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这本书如果换个名字,比如叫马孔多镇或者某某家族的传奇之类(因为书中主要描写的是发生于马孔多镇的某某家族的传奇故事),一定会使这本书黯然失色。因为这样无法高度凝炼那种贯穿于书中的一代又一代人中挥之不去的单调、乏味、无力且阴郁的孤独底色,生命的本质别无其他,除了孤独,孤独,孤独!
小说的名字竟然可以这样叫!
西方小说的名字一般都是主人公的名字,这一点无需多举例。而中文小说一般都是一个总纲式的概括性词语,典型如《红楼梦》。有人说《红楼梦》原名也只是叫“石头记”。但我要说的是,正是“红楼梦”这个名字将小说又提高了一个文学档次。
以上对比也只是在小说写作领域。如果拿哲学或者政经类作品比较,情形又有大的不同。东方哲学著作反而更青睐拿作者以名之,典型如《庄子》《孟子》《管子》《韩非子》,这只是为了突出不同夫子的学说差异,而以人为单位区别之。即使不以作者命名,也会有一个比较贴合主旨的词语,如《大学》《中庸》之类。即便是经史子集中的末流—集,也多以作者为单位命名,如《东坡志林》或者《稼轩长短句》之类。
而西方同类著作却完全遵循另外一套命名逻辑。如《物种起源》,有人认为这个名字与东方著作命名看不出有何不同。这种认识其实要拜中文翻译家们所赐,《物种起源》的全名其实叫《论依据自然选择即在生存斗争中保存优良族的物种起源》,很长很繁琐对不对。出版商其实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也只能在书的封面编辑中把“物种起源”这个关键词加粗加大,以最大限度吸引读者。同样情形还有柏拉图的《乌托邦》,这同样是中文翻译的名字,原名叫《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而《国富论》原名叫《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是西方当时逻辑学盛行的缘故,是的,用现在的话讲,逻辑学在当时是一门主课。你要学习历史,哲学,数学…对不起,先从逻辑学开始。
东西方这种逻辑分野其实缘于中文语系与拉丁文语系不同的形成与表达习惯。中文由象形文字发展而来,是“山”就画几座山峰的形象,是“太阳”就画出日头的形象。由此发展而来的文学注重的就是意象的传输,意境的表达。文字作品也是注重主旨而忽略逻辑,洋洋洒洒所谓形散而神不散,比如本文的命名。
而拉丁文属于声音的文字,注重声音的传输。声音就要强调音调的高低起伏,强调准确传达到受众的耳朵,强调文字之间的逻辑关系。因此拉丁文字中,介词副词时态主语的区分就很多,这样表达出来也能最精确。所以世界性的条约大都用英语来签(英语属于拉定语系)。体现在文字著作上,严肃类的著作标题也是严谨的,而至于小说,因为没有中文的表达习惯,也就只好以主人公名字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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