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菇凉
提起卖血我便想到了先生。每当聊到小时候因为贫穷吃不起饭,买不起菜时,我埋怨那个时代吃馒头蘸着咸水的时候(母亲用水和酱油香油以及盐混合而成),先生却说起自己小时候没有奶水吃也没钱买奶粉,父亲只得卖血去换饼干,他是奶奶用饼干加花生嚼碎一口口喂大的。至今家里还有卖血的证明。
想想现在生活在这物质富裕的时代是多么的幸福的一件事。
这是接触余华的第二部作品,比起《活着》里的福贵许三观是幸福的,他拥有一个完整的家,许三观是这个平凡世界的一员,在贫穷匮乏的年代,却靠着卖血度过了一次次难关,在许三观的身上我看到了善良正直与责任,也看到了父亲对着儿子那份深沉的爱。
法国杂志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
一、
有人说,余华的作品,总是将血淋淋的现实硬生生呈现到读者面前:看,这就是生活。
许三观从对卖血的好奇到依赖卖血度难关,再到最后因为年老而无处卖血,卖血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与支柱。这本书的后半部分让人压抑又担心,生怕许三观因为卖血而丢了性命,看到最后一个团圆的大结局时我深深的松了一口气。
许三观的一生也是充满不幸,父亲早逝母亲跟人私奔,几乎没体会过家庭温暖,不懂父爱母爱,也没钱结婚。
意外去四叔家串门第一次听说卖血能证明身体健壮。当听说有人因为没去卖血被人认为身体不行被退婚。于是他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健康,又因卖血可以赚得35元钱,他开始了第一次卖血。
这在之前可是一大笔钱。聪明机灵的许三观用这35元中的八角三分钱娶到了一个“油条西施。”
同时两个人都姓许,他告诉老丈人如果两家联姻,那两家的香火就续上了,老丈人听后觉得有道理。就这样,许三观楞是从何小勇手里把许玉兰抢了过来。
二、
婚后,许玉兰发现许三观对自己体贴照顾,慢慢也接受了他,并生了三个孩子,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
然而不知是被人妒忌,命运从不肯随人愿。
许三观偶然间发现,自己最喜欢的大儿子一乐,竟然是妻子跟别人生的,白替别人养了九年儿子。他憋屈地直流眼泪,可偏偏这时,一乐又打破了铁匠儿子的头,需要赔偿巨额医疗费,不给就得拿家当抵押。
当看到铁匠把家搬空后,他伤心难过觉得不值,他觉得这一切的不幸都是因为老婆,他教唆自己的两个儿子长大也去强暴何小勇的女儿。心满意足后第二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竟然是出于愧疚,他觉得妻子背叛了他,他睡了曾经喜欢的对象,觉得亏欠卖血买东西。
后来渐渐有了第四次在全家喝了五十多天粥以后,第五次为着一乐下乡,第六次为了请队长吃饭,第七次为一乐看病,后来十天来卖了四次血。最后一次是因为年纪太大,卖不出去,他觉得自己精神支柱崩塌了,他引以为荣的卖血养家的希望破灭了,他崩溃了。
很庆幸最后结局许三观没有因卖血而垮掉,我想这是最好的结局。但是文中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在最后告知许三观一乐是自己的孩子。其实在他们说出结婚第一天见红时,已经有了答案,奈何那个封建社会人们的无知。
如果他能早点知道一乐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或许他就不会得不到父爱,连一碗面条也吃不到,两边父亲都不认。不过也正是因为他知道一乐并非自己的亲生孩子,还愿意几度卖血赚钱为一乐看病,深深感动了我,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竟然也很护犊至深,让人佩服。
关于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我想也是有爱情的,多年的不离不弃,深情陪伴,就连许玉米被批斗时,他还偷偷在白米饭下面藏肉和菜,便是爱情最好的表现。
许三观是那个卖血大军的一员,也有很多人像文中的小方身体垮掉,甚至像根龙因为卖血而死亡。
最喜欢文中的一句话: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