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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好了我今天周三过来,参加田村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党委正式换届选举大会。我伯母家就在幸福社区办公场所所在大院内的五号楼,我家和伯母家同在该楼一个单元二楼的对门。我们平常不住这边,因为孩子在和平里上学平常就在那边住,只有到周末或节假日,如果没有其他安排会回到这边来过,亦即我们称之为“度假”。今天我来社区主要是开会,由于会议安排在上午10点,距离开会还有约一个多钟头时间,为此,我需先看看单独生活着的84岁伯母的情况。
开门进伯母家时,看见伯母一个人正在大厅的沙发上吃早点。沙发前有一张超过膝盖高的长条木茶几,上面放着一个热奶锅和锅中一把不锈钢勺子、一个小碗里边放着一块馒头、一个装着果酱的玻璃瓶这些东西。大厅里没有开灯显得有些灰暗,看到我开门进屋来时伯母从沙发上站起来,我看不太清楚她脸上的表情。稍近点看她的面色还不错,不用问最近她的单独生活还算好。我也知道她时不常地叫过她的五妹——我从小称之为五姨的,过来帮助她收拾屋子或特别是伯母在洗澡时为防备昏倒。
看到伯母单独过得还好,我放了大半心,又知道伯母时常叫她的妹妹们过来陪她,我又放了另一半心,因此,之前担心她身边没有人怕出意外也就没有必要了,曾提议她离家去与在医养中心的伯父生活一起,看来也特别多余,或许,我的这些操心无形中给伯母造成了心理压力。我以前早就想过,没儿没女的伯父、伯母老两口的养老,那是他们自己应该拿主意做主的事情,我由于不是法理上他们养老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只需顺从他们的意志、去尽我对他们八年养育之恩的义务,执行他们要我做的事情就可以了。当下,其实执行的该是伯母她个人的意志,因为伯父已经是小脑萎缩到意识不够清醒地步了,自然也就执行伯母关于为伯父养老该做事情的决定,当然也包括伯母她本身要做的事情,比如她突发病情就医以日常取钱、购物等事情。但是我不违背他们养老意愿,并不等于不应该明白地告诉伯母,当下意识还清醒时候应该安排好她自己的身后事,找一个她认为可以托付终身的意定监护人全权负责她的养老之事,这样伯父的养老问题也就随之不是问题了;养老要牵扯到他们老两口的财产支配等事宜,打个比方说前年伯父入住医养中心时 ,医养中心业务员就要求在法定监护人一栏上签字,当时是伯母在用她颤巍巍的手签上了她名字的,这是必然的法理。然而,现在又面临她的问题了,所以,我其实在为她后边的养老考虑捋顺这种符合法理的养老关系 ,只要她确定她意志里认可的法定监护人就可以了。
伯父和伯母没有子女,我作为他们身边唯一被他们抚养过八年的侄子,并非与他们有着法理上的监护关系。但是,我明确地在伯父清醒时候当着伯母的面表过态,我希望他们把自己的存款、住房等积蓄的财富都用在他们的养老上,以过上属于他们自己舒适的、有人照顾的晚年幸福生活,尽量不要想着给别人留下财物,为此我很希望他们老两口能入住医养中心。
话说得有些远了,但这都是应该说清楚的话,我特别不希望自己在处理任何有关伯父、伯母的事情上,被别人误解为有什么想法。回归正题,上午过来幸福社区的整个半天除了开会以外,我按伯母要求做了两件事情,第一件是拿着伯父的养老证,到超市发卖场去给伯父买了一些保鲜袋,因为医养中心需要用它接伯父的排泄等污物;第二是帮助她把卫生间里面盆儿下边的下水管拆开,掏出堵在接头处的一堆黏糊糊的长头发……
摆在面前的老人养老事情很现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将把近3亿老年人的养老例为朝阳产业来推进,身边没有儿女的老年人应该首当转变自己的养老观念,而即便有儿有女的老人也应该转变自己的养老观念,都把自己毕生的积蓄投入到养老事业当中,或于己、于家、于国是多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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