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从国外小说家中,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作家——
我想,应该是毛姆。
作为一名跨世纪的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算得上一位传奇人物。弃医从文的他最早被观众熟知是因为《弗雷德里克夫人》《探险家》等几部戏剧,在这之后才逐渐开启了写作生涯的巅峰时代。
他的小说往往直击社会的黑暗与不堪,并单刀直入地剖析人性的善恶难测,从而带有鲜明的现实主义批判色彩。也正因如此,他被誉为“英国的莫泊桑”。
如果让我从毛姆的书籍中,选择一部最喜欢的作品——
我想,应该是《月亮与六便士》。
作为毛姆最早闻名国际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的问世以“8个月销售近10万册”的成绩一举奠定了他“畅销小说家”的崇高地位。
在这部作品中,毛姆以月亮象征高高在上的理想、精神,以六便士暗指被金钱腐蚀的现实、物质,通过讲述一个看似离经叛道、颇具反传统意味的画家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场关于理想与现实的激烈碰撞。
如果让我从《月亮与六便士》中,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人物——
我想,应该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作为故事的主人公,最吸引人的,好像也非他不可。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股票经纪人。他地位尊崇,家境优渥,有着热情好客的妻子和乖巧懂事的儿女。他身材魁梧、五官端正,与人相处不善言谈。旁人眼里,甚至在妻子看来,他无疑是一个刻板无趣的男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性格沉闷、本可安享生活的人,却在结婚17年后,在四十不惑的年纪毅然抛妻弃子,留下一纸离书便远赴巴黎,开始满腔热血地追逐自己的艺术梦。
“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
斯特里克兰似疯魔了一般,他舍弃了妻子儿女,舍弃了锦衣玉食,栖身在巴黎一个破败的小旅馆,整日蓬头垢面、胡子拉碴,一心学习画画,他沦陷在只有理想的世界并自得其乐。
很难想象一个已经到四十岁,且在某一领域已经有所成就的人会有这样的魄力与勇气,能够为了年幼时未能实现的梦想丢掉一切、重新开始。
在常人眼里,在《月亮与六便士》的叙述者“我”眼里,年轻人为了理想甘冒风险、万死不辞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他们人生还长,年纪还小,有机会、有资本去搏一搏。但对于斯特里克兰这样有家室的中年人,这条路无疑是荒唐可笑的。因为他的生活本就足够圆满,再去另起炉灶不值得也难以有结果。
然而尽管如此,斯特里克兰仍就义无反顾、满含激情。对他来讲,或许失去才是拥有的开始,更何况在他内心深处,他也从不在意最终的结果。他所追寻的,仅是那个高洁的画家梦,这个梦,不沾染一分世俗。
关于斯特里克兰的突然觉醒,书中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而合理的动机,很多人说不合逻辑,而这一点也一直被不少读者乃至批评家所诟病。但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种无理性反倒使得斯特里克兰更具反叛意识,也更符合他放荡不羁的人物特点。
爱尔兰作家王尔德曾说过,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唯我独尊的人。只爱自己,只爱自己热爱的画画。至于其他的,他什么都不爱。
他不爱任何女人。
一开始,对相伴十多载的太太,斯特里克兰毫无怜惜地抛弃,甚至还想为其介绍新的丈夫。当他来到巴黎,遇到了布兰琪,朋友德克·斯特罗夫的妻子。布兰琪从一开始便对这个粗鲁的男人“毫无好感”,当丈夫非要将生病的斯特里克兰带到家里照顾时,她虽万分不愿但最终还是屈服于丈夫。
而斯特里克兰,因布兰琪对他的厌恶态度而激起了内心强烈的征服欲。最终他赢了,布兰琪却沦陷了,无奈他只是将其视为满足个人欲望的工具。纵使布兰琪最后自杀离世,他也毫无悔意。
他不爱任何朋友。
斯特里克兰的世界是孤独的,而这种孤独也是他主动选择的。德克·斯特罗夫一直是他的盲目崇拜者,不时地在生活上接济帮助他。这种情谊在夺妻之恨面前也依然存在,但他却从不领情。
每个人在世上都是孤独的。斯特里克兰也是,他的画作无人看懂,没有人能真正领会他所描绘的色彩与符号,也没有人能够窥探他的内心世界。也正因如此他甘愿将自己囚禁起来,不去接受所谓的知己。
他不爱任何道义良知。
“你显然并不遵守规矩,做人要循规蹈矩,要让自己的行动符合普遍法则。”
“我从来没听过这句话,但这是胡说八道。”
斯特里克兰是个完全无视别人看法的人,他只顾自己,视伦理道德于无物,在这个人人必须遵守规则的社会,“纲常伦理根本约束不了他,他就像浑身涂满油的角斗士,你永远抓不住他”。
毫无疑问,在斯特里克兰的世界里,精神高于物质,自我大于社会。他是一个反传统、反世俗的存在,似一个怪物,令人恐惧无奈,也令人敬佩向往。在这俗世,我们太多人沦为了良知、生活的奴隶,难以像他这般率性而活。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为了这种更加刺激的生活,斯特里克兰离开了巴黎,来到了塔希提。在这里,他同样穷困潦倒,同样坚持画画,同样从不卖画。在鲜花酒店老板娘缇亚蕾的牵线搭桥下,他与店里的爱塔结婚生子,而这,也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画家梦有一个足够的物质基础。
结婚后的三年应该是斯特里克兰生命中最快乐的日子。远离环岛的木头房子,贤惠温柔的妻子,在这里,他终于可以一心画画。可惜造化弄人,他染上了麻风,那个年代的不治之症。
在生命中最后的时光里,他饱受病痛折磨却仍未忘记画画,即便是在眼睛失明时也未曾放弃。好在上帝还是怜悯他的,临死前,他终于创作出了举世名画。
斯特里克兰应该是追逐理想道路上的幸运儿,虽然是死后留名,但他终究是实现了毕生所求。遗憾的是,他留下遗言,让爱塔把画烧掉。自此,世上便再无有他最得意的画作。
“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如当初那个为了理想放弃一切的四十岁男人一般,斯特里克兰直到去世,也依然保存着那份狂放不羁。
他从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可,他之所以画画,只是为了能够表达出自己内心深处所看到的世界。这份遵从自我的纯粹,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一直很喜欢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一句宣传语: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
毫无疑问,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就是一个用尽一生追逐星辰的人。他为了心中理想,甘愿忍受命运的颠肺流离,并未曾有过丝毫动摇,他是当之无愧的理想主义战士。
然而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那样为了艺术义无反顾的决心和勇气。总会有那么些人,他们甘愿或不得不低头捡起那撒落地上的六便士,那这样的人生是否就毫无意义呢?
关于这一问题,毛姆在书中已经给予了答案: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显然,虽然毛姆笔下的主人公是个甘为理想而死的“疯子”,但他从未去否定另外一种人生的意义。月亮与六便士,不论作何选择,最终的价值,只能由自己的内心衡量。
所以,即便选择了六便士,或是选择了月亮却未能得偿所愿,我们都无需介怀。正如书中所言: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我们的生活很单纯、很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是因为在想到通过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有人认为劳动的幸福是句空话,对我说来可不是这样。我深深感到这句话的重要意义,我是个很幸福的人。”
而最后,无论是追逐理想,亦或是守望现实,愿我们都能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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