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妈在医院住了七八天,跟前只有女儿在服侍照顾。
儿媳根本没有出现过,儿子也被媳妇撺掇的不愿意来管她。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吴大妈才住了七八院,做为儿子怎么就不来伺候妈妈?他有什么理由呢?
原来吴大妈老伴前年去世了,除了为老伴办理丧葬,花销下来,她手里还有十万块钱养老钱。
反正自己跟前就一儿一女,将来这钱也是留给他们,还不如现在就分了,也懒得操心保管。
吴大妈脑子一热,就按自己想的,把钱给儿女分了。
她是这样想的:自己平常是住在儿子儿媳家里的,就给儿子6万;
女儿虽然是外嫁女,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平等,给女儿4万,也说得过去了。
吴大妈自己认为这笔钱分配的合情合理,没有偏颇,却不知道,她已经为自己拉来了怨恨。
儿媳不高兴,认为婆婆吃儿子家住儿子家,怎么还要分钱给女儿呢?真是胳膊肘往外拐,吃里扒外。
女婿也在妻子跟前抱怨,说丈母娘整天念叨自己一碗水端平,到头来还不是只顾自己儿子?明明可以一家5万,却只拿出来4万给他们,这不是重男轻女是什么?
心里有了抱怨,平时没地方出气,等到吴大妈一生病住院,她的女婿和儿媳就把不满落到了实处。
女婿、儿媳不来医院不沾边,说好听点是没义务。
但是如果真要凭良心说,他(她)们这种行为就是凉薄。
因为吴大妈身体好时,对待女婿和儿媳真是没有什么好挑剔的,妥妥的一位好大妈。
儿媳还没少向丈夫吹枕头风,说这么偏心的老婆婆,就让她女儿服侍好了,自家整天贴身照料,现在也该小姑子付出了。
可悲的是这儿子也完全听媳妇的话,甚至觉得媳妇讲的还真有道理。
万幸吴大妈还有个懂事的姑娘,愿意照顾老娘,要是和哥嫂丈夫一样计较母亲偏向问题,不愿来经管,恐怕吴大妈就要欲哭无泪了。
那么老人如果家有儿女,分财产时究竟要怎么做呢?
第一:最好的做法就是一碗水端平,财产五五分,儿子女儿各得一半。
千万不要觉得五指有长短,心疼哪个就多给点,这样最要不得,会为将来养老留下隐患。
有的老人会觉得,哪一家日子紧巴就多给点,帮补一下,其实这是错误的。
因为你分的是财产,不是扶贫款,在你眼里多给的是帮扶,在子女那里就变性质了,谁都不会嫌钱多,也不会认为别人就该多得。
所以子孙自有子孙福,过好生活是他们的事,公平分配财产才是你的事。
第二:最好不要在自己生前就把财产(特别是金钱)分出去。
手有余钱可防老。与其身无分文等儿女掏钱养老,不如把钱自己攥着,该用随时拿的出,比向儿女要钱花,腰杆不知要硬多少倍,也不用担心他们手头紧或者舍不得出钱。
有句话说得好: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虽然有点夸张,但是它有它的道理,对老人同样适用。
所以说老人生前不可把钱财尽分,这也是给自己留份保障。
当然老人的遗嘱可以提前写好,免得故去时,子女为争夺遗产闹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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