法难道只有一个?殊不知,方法总比问题多的名言?
最后,这个学生被开除了,难道这个事情就结束了?其他学生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难道不应该在乎一下?最起码的师道尊严,已经荡然无存了吧!即使这位王老师占着理,难道他还能赢得其他学生们的尊重?说到底,还是格局太小。
原创:由学生顶撞老师想到的而第二件事则是,一次我和一位老教师一块去参加聚餐,期间他竟然遇到了十多年未见的学生,而这个学生当初是他想方设法收拾过的一个男生。
已经不记得当初我是怎么知道事情的经过的,但是可以确信的是,与我同行的这位老教师当时是非常尴尬的。也许他也曾经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过惭愧吧。但是,早知现在,又何必当初呢?
不知不觉,我已经是第七年当班主任了。这七年以来,可以说我从来没有故意为难过任何一个学生。当然,当学生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时,根据校规校纪处理那也是应该的,不属于针对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我想有以下原因:
第一,我们是搞教育的,教书育人是我们的天职。而学生来学校是学习知识的,我们是天然的统一战线下的战友,不存在根本上的利益冲突。所以,遇到那些并非原则性问题的小事,完全可以灵活处理,没有必要钻牛角尖。
第二,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如果我们让学生认为咱们在针对他,那他就会产生敌对情绪。如此以来,我们对他的教育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失败了!何况,良好师生关系的营造,主动权是在老师手里的。
第三,高中生作为未成年人,大部分肯定是会存在些问题的,而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不只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师生之间也可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深厚的感情。那种其乐融融的感觉,难道不好吗?
第四,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有些事情,换个角度,其实就会有不一样的结论。经常性的和学生进行换位思考,很多事情都是能够理解的。
原创:由学生顶撞老师想到的最后,也是不得不说的是,如今的社会发展速度可谓是日新月异,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流行的是五年河东,五年河西。谁知道五年以后,我们如今的学生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如今你给他斤斤计较,你都不担心他将来回来当校长了,有样学样也针对你?毕竟老师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职业。
所以,如果不是什么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作为老师,为何非要“得理不饶人”?要知道收服人心的从来不是暴力,也不是势力,而是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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